重组人干扰素α1b制造及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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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分子量 用还原型SDS-PAGE法。加样量应不低于1 用还原型SDS-PAGE法。加样量应不低于1µg,制品 的分子量应为19.4K 的分子量应为19.4KD±10%。 10%。 3.1.6 外源性DNA残留量 外源性DNA残留量 用固相斑点杂交法,以地高辛标记的核酸探针法或经 国家药品检定机构认可的其他敏感方法测定。其含量应不 高于10ng/剂量。 高于10ng/剂量。 3.1.7 IgG残留量 IgG残留量 如采用单克隆抗体亲和层析法纯化,应进行本项检定。 采用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法测定。IgG含量应不高于 采用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法测定。IgG含量应不高于 100ng/剂量。 100ng/剂量。 3.1.8 宿主菌蛋白残留量 用酶联免疫法测定。宿主菌蛋白残留量应不高于总蛋 白质的0.1%。 白质的0.1%。 3.1.9 残余抗生素活性 不应有残余氨苄青霉素活性。 3.1.10 细菌内毒素含量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细菌内毒素试验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细菌内毒素试验规程》测 定。细菌内毒素含量应不高于10EU/30万IU。 定。细菌内毒素含量应不高于10EU/30万IU。
1.7 染色液 取50mg结晶紫加入20ml乙醇溶解,用蒸馏水定容 50mg结晶紫加入20ml乙醇溶解,用蒸馏水定容 至100ml。 100ml。 1.8 脱色液 50%乙醇,50%蒸馏水,0.1%乙酸(ml/m)。 50%乙醇,50%蒸馏水,0.1%乙酸(ml/m)。 1.9 标准品 干扰素效价测定用国家标准品。 1.10 PBS 取8g氯化钠、0.2g氯化钾、1.44g磷酸氢二钠、 8g氯化钠、0.2g氯化钾、1.44g磷酸氢二钠、 O.24g磷酸二氢钾用蒸馏水配成1000ml的溶液,经 O.24g磷酸二氢钾用蒸馏水配成1000ml的溶液,经 121º 121ºC、15分钟高压灭菌。 15分钟高压灭菌。 1.11 WISH细胞(人羊膜细胞) WISH细胞(人羊膜细胞) WISH细胞在培养基中呈单层,贴壁生长,每周2 WISH细胞在培养基中呈单层,贴壁生长,每周2次, 1:4消化传代,于完全培养基中生长。 1:4消化传代,于完全培养基中生长。 1.12 VSV(水泡性口炎病毒) VSV(水泡性口炎病毒) -70ºC保存 70º
3.2 半成品检定 3.2.1 细菌内毒素含量 按3.1.10项进行。 3.1.10项进行。 3.2.2 无菌试验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A项进行。 3.3 成品检定 3.3.1 鉴别试验 用中和试验法,其抗病毒活性能被抗α1b型干扰素血 用中和试验法,其抗病毒活性能被抗α1b型干扰素血 清中和。或用免疫印染法,应为阳性。 3.3.2 外观 应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加入1ml蒸馏水后应迅速溶 应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加入1ml蒸馏水后应迅速溶 解为澄明液体,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3.3.3 化学检定 按本版规程附录《生物制品化学及其他检定方法》 按本版规程附录《生物制品化学及其他检定方法》进 行。
3.1.1 效价测定 方法见附录。用国家标准品校准确定效价(IU)。 方法见附录。用国家标准品校准确定效价(IU)。 3.1.2 蛋白质含量 用Lowry法测定。 Lowry法测定。 3.1.3 比活性 应不低于1.0 应不低于1.0 × 107IU /mg蛋白。 /mg蛋白。 3.1.4 纯度 3.1.4.1 电泳法 用非还原型SDS-PAGE法。加样量应不低于5 g(银 用非还原型SDS-PAGE法。加样量应不低于5µg(银 染法) 10µg(考马氏亮蓝R 250染色法) 染法)或10µg(考马氏亮蓝R-250染色法)。经扫描仪扫描, 纯度应不低于95.0%。 纯度应不低于95.0%。 3.1.4.2 高效液相色谱法 用波长280nm检测,应呈一个吸收峰,或主峰应不 用波长280nm检测,应呈一个吸收峰,或主峰应不 低于总面积的95.0%。 低于总面积的95.0%。
2. 3 原液制备 2.3.1 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适宜的培养基培养,供发酵罐 接种用,种子液应进行质粒稳定性检查。 2.3.2 发酵用培养基 采用适宜的培养基。其中不含任何抗生素。 2.3.3 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3.3.1 在灭菌培养基中接种适量种子液。 2.3.3.2 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发酵条件如温度、pH值、溶氧、 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发酵条件如温度、pH值、溶氧、 补料、发酵时间等应根据该菌种批准的发酵工艺进行。 2.3.4 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方法收集处理菌体。 2.3.5 初步纯化 采用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初步纯化,使其纯度 达到规定的要求。 2.3.6 高度纯化 经初步纯化后,采用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工艺进行高度纯化, 使其达到本规程2.4项要求,即为干扰素原液。加入稳定剂人血白蛋白 使其达到本规程2.4项要求,即为干扰素原液。加入稳定剂人血白蛋白 后称为“加白蛋白干扰素原液”。冻存于-30º 后称为“加白蛋白干扰素原液”。冻存于-30ºC。
3.1.11 等电点 为4.0~6.5,批与批之间等电点应一致。 4.0~6.5,批与批之间等电点应一致。 3.1.12 紫外光谱扫描 最大吸收峰波长应为278nm士3nm,批与批之间应 最大吸收峰波长应为278nm士3nm,批与批之间应 一致。 3.1.13 肽图(至少每半年测定1次) 肽图(至少每半年测定1 应符合干扰素α1b的图形,或与对照品图形一致。 应符合干扰素α1b的图形,或与对照品图形一致。 3.1.14 N-末端氨基酸序列(至少每年测定1次) 末端氨基酸序列(至少每年测定1 用氨基酸序列分析仪测定。其N 末端序列应为: Cys用氨基酸序列分析仪测定。其N-末端序列应为: CysAsp-Leu-Pro-Glu-Thr-His-Ser-Leu-Asp-Asn-ArgAsp-Leu-Pro-Glu-Thr-His-Ser-Leu-Asp-Asn-ArgArg-Thr-Leu。 Arg-Thr-Leu。
附录 干扰素效价测定(细胞病变抑制法) 干扰素效价测定(细胞病变抑制法)
1 试验材料 所用试剂均需分析纯或与指定产品相当。 1.1 MEM培养液 MEM培养液 按说明书配制,经除菌过滤,置于玻璃或塑料瓶中,4ºC保存。 按说明书配制,经除菌过滤,置于玻璃或塑料瓶中,4 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 1.2 牛血清 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 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中牛血清的有关 要求。 1.3 完全培养液 MEM培养液添加10%牛血清。 MEM培养液添加10%牛血清。 1.4 测定培养液 MEM培养液添加7%牛血清。 MEM培养液添加7%牛血清。 1.5 攻毒培养液 MEM培养液添加3%牛血清。 MEM培养液添加3%牛血清。 1.6 消化液 取0.2g乙二胶四乙酸二钠、8g氯化钠、0.2g氯化钾、1.152g 0.2g乙二胶四乙酸二钠、8g氯化钠、0.2g氯化钾、1.152g 磷酸氢二钠、0.2g磷酸二氢钾,用蒸馏水配成1000ml的溶液,经 磷酸氢二钠、0.2g磷酸二氢钾,用蒸馏水配成1000ml的溶液,经 121º 121ºC、15分钟高压灭菌。 15分钟高压灭菌。
3.3.3.1 pH值 pH值 为6.5~7.5。 6.5~7.5。 3.3.3.2 水分 应不高于3.0%。 应不高于3.0%。 3.3.4 效价测定 方法见附录,用国家标准品校准确定效价(IU)。效价 方法见附录,用国家标准品校准确定效价(IU)。效价 应为标示量的80%~150%。 应为标示量的80%~150%。 3.3.5 无菌试验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源自文库程》A项进行。 3.3.6 异常毒性试验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异常毒性试验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异常毒性试验规程》小鼠 试验项进行。 3.3.7 热原质试验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进行。 家兔每lkg体重注射剂量为2 IU;如单支剂量超过30万 家兔每lkg体重注射剂量为2万IU;如单支剂量超过30万 IU,则注射剂量按每支制品标示量的3倍除以60计算。 IU,则注射剂量按每支制品标示量的3倍除以60计算。
重组人干扰素α1b制造及检定规程 重组人干扰素α1b制造及检定规程 Requirements for 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 α1b
1 定义、组成及用途 定义、
本品系将带有人干扰素α1b基因重组质 本品系将带有人干扰素α1b基因重组质 粒,转化大肠杆菌,使其高效表达人干扰 素α1b,经高度纯化后加入适量人白蛋白稳 α1b,经高度纯化后加入适量人白蛋白稳 定剂冻干制成。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疾病。
2.6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3.2项进行。 2.7 分装及冻干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分装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分装规程》进行。 2.8 规格 应为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规格。 2.9 包装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进行。
3 检定
2.2.3.3 对抗生素的抗性 应与原始菌种相符。 2.2.3.4 电镜检查 应为典型大肠杆菌形态,无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 他微生物污染。 2.2.3.5 生化反应 应符合大肠杆菌生物学性状。 2.2.3.6 干扰素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不低于原始菌种的表达量。 2.2.3.7 表达的干扰素型别 应用抗α 应用抗α型干扰素参考血清作中和试验,证明型别无 误。 2.2.3.8 质粒检查 该质粒的酶切图谱应与原始重组质粒相符。
2.2 工程菌菌种 2.2.1工程菌菌种名称及来源 2.2.1工程菌菌种名称及来源 重组人干扰素α1b工程菌株系由人干扰素α1b基因的重组 重组人干扰素α1b工程菌株系由人干扰素α1b基因的重组 质粒转化的大肠杆菌菌株。生产用工程菌株需经国家药品管理 当局批准。 2.2.2 种子批建立、传代及保存 从原始种子批传代、扩增后用适当方法保存,作为主种子 批;从主种子批传代、扩增后用适当方法保存作为工作种子批。 2.2.3 菌种检定 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的菌种应进行以下各项全面检定。 2.2.3.1 划种LB琼脂平板 划种LB琼脂平板 应呈典型大肠杆菌集落形态,无其他杂菌生长。 2.2.3.2 涂片革兰氏染色 在光学显微镜下观察,应为典型的革兰氏阴性杆菌。
2 制造
2.1 基本要求 2.1.1 设施与生产质量管理 按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按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施。 2.1.2 原料及辅料 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 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或《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 材料质控标准》 材料质控标准》的要求。未纳入上述标准的化学试剂,应 不低于化学纯。 2.1.3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源水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纯化水及注射 用水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 用水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标准。 2.1.4 生产用器具 直接用于生产的金属或玻璃等器具,应经过严格清洗 及去热原质处理或灭菌处理。
2.4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3.1项进行。 2.5 半成品配制与分批 2.5.1 配制与除菌 2.5.1.1 稀释液配制 按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配方配制稀释液。配制后 应立即用于稀释。 2.5.1.2 稀释与除菌 将检定合格的加白蛋白干扰素原液用2.5.1.1项稀释 将检定合格的加白蛋白干扰素原液用2.5.1.1项稀释 液稀释至所需浓度,用0.22µ 液稀释至所需浓度,用0.22µm滤膜过滤除菌,即为半成 品,保存于2 品,保存于2~8ºC。 2.5.2分批 2.5.2分批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进行。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保存、 于2~8ºC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冻干完 成之日起有效期为2 成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6个月。 5 使用说明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中有关规定编写。 6 附录 干扰素效价测定(细胞病变抑制法) 干扰素效价测定(细胞病变抑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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