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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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荷塘苑”住宅物业项目,由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业态类型:住宅、商业
2.本项目坐落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京津高速公路以北,西中环快速路以西。
3.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嘉丰路,南至欣园道,西至嘉泰路,北至欣展道。
4.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906
5.10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4021.57平方米
本项目建筑面积(即招标面积):142124.39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142124.39平方米。包括24栋11-18层的高层住宅137443.81平方米,5栋1-3层的配套公建4381.66平方米(其中含经营性配套公建1000平方米,非经营性配套公建3381.66平方米),地下车库地上面积298.92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41897.18平方米,包括
地下车库32105.18平方米、电信设备间25平方米、有线电视设备间15平方米、人防9752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0% ;容积率1.798;本项目内共含建筑物29栋(包括24栋11-18层的高层住宅,5栋1-3层的配套公建);项目总户数为1448户。
5.绿化指标:绿化率40%,绿地面积3162
6.04平方米。
6.停车场库: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162个,其中地上车位217个,地下车位945个。
7.开发建设分期情况:一期
8.项目总体竣工时间:2021年5月31日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形式(见本公告附件)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四、投标资格条件
1.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拟派驻项目经理需通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申请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8
日(仅限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报名)
2.申请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房屋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路60号
联系电话:66378578
邮编:300457
网址:
3.投标申请人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从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印鉴,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4)拟派驻项目经理需提供通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5)拟派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注:所有报名材料均使用标准A4复印纸报送。
六、投标申请人较多时的筛选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根据管业面积优先原则筛选,于现场勘察前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竞标。(确定管业面积的方法:本市物业企业以行政监管网上管理面积为准,外埠进津物业企业以项目所在地的所在地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累计面积为准。)
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方式
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议标结果通知书)时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特此公告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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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标公告的内容为虚线以上的全部内容。
招标公告确认盖章:
日期:
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形式、标准及服务内容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形式
包干制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人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根据实际管理服务成本并参照有关指导价格标准测算。
注:投标人应将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与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分别测算(非住宅项目可包括能源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计价单位为:元/月.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公共性基本服务内容
1.综合管理服务内容
(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
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