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状态标志牌管理规程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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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管理标准 第 1 页 共 3 页

仓库物料标签与

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仓库物料状态标识管理规程,明确物料标签信息与质量状态的标识方法,规范仓库原料、

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等物料的管理,避免混淆、差错与交叉污染事故发生。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仓库物料标签信息与质量状态标识。 责任:供应部、质量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正文:

1. 物料标签与物料状态标识的分类

1.1物料标签用来表明物料的身份信息,不同的物料其标签内容也各不相同,一般可以划分为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等几种。中药原料分为中药材和净药材,由于中药原料的特殊性,中药原料标签标示内容也有所不同。

1.2 物料状态标识用来表明物料的质量信息,一般划分为:待验、合格和不合格等几种,只有经检验并综合评估质量合格的物料才能投入生产。

1.3 取样证也属于物料状态标识的一部分,是对质量部完成对物料取样的说明或标注。

2. 物料标签的基本内容与管理

2.1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要求,物料标签必须标注:物料名称、编码、规格、批号、数量、来源(供货企业、生产企业)、到库日期、储存条件等。对于中药原料的标签,还应标明药材产地和采收日期。对于包装材料的标签,应另标明包装规格。 2.2物料质量状态标识有取样、待验、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2.2.1待验:为黄色不干胶片,标示“待验”。标识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数量、日期。表示进库的物料处于等待质量结果的状态过程,即处于搁置、等待状态,现在还不能确定物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2.2合格:为绿色不干胶片,标示“合格”。标识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数量、复验期、日期。

表示原辅料、包装材料经检验、审核确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状态,可以投入生产使用。

2.2.3不合格:为红色不干胶片,标示“不合格”。标识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数量、日期。表示原辅料、包装材料经审核确认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状态。

2.2.4取样:为白色不干胶片,标示“已取样”。标识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取样数量、取样日期、取样人等。表示原辅料、包装材料等已经按规程要求,对该包装的物料经过了取样的专有标识。

3.物料标签与物料质量状态标识的使用方法:

3.1

3.1.1采购的物料进入仓库前,保管员应先审查核对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等信息,将物料卸货至接收区。卸货过程中,应逐件查看批号信息、查看是否破损、是否污染等异常情况,同时逐件进行清洁,对可能被污染的物料要按规程进行清理、消毒。在接收区,原厂不同批次的物料要相对分隔存放,不能混批,对已破损或可能污染的包装,要分别单独存放。所有物料必须堆放在规定的垫板上,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

3.1.2 物料卸货清理结束后,保管员应及时清点核对物料信息,贴挂物料标签和待验标识、填写《物料到货初验记录》。同时填写请验单送质量部。

3.1.3 质量部接到物料请验通知后,及时派员到仓库取样。按照《物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要求,中药原料、外包装材料(标签)在接收区取样,化学药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在洁净取样间取样,取样结束后将取样包装有效复原或包扎密闭,并在每一个取样包装上贴上“已取样”标识。取样样品按规定密封、贴上标签,并填写取样记录。

3.1.4 取样结束后,保管员整理物料,堆放整齐,已取样包装堆放到堆垛最上面。将所有物料转运至仓库合适位置,检查物料标签和待验标识(在批物料的正面醒目张贴标签和状态标识)。

3.1.5 将接收区清洁,将洁净取样间清洁消毒。

3.1.6仓库保管员接到质量受权人(转受权人)签发的《物料合格放行证》后,在标签上加贴绿色合格标识,同时建立物料货位卡,做好物料发放准备。如果接到质量受权人(转受权人)签发的《物料不合格证》,应立即将本批物料转移至不合格品库(区),并按规定退货或销毁。退货或销

毁时,按规定做好记录。

3.2产成品标签与质量状态标识

五变更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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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管理标准

仓库物料标签与质量状态标志(中药原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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