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及合同管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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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培训幻灯片课件

合同管理培训幻灯片课件
合同的管理同合同利益最大化、同企业成本、利 润息息相关。
合同管理概念
合同 管理 概念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管理。
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 终止、履行后评价、合同利益救济等 全过程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内容。
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案例1:
合同订立阶段 法律风险防范及防范措施
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认定的法律风险 及防范措施
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认定的法律风险
案例5:
甲公司(买方)和乙公司(卖方)签订催化剂 买卖合同,因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无法使 用,甲公司不予支付货款,乙公司将甲公司诉 至法院。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业务 人员又同乙公司进行新的交易,拟订了同乙公 司再次签订催化剂的买卖合同,合同在报审过 程中,合同管理员及时提出意见,合同没有签 订。
3、分公司和子公司
分公司 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有营业 资格而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应的是公 司本部
子公司 指其一定数额以上股份被另一个公司 所Βιβλιοθήκη 制的公司。------对应的是母公司
子公司是企业法人
实例
中铝公司、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铜宝公司均为企 业法人。(关系)
如果铜宝公司欠甲公司材料款200万元,甲公司起诉,应 该起诉谁? A:中铝洛铜、铜宝公司 B:中铝公司、中铝洛铜、铜宝公司 C:铜宝公司
案例启示:
尽管大多数的企业和大多数的人在大多数时候 是讲诚信的人,但是总有少数企业和少数人在 少数时候不讲诚信。原因就在于人的道德风险 永远是存在的。
企业所面临的合同法律风险是存在的,有时甚 至是预想不到的。合同法律风险存在于合同管 理的各个阶段。

法律与法务行业合同起草与纠纷解决培训ppt

法律与法务行业合同起草与纠纷解决培训ppt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风险防范
条款的合理性
合同条款应当合理、可行,符合 商业惯例和实际情况,避免过于
苛刻或过于宽松。
风险防范
在合同起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 种可能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 防范措施,如约定违约责任、争议 解决方式等。
保密义务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机密的合同内 容,应当明确保密义务,防止泄露 给第三方。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适用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 调解结果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 。
诉讼
通过法院进行诉讼,适用于双 方无法协商或调解的情况。
纠纷解决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明确争议焦点
首先需要明确争议的焦点和双方的权利义 务关系。
实施解决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解决方案的 有效实施。
分析证据材料
PART 01
合同起草基本原则与技巧
合同起草的重要性及基本原则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石
明确、具体、完整原则
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 的重要文件,对于商业交易的顺利进 行至关重要。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完整,避 免法、公平、公正原则
合同起草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 保合同的合法性;同时,要兼顾公平 、公正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平等 保护。
未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成为主流。建议行 业积极推广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方式,为当 事人提供更多选择。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建议行业加强 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 律意识和专业水平。
202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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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的方法与途径

企业合同法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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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对方 违约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合规性审查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 部规章制度,避免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03
合同履行和变更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包括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 行方式等。
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和谈判,达成一致 意见。
审批流程
签署盖章
合同需经过企业内部审批流程,以确保合规 性和符合企业利益。
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署盖章,正式生效。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明确约定履约期限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期限,并确保期限 合理,防止对方拖延履约。
审查合同条款
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 完整、清晰、准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明确合同的目的和预期结果,为签订过程提供 明确的方向。
资信调查
对对方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其资质、信誉、 经营状况等,以便评估其履约能力。
3
草拟合同文本
根据双方协商,由一方草拟合同文本,并在签 订前对其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 双方意图。
合同签订的流程
要约邀请
合同条款谈判
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另一方进行要约响应。
不适当履行
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 等特征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不适当履行。
合同违约的解决方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 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 重做等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守约 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

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基础知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变更、合同纠纷处理等内容。

1.2 乙方应确保培训内容的准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以满足甲方合同管理的实际需求。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2.1 培训时间:_______(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2 培训地点:_______(具体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三、培训费用3.1 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2 甲方支付培训费用的方式为:_______(具体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培训材料和版权4.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及相关培训材料。

4.2 乙方保证培训材料和课件内容的版权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3 甲方在培训过程中获得的培训材料和课件内容,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得擅自传播、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

五、培训效果评估5.1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对甲方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以了解培训成果和甲方满意度。

5.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六、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2 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年。

七、违约责任7.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公司法务培训课件(合同审核岗)

公司法务培训课件(合同审核岗)

03 合同要点
一、采销合同(基本的东西合同法里有规定)
1. 合同主要约定 1.1 钱:结算方式;拿钱时间压缩到 5-10 天 1.2 货:退换事项(无三包,验收后费质量问题 / 知识产权问题不予退换货;部分一件代发和直播合同有 7 天无理由退换货) 1.3 诉讼地
2. 业务模式版块——法务标黄部分需要事业部注意核对 3. 注意事项 3.1 保证资金安全:快速结款; 3.2 上架和退换的时间 3.3 赔偿义务 3.4 违约责任中清晰约定义务
2、合同一般一式两份,甚至更多,但是不会只有一份。 3、钉钉必须全部通过,才可以到十五楼总经办苏畅处盖章。
三、合同审批的钉钉流程
三、合同审批的钉钉流程
四、用印申请的钉钉流程Fra bibliotek四、用印申请的钉钉流程
五、风险提醒
合同不备案,季度审计有权扣绩效,尤其是账期合同出问题有权提议一票否决相 关提成奖金制度。 业务员应当清晰认识到企业合法合规的重要性,尤其是销售是一个入门门槛低, 但是高阶选手综合要求极高的职业。公司业务人员应当用专业赢得客户的信任, 而不是用利润的退让获得妥协。
保质期 保质期 违约金
付款、开票 控价
违约金 诉讼地
THANKS
二、业务合作类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合同、委托合同、付款合同等等)
1、注意审查合作各方是否具有合作的主体资格条件,尤其是对特定的行业,必须经过特定的审批,取得从 事该行业的资格,如果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可能导致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无效。 2、需要认真审查合作各方的义务,分析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对各方的责任应界定明确。 3、涉及合作分成的条款应仔细审查。 4、注意违约责任条款。 5、合作类合同中往往有保密条款存在,如没有的,一般可以建议增加。 6、部分合作类合同为了规避对主体资格的限制,双方会采用代理方式进行合作,对这种合作模式应注意费 用的支付问题,在合同条款中不应出现"业务分成"等概念,有关费用只能以代理费等形式体现。

企业法务培训之合同管理法制人员基本要求PPT

企业法务培训之合同管理法制人员基本要求PPT

实务小结:常见问题
①未审查资质就 签订合同;
②履约要求和违 约责任过于简单
笼统;
③对对方要求随 意应答“满足” 或“全部满足”;
④签字人没有相 应签字授权证明 文件或代为签字;
实务小结:常见问题
⑤对方所盖印章与合同中名称不 一致;
⑥签约后没有严格按所签署合同 规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执行;
⑦不注意保存相关项目各种原始 资料,导致交接不清或发生纠纷
合同签订:签章申请
合同经审批通过后,则可申请加盖印章。 ——印章使用申请书
合同签订: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特别约定的,以特别约定为准。
书面形式
合同文本
传真
电子邮件
双方签、章生效 法人/委托代理人
约定传真件与合同文 合同指定特定邮箱 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确认合同
快递寄送合同文本
时缺少有力证据;
⑧对合同事项进行变更时,常以 电话、Email、传真方式作出, 缺少书面变更/补充协议、签字 的会议纪要、盖章或签字确认的
传真回函等。
实务小结:实务流程
资质审查
企业 合同 管理
合同编写 合同签订 合同履行
合同归档
业务部门
业务员
法务人员 业务员
按合同审 批流程
业务部门
业务员
法务人员
法务人员
定金与预付款;违约金与定金;侵权与违约等
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可操作性 • 期限;歧义文字 尽量采用自己企业起草的格式合同
合同签订:合同审查
起案人 提交合同文本
• 业务前景、 • 业务利润、 • 回款风险
• 合法性、 • 严密性、 • 可行性
法务人员
部门主管、经理 审查法律风险

法务部合同培训课件

法务部合同培训课件
比如:合同开始选择各方为:甲方、乙方、丙方 合同中又称发包方、承办方、分包方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合同中其他注意事项
慎用销售折扣条款,避免商业贿赂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销售或购买商
品为目的,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不得给予帐外折扣。”
现在商业贿赂是工商执法部门查处的重点,且罚金很重,被认定贿赂情况严 重的还将移送检察院立案调查。所以,希望大家务必引起重视。
还需提供产权证,运输合同需要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合同中其他注意事项
二、名称的正确性
合同双方(或各方)在合同抬头及落款盖章处均 应使用公司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合同中填写的名称、印章上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中 注册的名称,三个名称的全称保持一致
在合同中对合同双方(或各方)选择一种称谓后, 合同全文中各方称谓应保持一致
对其中关键性条款有所了解和认识。 2.谈判,对不合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商场错扣、乱扣款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给公司造
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在合同签订时多加重视,尽量争取我方利益,采用合理补救方式。。
3.谈妥全部条款后,请对方在修改删加处盖章确认
我公司的格式合同 • 经销商合同及其他合同:要求采用我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 • 经销商合同:付款方式一般采用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格式合同
KA合同的关键性条款
❖价款与结算 ❖合同期限 ❖费用支付 ❖退换货(对快消品极重要) ❖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 ❖补充条款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格式合同
KA合同的扣款陷阱
❖最优惠价格待遇 ❖缺货违约金 ❖逾期送货违约金 ❖客诉、媒体曝光赔偿责任 ❖调价补偿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对象特定;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内容具体确定;明确标的、价款、数量等主要条款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返回>>>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法律与法务行业合同起草与纠纷解决培训ppt

法律与法务行业合同起草与纠纷解决培训ppt

标的
合同双方交易的对象或服务 内容。
数量与质量
标的的数量、质量标准、验 收方式等。
价款与支付方式
标的的价格、支付时间、支 付方式等。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违反约定时应承担 的责任。
合同起草流程
需求分析
明确合同目的,了解双方需求和条件。
条款拟定
根据需求分析,制定合同条款,包括基本要素 和其他附加条款。
审查修改
合同审查要点
合法性审查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条款一致性审查
确保合同条款之间逻辑严密、内 容一致,无矛盾或冲突之处。
风险评估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 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
利益平衡审查
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平衡双 方利益,避免单方面利益过度倾
斜。
04
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
03
由法院进行审判。
仲裁
提交仲裁机构进行 裁决,仲裁裁决具
有法律效力。
仲裁与诉讼选择
1 2
3
仲裁优势
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周期较短,费用较低,且仲裁裁决具有 法律效力。
诉讼优势
诉讼判决具有最高权威性,判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且 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选择考虑因素
根据纠纷的性质、双方的意愿、证据的充分性以及适用法律 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05
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
典型案例解析
合同起草错误案例
合同解除与终止案例
解析合同中常见的错误和疏漏,如条 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平衡等。
探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条件和 程序,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知识培训PPT课件

合同法知识培训PPT课件
➢其次,不能与企业的内部部门签订合同。
➢再次,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问题。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属于“其他组织”的一种,可以签订合同,要确保其有 效的营业执照,与总公司一并进行审查;子公司则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防范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合同一定要盖公司的合同章或公章,其中公章的效力高于签字,即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的签字系伪造,合同仍然有效。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对外签订合同应 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变更时应有法人重新签发的新的授 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并通过一定渠道 予以核实(如到当地工商局网站核对注册信息),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类型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
➢时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当事人请求变更,人民法院、仲裁庭可予以变更,但不能撤销,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
➢应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应严格控制和规范合同修改的程序。
➢及时协商变更、撤销或解除合同。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确需对 合同条款进行变更调整的要及时变更,变更合同必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发现签订合同 时,己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对方欺诈或胁迫或乘人之危,使 己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则可行使撤销权。注意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一年。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发生的 常见诱因

《公司合同法培训》课件

《公司合同法培训》课件
《公司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目录
• 公司合同法概述 • 公司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公司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 公司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公司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公司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01
公司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公司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公司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
详细描述
公司合同法是调整公司与公司之间、公司与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司内部各机构 之间订立、履行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主体特定性、内容广泛性、程 序规范性等特点。
Chapter
买卖合同
总结词
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
详细描述
买卖合同是公司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用于商品或 服务的购买和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 到保障。
租赁合同
总结词
一方支付租金,另一方转移标的物使用权的合同。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方 可以免责。
04
第三人过错
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 行,违约方可以免责。
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违约 方可以免责。
缔约过失责任
1 2 3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恶意磋商的责任
合同自由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合同公平原则
合同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应当公平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得滥 用权利或违反公平交易的准则。
合同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交易中应当遵循等价交换、合理负担、合理风险分配 等原则。

公司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可修改文字

公司合同管理培训ppt课件(图文)可修改文字

合同的主要风险
案例二:买方的货义务
5月,甲方与乙方签订大蒜买卖合同:当年产大蒜 40吨,总价款加运费8万元,代办托运,交货期限 为同年8月25日,地点为山东某车站。甲方于8月 20日将大蒜准备托运时,铁路方面告知因天气原 因部分路段冲毁,待通知发货。
合同的主要风险
案例二:买方的收货义务
8月23日,甲方接铁路方面通知将货装车发出,8月26日凌晨到达山东某 车站。但乙方拒绝收货并声称降价一半才可考虑收货;甲方无奈在当地 租用三间民房将大蒜保存。不料当地又降暴雨两天,将40吨大蒜泡汤; 经鉴定29吨完全腐烂,不能食用,另外11吨也发芽。甲方遂起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法院判决乙方应对拒收的大蒜承担责任,乙方应支付甲方货 款及民房的租金等。
合同的主要风险
(3)合同的权利VS义务
采用格式合同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双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
39
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

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的主要风险
(3)合 同的权利 VS义务 (第63条
规定)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 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 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 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 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原价格执行。
合同的主要风险
(3)合同的权利VS义务
《合 同法 解释 二》 第6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 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应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 字、符号、字体等特殊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 格式条款予以说明。在诉讼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 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合规管理、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培训材料PPT课件

合规管理、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培训材料PPT课件

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企业管理流程大致可分为四类 :
▲一是战略发 展流程; ▲二是核心业 务流程; ▲三是经营管 理流程; ▲四是没有进 入流程和难以 归类的事务性 工作。
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企业法律工作进入流程的是两大类,一是战略发展 流程中的合规管理,包括法律合规管理;二是经营管理流程中的合同管理。不 能进入上述流程的应当归纳为其它事务性工作。
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合同管理的阐述 :
是指企业通过遵守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以合同管理 为主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方式,即:业务部门通过预算审查,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控制和跟踪监督,实现合同从立项到验收的业务控制;工程 造价部门以总预算为依据,细化分类工程价格,控制单向工程成本;质 量安全环保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合同,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强化安全生产 ,避免生产责任事故和不安全因素;审计部门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 合同审计,防止效益流失;法律部门通过主体审查,合同条款内容把关 ,使合同内容合法、条款严密、主体可靠、栅栏严密,避免交易风险, 保证企业横向经济交易往来的顺利进行。
合规管理与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的比较
3.定位不同,管理层次不同
◆合规管理属于企业的战略管理,与公司治理、发展规划、管理结构、 经营计划、运营监控和公司报告的重要性一样,都是一把手工程,因此, 都由一把手直接领导,成立各部门参加的管理委员会,齐抓共管。合同管 理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等同于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投资、采 购、资产、信息等管理流程,一般会由企业的主管领导分工负责。上述两 项工作从管理角度讲,应有自己的管理体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需要 建立企业自己的队伍来管理。
写在最后
成功的基础在于好的学习习惯
The foundation of success lies in good ha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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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大家都是从事具体实务操作的专业人员,因此,今天的交流,不以纯理论的内容为主,而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准备了38个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与大家一起了解司法实践中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从而使大家再遇到这类问题时,或者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以提前预知法院的处理意见,做到知之知彼,未雨绸缪。

1、签订合同前应当尽职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件实践中应注意: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与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件的名称一致。

案例分析(1)合同主体身份辨认不清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乙签了字。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 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对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 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款一直较为正常。

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

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遂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某钢铁公司甲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甲难以接受。

某商人乙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甲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

甲对乙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

到年底乙只交齐了203万美元的货物。

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

经过调查发现,乙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

甲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订立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予以清算,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虽然是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理由是:(1)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合同无效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而《公司法》第187条关于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是管理性的强制规定,也不能据此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至其注销登记前丧失的是其行为能力,但仍然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即权利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号)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

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清算完毕之前,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其目的是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尽快进入清算程序,避免增加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威胁交易安全,而不是要一概否定其实际发生的私法行为的法律效果。

因此,对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的行为,如在法律上一概否定其效力,并不符合该规范之目的,也不利于对善意合同相对人的保护,因为从法律规定来看,基于合同有效对守约方的保护要强于基于合同无效对守约方的保护。

综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要特别许可或者有特殊资质要求的行业和交易外,对其他经营活动,不应仅以当事人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认定合同无效。

案例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房地产抵押担保,甲、乙、银行三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

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已被当地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后乙公司以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而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为由,以甲公司和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例甲灯具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的登记范围是:生产销售普通灯泡、广告及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有一批建材滞销,而丙公司又急需一批建材。

甲公司即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该批建材的合同,总价15万元,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出售建材的合同,约定总价2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到乙公司提取建材,才发现乙公司已将建材转卖他人,甲公司遂通知丙公司无法供货,要求解除合同,丙公司不同意,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甲公司以其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其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甲公司在经营范围以外签订的两个买卖建材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因而,当其不能向丙公司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当然,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观点,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

(1)当事人的行为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有关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如果当事人的越权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经营烟草,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或者,应认定合同无效。

相关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如违反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的)的除外。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4、需要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在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合同相对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于需经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比如说房屋买卖,需要到交易中心登记合同才能生效,车辆买卖需要到车管所登记才能生效,中外合资经营合同,需要商务局批准后才能生效),在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了两种救济方式,即1、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2、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时应注意:第一,只有具备可以继续办理批准和登记等手续的情形,才能判令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法院应当依据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即原告)自己办理有关手续,不应判令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即被告)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第三,只能判决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判令审判或登记机关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代理?《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在审判实践中,构成代理正当理由的基本形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代理权的文件。

例如,持有被代理人的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2)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做否认表示。

在此情形下,如本人(被代理人)明知他人(行为人)以其名义进行无权代理但不作为或不及时向第三人作否定表示的,对被代理人的这种不否认,在法律上视为其对行为人无权代理行为的默认。

而相对人则正是基于被代理人的不否认而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由此可以确定相对人有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

3)被代理人允许挂靠经营。

在挂靠经营的情况下(比如车辆挂靠),被代理人往往允许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从中收取管理费或手续费。

因此,在行为人与相对人进行经营交往时,相对人往往误认为行为人在依据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意思订立合同,而事实上行为人却是以自己的意思进行生产经营。

这种挂靠经营往往表现为允许他人以其名义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允许他人使用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的车辆等。

这种情形可以认定相对人有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4)被代理人与行为人之间长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能尽到通知义务,即未以有效的方式通知可能与原代理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致使有关相对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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