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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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
(2011-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浙政发[2010]4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21
【实施日期】2010.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浙政发〔2010〕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对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生态文明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科学合理、扎实有效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以“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为重点。
一、发展背景与现实基础
(一)发展背景。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根本消除,国家不断深化区域发展战略,我省正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成为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国家战略功能、提升国际经济地位的重要载体。
1.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新空间。
当前,我省已进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000美元以上的发展阶段,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既要破解产业层次低、布局散、竞争力弱等老问题,更要深入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效生态农业等新领域。
同时,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省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经济功能区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载体作用,充分发挥产业、科技、人才集聚的优势,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优化区域开发格局需要新抓手。
新型城市化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重要动力。
在深入实施三大产业带规划的基础上,增强杭、甬、温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中心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
为此,必须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深水岸线、交通区位等组合优势,加强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规模较大开发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的互联互动,进一步推动都市圈建
设,优化区域开发格局。
3.培育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需要新平台。
我省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相对偏少,急需通过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项目,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生物产业、新材料、物联网、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为此,需要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推进有序、高效、集约开发,为我省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引进和培育提供空间载体。
(二)发展基础。
全省三大产业带规划实施以来,形成了一批重点开发区块,为产业集聚区选址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1.区位优势明显。
这些重点开发区块主要位于环杭州湾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等我省生产力布局的三大主轴线上,接近中心城市或现有经济开发区,区位条件优越,在全省经济发展与城乡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十分突出,是我省未来区域发展的核心与重点区。
2.土地等资源较为丰富。
这些重点开发区块位于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平原丘陵地区,滩涂资源或低丘缓坡资源丰富,大多集中连片分布,后续发展空间较为充裕,在我省当前土地资源紧张的形势下,优势非常突出。
同时,水资源比较充足,适宜承担大规模、集聚式的产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等经济社会活动。
3.产业基础较好。
这些重点开发区块依托中心城市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产业集中区布局,现有产业发展规模、产业发展层次都有较大幅度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显现,产业竞争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特色更加突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为产业集聚区的选址建设奠定了扎实的产业基础。
4.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
这些重点开发区块位于或接近水陆空交通干线的区域,区内高等级交通网络发达,线路的通过能力和通畅程度较高,综合运输网配套建设状况良好,与港口、铁路站点和机场的时空距离较短,有利于多种运输方式相互配合。
同时,
能源、水利、信息、环保、防灾减灾等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形成。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以加快培育经济增长点和竞争制高点、着力建设发展方式转变引领区为目标,立足产业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规划建设一批纳入省级战略层面的产业集聚区,整合区域空间、发挥特色优势、集约利用资源,拓展新空间、发展新产业,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筹联动,合力发展。
省级统筹谋划、各市分期组织实施,协同共建产业集聚区。
强化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与各类相关规划的统筹协调,确保产业集聚区建设有支撑、有保障;强化相邻产业集聚区以及各产业集聚区内部的产业融合、开发联合、机制整合,形成合力,加快发展;强化产业集聚区与现有城市或开发区的衔接联系,推动城市或开发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延伸,推进各类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协调、合力发展。
2.优化布局,有序发展。
按照合理确定数量、充分体现集聚、适当兼顾地区平衡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选择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导向明确、空间条件充裕、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区域,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为发展大产业、承接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构筑战略性大平台。
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区规划层次和规模,科学划分产业功能区、城市配套区、生态功能区、预留发展区等区块,提出各功能区块的发展导向和建设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3.创新引领,特色发展。
始终突出省级乃至国家级经济增长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
技术产业基地的发展导向,加强产业发展、开发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促进产业集聚区高水平建设。
立足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结合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区域特点、彰显区域特色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方向。
4.注重生态,持续发展。
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发展规模,严格产业准入门槛,在开发建设中严格保护水土和生态资源,避让重要生态保护区及生态敏感区。
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模式,创新生态补偿机制,注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促进产业集聚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目标定位。
1.总体定位。
按照打造全省发展方式转变引领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制高点的要求,至规划期末,力争将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我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新型城市化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
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依托产业基础、发展空间、配套服务、港口岸线等优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和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新型城市化示范区。
强化先导作用,疏解中心城市过度集中的人口和产业,实现城市空间和功能的优化配置。
强化支点功能,通过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基础设施的联建共享,推动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
强化溢出效应,实现与周边地区良性互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带动全省新型城市化进程。
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
在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建设体制改革试验先行区;有效集聚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全面营造创新氛围,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
2.主要目标。
至“十二五”期末,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建成一批产业竞争能力强、要素利用效率高、创新能力提升快、生态环境建设美的产业集聚区。
--产业竞争能力强。
“优、新、高、特”的产业导向凸显,集聚一批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主导产业培育初见成效,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
企业竞争力、高效生态农业总产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服务业比重、主导特色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等指标全省领先。
--要素利用效率高。
土地、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化,产业高效发展、集约发展能力全省领先,劳动生产率、企业资金利税率、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效益(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率)等各项指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占各市从业人员的比重明显提高。
--创新能力提升快。
创新资源集聚和创新平台建设快,发展水平较高,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相当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每万人从业人员发明专利数、新产品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和品牌建设等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生态环境建设美。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共进能力较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能耗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清洁生产企业个数占比等各项指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批集产业、科技、人才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集聚效应更为突出,三次产业发展更为融合,区域功能建设更为完善,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人与自然更趋和谐,成为全省重要经济增长点和竞争制高点。
三、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一)总体布局。
全省规划布局14个产业集聚区,即: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布局于钱塘江沿岸的大江东区域;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布局于余杭西部和临安东部;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布局于杭州湾南岸、慈溪市北部;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布局于宁波梅山岛及周边区域;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布局于瓯江口区域;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布局于湖州市南太湖区域;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布局于嘉兴中心城区的东南部;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布局于绍兴市北部、杭州湾南岸;金华产业集聚区,布局于金华市区和兰溪市的东部;衢州产业集聚区,布局于衢州市中部盆地的低丘缓坡地带;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布局于舟山本岛和若干重要岛屿;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布局于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的东部沿海区域;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布局于丽水市中部的盆地区域;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布局于义乌市。
(二)发展导向。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突出空港经济和现代产业特色,以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建设杭州东部现代产业集聚发展的示范区。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突出科研创新和文化创意特色,以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生态农业为重点,建设杭州西部科技创新和生态和谐发展的示范区。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突出海洋经济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运动休闲产业和现代生态农业为重点,建设浙江海洋经济重要战略平台和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
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以国家保税港区为依托,以自由贸易区为方向,以保税仓储、转口贸易、中转、增值加工为重点,打造保税物流大平台,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和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重要区域。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突出民营经济特色,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化”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农业为重点,建设温州大都市的重要区域。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突出环太湖的区域特色,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新兴功能组团。
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突出国际商务和科技创新特色,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建设区域性总部经济、物联网产业研发制造、科研孵化、空港物流基地、数据后台服务基地和嘉兴现代化新城区。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突出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建设绍兴生态宜居城市的北部新城区。
金华产业集聚区:突出利用低丘缓坡特色优势,以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特色精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建设浙中城市群西部的产业主平台。
衢州产业集聚区:突出利用低丘缓坡和四省边界特色优势,以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建设浙闽赣皖四省边际的产业主平台。
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突出海洋经济特色,以港口物流、临港工业、滨海旅游、海洋科技、现代渔业为重点,建设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的重要功能区。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突出循环经济特色,以资源再生、临港石化、医药化工、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业为重点,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台州都市区的重要区域。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突出生态经济特色,以先进制造业、生态旅游、特色精品农业为重点,建设浙西南生态经济发展主平台。
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突出国际商贸特色,以国际贸易为核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引导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强化制造业对国际贸易的产业支撑,建设成为世界日用小商品产业资源配置枢纽平台。
(三)空间分层。
产业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分为三个层次:
规划控制区:即今后10年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和控制的区域,包括重点规划
区以及与产业集聚区发展有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