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脉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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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脉络分析

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脉络分析

摘要:

奥尔森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从个人主义方法论出发,对传统学术界所坚持的由共同利益个人组成的集团其行动是一致的观点进行了批判,他指出集团中每个人都怀着强烈的搭便车动机,这导致了集体行动的失败。社会中的利益集团如同理性的个人,也具有搭便车的天性,他们在集团狭隘利益诱惑下成为分利集团,其行为扭曲了市场过程,国家必须依靠立法来对其施加限制。对奥尔森利益集团理论以及其论证过程进行了整体的梳理。

关键词:奥尔森;集体行动;利益集团;搭便车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0002803

1 理论背景

曼瑟尔?奥尔森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者,是20世纪中后期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所提出的集体行动理论与分利集团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他的核心思想主要体现在《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的兴衰探源》、《权利与繁荣》这三本著作中,其中前两篇堪称为姐妹篇,后者主要运用了前者的理论。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奥尔森主要回答了“为什么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的集体行动常常难以实现”的问题,奥尔森从理性人假设和个人主义方法论出发,认为“搭便车”思想的存在,导致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的集体行动常常难以实现。既然集体行动出现困境,那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呢?奥尔森指出大型集团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它们是否具有选择性激励:(1)具有行使强制性措施的权威和能力;(2)具有向个人提供积极诱导资源的能力。在《国家的兴衰探源》一书中,奥尔森运用集体行动理论解释国家兴衰之道,认为社会中的利益集团如同集团中的理性个人,具有搭便车的天性,他们在集团狭隘利益诱惑下成为分利集

团,其行为扭曲了市场过程和政府过程,导致了制度僵化和经济停滞的社会后果,因此,国家必须依靠立法来对利益集团的活动施加限制,强化利益协调机制。在以往对奥尔森的研究中,大多是对他的集体行动理论的应用性研究,而忽视对他的理论的辩证思想,本文对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以及其论证过程进行了整体的梳理与评析。

2 奥尔森理论的辩证过程

奥尔森认为: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的集体行动常常难以实现。也就是说公共活动的参与者都有使自己行为最大化的倾向,无行为主体的所谓公共利益是不存在的。传统观点通常认为:“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通常总是试图增进那些共同利益”,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集团存在着共同的利益,那么这个集团便会采取一致的行动来争取他们共同的利益,如许多工会理论、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等,但是,奥尔森教授却批判了这个观点。他的批判是以“经济人”这个前提出发的,他认为:“由于集团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其每个社会成员不管是否对这一物品的产生做过贡献,都能享受这一物品所带来的好处,于是当一群理性的人聚在一起想为获取某一公共物品而奋斗时,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想让别人去为获取公共物品而支付成本,自己则坐享其成,这种‘搭便车’的思想,使得任何理性人都不会自愿的为集团的共同利益而采取行动”。也就是说,集团提供的是公共物品,集团中的成员无论有没有为获取这一公共物品而付出成本,他们都可以享受由这一公共物品所带来的收益,因而,这种“搭便车”的思想使得任何理性人都不会自愿的为集团的共同利益而采取行动。

为了证实这一观点,奥尔森在《集体行动逻辑》中曾驳斥过传统的集团理论。传统集团理论通常假设:参加自发的社团实际上具有普遍性,而且小集团和大组织都出于同样的理由吸引成员。但奥尔森对此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大集团和小集团是按照截然不同的原则来运作的。奥尔森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推导出了一个集团提供集体物品的条件:集团总收益与物品的成本之比要大于集团收益与个人收益之比。他认为大集团之所以行动困难主要是因为集团越大,增进集团利益的人从集团中所分得的收益份额就越小,当集团大到一定程度时,其所获得的收益份额可能还不足以抵消他们提供哪怕是数量微小的集体

物品所支出的成本,除此之外,集团成员的数量越庞大,组织成本也就越高,这样在获得任何集体物品前需要跨越的障碍就越大。因此,大集团,若没有外界强制或有选择性的激励,一般不会提供哪怕数量微小的集体物品。相反,小集团往往更有效率,首先,集团规模越小,集团成员从集团中所分得的利益份额就越大,因此也更有动力去为集团争取利益。其次,集团规模小,导致集团成员间彼此更加相互依赖,集团中任何一个成员的作为都会对集团其他成员产生影响,因此彼此就相互激励着去实现集团的共同利益。另外,集体成员越少,集体组织成本就越小,实现集体利益前所要跨越的障碍就越小。最后,集团规模小,其成员间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相互间的私人关系就越紧密,面对社会压力和社会刺激也都会去主动承担更多的集体责任。所以,大集团不会为获取集体物品而主动采取行动,因为不管集体物品对集团来说是多么珍贵,它不能给个体成员提供任何激励。另一方面,集团规模越大,成员间相互接触的机会就越少,相互间就越不愿承担责任,集体行动就越难以实现,最终导致集体行动失败。于是奥尔森得出大型集团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它们是否具有选择性激励:(1)具有行使强制性措施的权威和能力;(2)具有向个人提供积极诱导资源的能力。

奥尔森教授还根据组织的难易程度将集团划分为特权集团,中间集团和潜在集团。他认为,“特权集团”中的每个成员或至少个人即使承担全部成本,他们也会有动力提供集体物品;“中间集团”没有一个成员获得收益的份额足以使他们有动力单独提供集体物品,只有集体的合作和组织才可以获得集体物品。“潜在集团”中成员数量非常庞大,以至于单一个体是否帮助提供集体物品,其他成员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因而只有独立和选择性的激励才能驱使其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奥尔森教授再一次成功驳斥了传统理论的观点。

当然,有些学者反驳说:“经济激励不是唯一的激励,人们有时候还希望去获得声望,尊敬,友谊以及其他社会和心理目标。”奥尔森教授则认为,社会地位和社会承认是个人的非集体物品,社会制裁和社会奖励是“选择性激励”,而且社会激励和社会压力只有在较小的集团中才起作用,从而这更加论证了以上观点。有些评论家也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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