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办法】蔚县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府办办法】蔚县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蔚县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管理,建立科学的审批监管机制,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投融资决策机制、运营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实行“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投融资管理机制。

第二条职责分工

建立县政府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制度,由主管县长负责,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监察局各司其责。县发改局负责项目整合和投资监管工作及编制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年度投融资计划;县国土局负责土地资源的整合和国土资源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及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规划条件及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提出明确的地方债务规模控制上线、建立投融资平台政府专项偿债资金;县审计局负责对投融资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县监察局负责对投融资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

第三条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日常运行实行归口监管。

第四条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职责

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组织融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负责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归集和支付;负责项目融资的偿还工作;定期向县政府和

相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和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五条项目管理

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归口监管部门对投融资公司项目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偿还债务等实行全程负责。

第六条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的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策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第八条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

(二)县级财政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临时周转金及运转经费;

(三)县财政根据预算安排支付的项目资金;

(四)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从金融机构借入的流动性贷款和长期性贷款。

(五)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债等直接融资方式融入的市场资金;

(六)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从关联企业获得的拆借资金;

(七)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利润与投资收益;

(八)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名下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九)其他资金。

第九条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运转支出,指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不能计入工程项目成本范围的人员支出、管理费用及其他支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