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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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六期)

在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

B.在某些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也须承担举证责任

C.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D.举证责任不涉及刑事案件被告方

【答案】C。解析: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有提供证

据和对证据质证的权利。

信访立法的重点究竟是约束权力还是权利?是保障还是限制信访自由?无论从宪法规定,还是信访功能来看,答案不言自明。

一审稿曾引发争议、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近日正

式公布,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正式《条例》中,拟禁止信访者自残、用令人厌恶的服装道具等曾出现在一审稿中

的多条禁止条目已被删除。

立良法才能推善治。在深圳的信访立法中,如果说建立重大事项信访

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体现

了一种进步,那么此次将一些遭受诟病的规定删除,同样体现了对民

意诉求的尊重,彰显了深圳人大的积极作为。

正如深圳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所言,在一审稿中,“不得使用令人恐

惧或者厌恶的服装、道具等方式上访”,表述主观、难以把握;“传

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应当采用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是对信访人权利的限制、对传染病人的歧视。类似瑕疵,与立法技术

有关,也与主观认识有关。

当前,地方性立法经常有相关部门参与起草,这种起草的模式有专业化、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同时也折射着起草者的认识水平,甚至

沾染了部门利益倾向。可以设想,如果将“令人恐惧或厌恶”作为判

定标准,最终结果必然异化为“令执法人员恐惧或厌恶”;而禁止

“自残式上访”的背后,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懒政思维。在“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的语境中,无论是“自我松绑”式的扩权冲动,还是“何不食肉糜”式的禁令,都显得不合时宜。

所谓“去山中贼易、去心中贼难。”在这个意义上,与删除上述法律

条文同样重要的,是对有关部门错误认识的纠偏,是对国家信访制度

初衷的重申。

不可否认,不管是权利还是权力,其行使都有边界。就信访而言,信

访工作有责任追究制度,信访人也有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侵害他

人权益的义务。然而,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每一部法律都有其价值取向。信访立法的重点究竟是约束权力还是权利?是保障还是限制信访

自由?无论从宪法规定,还是信访功能来看,答案不言自明。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深圳信访条例一审稿中的许多禁止性规定,当

初会引来如此多的反弹、质疑和冷嘲热讽。同时,它也启示我们,杜

绝那些非理性的上访方式,除了启动“行使权力思维”,更要唤醒

“尊重权利意识”,认真分析信访人跳楼、爬高架塔、实施暴力、堵

塞交通、自残等行为,有多少是“哗众取宠”?有多少是“以闹取利”?有多少是“救济无门”?

在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的今天,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信访活动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时期。无论是维权、监督还是建议类的

信访,固然会给有关部门带来挑战,但它同时也是新时期改进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资源。而如何发挥信访上传下达、联系群众

的功能,如何把信访纠纷纳入法治轨道,鼓励群众更加理性地选择救

济渠道,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这是对治理水平的考验,

也是对执政理念的检验。

同事在我工作的关键环节帮助了我,我应该对这位同事表示感激。同

事之间相互帮助和相互学习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同事

关系。

对于他的宣扬和对我工作中的指指点点,我也会虚心接受,听取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以改进我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同事和领导对我的工作能力产生怀疑这是问题,这只是暂时的。

因为,我肯定在自己的岗位上自己的能力特长,做好每一项本职工作,相信领导和同事会改变对我的看法和态度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是首要的。能够虚心接受同

事和领导的批评指正也是促进自己能力的提高成长。所以保持谦虚低

调的态度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体现,也是成长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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