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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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1.26•【文号】国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1.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有效服务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现状经过多年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深入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各级政府平稳运转和高效履职不可或缺的手段。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电子政务正在由业务办公的支撑工具,逐步成为促进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支撑重大问题决策研判、推动重点工作督查落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不可少的创新手段。

但是,电子政务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顶层设计不够完善。

统一规范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尚未形成,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信息孤岛大量存在,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滞后,造成了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严重制约了电子政务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应用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特别是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支撑作用较弱,对科学决策的支持水平有限,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较低,与领导同志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健全。

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国产软硬件和新技术的应用不足、创新发展不够,人才队伍现状不能适应电子政务发展需要,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目标和原则(一)主要目标。

利用5年左右时间,统一规范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建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1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6]1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是全省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涉密内网运行的业务,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推动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经省人民
【总页数】5页(P80-84)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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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04.30施行日期2005.04.30文号川办发[2005]16号主题类别通信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搞好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特作如下通知。

一、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为指导,适应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增强政府监管能力,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促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协同建设。

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组织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分级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协同,避免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

2.需求主导,突出应用。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和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服务企(事)业单位、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依照轻重缓急,逐步推进各项应用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苏政办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有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

最近,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

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

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政府网站管好用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职责,真正将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31•【字号】苏政办发〔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6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本着改革创新、唯实领先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数字政府,大力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努力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提供强大动力和强劲支撑,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三五”时期政府数字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走在全国前列,网上政务服务成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1.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

确立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1+13+N”总体架构,构建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布局,集约化建设形成共识,新建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

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接入点达3.2万个。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一)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能力明显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进一步普及。

电子政务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分级实施,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和协调发展。

2.需求导向、强化应用。

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明确电子政务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络平台,不断强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着力提升电子政务的应用效能。

3.整合资源、创新驱动。

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4.防管结合、安全可控。

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强化技术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平台(一)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按照省党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完成政府系统网络结点建设,实现政府系统网络结点与国务院、省委的互联互通。

严格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

深化电子政务内网门户、视频会议、公文传输等应用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内网业务应用支撑能力。

(二)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网络资源,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支撑平台,逐步取消部门专网;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应用支撑平台,通过协同办公、数据交换、移动办公、即时通讯、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电子认证服务平台等基础应用系统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对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支撑保障水平;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1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也适用其他依法经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政务部门间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统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统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政务信息资源标准规范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03•【字号】苏政办发[2002]126号•【施行日期】200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附件: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2002-2005年)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行政管理创新和为各项改革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从总体上看,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突出的是:整体规划滞后,网络建设各自为政,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共享程度低,应用软件缺乏,公务员计算机使用水平亟待提高,等等。

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05•【字号】苏政办发〔2023〕32号•【施行日期】202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5日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接入管理第四章运行管理第五章IP地址与域名管理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建设管理,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可靠、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务外网管理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政务外网建设、接入、运行、安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省政务外网,是国家政务外网的组成部分,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为非涉密网络。

省政务外网由省级政务外网和设区市及以下政务外网组成,服务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等,主要运行各级政务部门数字化履职的非涉密业务和不需在政务内网运行的业务,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满足科学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

第四条省政务外网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筹建设、分级负责、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部门和单位不得新建非涉密业务专网;已经建成的,应当按相关标准规范整合至政务外网。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省级政务外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外网管理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2•【字号】苏政办发〔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发展,提升全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启动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针对5G网络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辖区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修编和发布工作,重点明确铁塔、基站、管线、局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

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实施。

二、简化建设审批流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基于5G网络的铁塔、基站、管线、局房等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积极开展频率干扰协调,缩短各环节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省通信管理局要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验收。

对纳入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可按照本地审批流程补办相关建设手续。

三、共享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宽带网络、数据中心、基础平台等各类支撑性资源统筹共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

省通信管理局要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合力推进5G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共建共享。

江苏铁塔公司要统筹铁塔等设施共享利用,并向社会开放富余的铁塔、管线、局房等功能性设施,促进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利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3•【字号】苏政办发〔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3日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7号),探索构建数字贸易特色发展路径,推动全省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抓网络强省、数字江苏、智慧江苏建设契机,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基础,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发挥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优势,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

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重点领域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数字贸易平台;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培育10家在细分行业居全国领先地位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50家以上年出口超亿美元的数字贸易企业。

全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与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数字贸易开放合作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融合,完善数字贸易多元化产业链条。

1.加快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27•【字号】苏政办发〔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务办负责牵头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对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和网络安全部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全面完成“十一五”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任务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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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通 关 、诚 信 江 苏 等 数 据 平 台建 设 , 加 快 人 口 、法 人 单 位 、 自然 资 源 和 地 理 空 间 、宏 观 经 济 等 基 础 数 据 库 建 设 。 【 )深 化 应 用 。要 以提 高 应 用 水 平 为 重 点 , 以信 息 资 二
众 反 映 的许 多实 际 问 题 ,树 立 了 人 民政 府 的 良好 形 象 ;通 过

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收稿日期:2020-08-19第一作者简介:刘晓红(1991—),女,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大数据建设应用。

DOI:10.16525/ki.14-1362/n.2020.11.04总第197期2020年第11期Total of197 No.11,2020理论研究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Modern Industrial Economy and Informationization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刘晓红,王旭,王子文(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南京210000)摘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各个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建设。

数字政府是大数据时代传统政府的转型升级,是建设协作型政府、高效运转政府的重要支撑。

目前,在技术层面已经可以满足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现阶段需要以大数据思维、系统性思维,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资源共享等方面入手构建整体建设框架,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政府;数据共享;顶层设计;基础设施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0748(2020)11-0009-04引言数字政府是推进“数字强省”和新时代政府信息化的重要战略,是“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改革发展、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和重要引擎,也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2020年疫情防控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江苏的不见面审批、政务热线、健康码等政务服务与应用,对疫情控制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大数据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工具,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双胜利”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020年的疫情对数字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挑战,同时,数字政府的建设发展也迎来了新机遇。

当前有关研究主要围绕数字政府如何开展服务与治理开展,结合实际现状探讨数字政府如何建设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结合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现状,分析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瓶颈和阻力,提出进一步推进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建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4•【字号】苏政发〔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苏政发〔2021〕1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7号)、《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6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建设总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和赶超意识,统筹构建数字政府“四梁八柱”,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全面推动数字治理系统变革和整体重塑,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政务牵引。

充分发挥数字治理优势,以政务为重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理念创新、效能优先。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观念、绿色低碳和法治思维,遵循数字化治理规律,基于“云、网、数、用、安”底层逻辑,全面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系统变革,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信息中心关于做好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信息中心关于做好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信息中心关于做好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0.06.11•【文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信息中心关于做好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的要求,商务部决定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连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并依托政务外网建设商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入工作目标2010年7月9日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接入政务外网。

二、接入工作内容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积极与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及接入节点单位联系,共同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做好接入政务外网的连通和调试等工作。

请各省级政务外网建设及接入节点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协助本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做好相应的网络接入及相关配置工作(接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并组织协调计划单列市政务外网管理单位,将其商务主管部门接入本地政务外网。

实现本省内相关单位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

三、接入政务外网所需线路、设备及费用(一)接入带宽需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接入带宽不低于4M。

(二)设备需求接入政务外网所需边界设备,由各级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单位提供;边界内所需的防火墙和交换机等设备,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准备。

(三)费用1、已建政务外网的地方,由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及接入节点单位负责解决链路铺设及租用费用(含与本地政府机关不在一地集中办公的情况)。

2、暂未建立本地政务外网的地方,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与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及接入节点单位协商解决临时链路铺设及使用费用。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第二、中央各部门要抓紧接入外网,尽快实现业务 应用在政务外网上的部署。
强调两点:一是中央各部门都要接入政务外网。 二是各部门在接入政务外网过程中,要统筹
部署, 一定要一次性全部终端接入,避免因接入范 围过小而影响跨部门业务的开展,避免重复建设。

国家发改委要求
第三、各省市要加快推进,扩大覆盖,尽早发挥政务外网 的整体效益。

国家外网工程办要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加快推进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增强政务外网的承 载能力
4、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尽可能缩短国家各部委系统 在政务外网上的部署开通时间。
5、积极扩大政务外网应用领域。通过各种渠道,主 动介绍政务外网功能和应用情况,了解部门业务需 求,配合做好工作方案,促进各部门利用政务外网开 展业务应用。

国家外网工程办要求
10、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规范。力争早日通过 IS020000认证,实现“以流程为中心、以客户 需求为导向”的标准化IT服务管理。
11、建立统一的运维服务技术支撑平台。为保 证优质服务,需要依托中央和省级网管中心,建 设具备网络运行监控、资源管理、工单流转 和服务台功能的管理系统,为业务受理、服务 调度、故障处理、业务流程化提供协同管理 保障。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要求
2020年6月6日星期六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 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 改高技[2009]988号。
➢目的是为了统一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平台, 加快全国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 对西部地区有适当补助。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

国家外网工程办要求
6、地方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单位都要尽快落实信息安 全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 度,划清管理边界、定好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检 查,建立全网信息安全的通报机制。

加快推进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研究

加快推进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研究

第26期2019年9月No.26September ,2019加快推进江苏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研究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 Science &Technology Information罗东玲,刘瑛(江苏省信息中心,江苏南京210013)作者简介:罗东玲(1989—),女,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方向:电子政务。

摘要:数字政府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深度应用,数字政府建设已经迈向以数据为中心的阶段。

文章深入分析了江苏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基础条件和主要问题,结合国家发展大数据战略的时代背景,从体制机制创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服务能力4个方面提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江苏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志码:A 0引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

数字政府作为数字中国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引擎。

目前,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已经提出建设数字政府的发展目标,相继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在资源整合、数字治理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

江苏以“3550”改革为抓手,首创“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也做出了积极和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数字政府建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战略机遇期。

研究探讨加快推进江苏数字政府改革创新发展,对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数字政府的发展历程我国政府的信息化转型起步相对较晚,数字政府1.0时代起源于1993年启动的三金工程和1999年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在此期间80%的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了正式站点,并对外提供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

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主要措施,推动数字政府迈向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心的2.0时代。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4•【字号】苏政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部署要求,深化我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现就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统筹集约。

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衔接,充分利用江苏政务服务网,集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对接国家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协同共享。

以数据共享为核心,建设开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

优化流程。

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等基础支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创新突破。

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成果,在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苏建函办[2009]395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函办(2009)395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厅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厅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各处室(单位),请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网站信息采集、发XXX管理工作。

附件:《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二OO九年六月二日附件: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厅政务网站信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站政务信息发XXX公共服务的功能,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95号)、《江苏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苏建法[2008]2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建设厅(http://)”是江苏省建设厅指定的向社会权威发布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全省建设行业政务信息的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也是省建设厅向社会提供电子政务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1)机构概况,包括: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的设置、机构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直属单位的设置、负责人、联系方式;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省建设厅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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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江苏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以下方面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1.建设统一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网络资源,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形成横向连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系统和部门单位,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并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传输骨干网安全对接的统一网络平台。

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络管理,着力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力,为业务应用、数据传输提供支撑。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级横向网和省-市纵向骨干网建设,并制定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各设区市负责市及市以下横向网、纵向网建设,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统一的标准规范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2.推进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整合。

各部门各单位不再新建业务专网,现有业务专网逐步取消,不再安排运行维护费用。

各部门各单位抓紧制定业务专网改造和向省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实施方案,原电子政务内网非涉密业务应用同步迁移至省电子政务外网。

各地、各部门新建和续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进行部署。

3.提升数据资源服务能力。

认真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等企业的战略合作协议,统筹规划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

加快数据中心建设。

集中力量建设省政务云平台,强化计算、存储等能力,提高大数据处理水平,满足各部门各单位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等需要。

整合基础设施资源,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省政务云平台部署业务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建云平台。

各设区市抓紧制定实施政务云建设规划,充分吸收互联网行业的先进理念,采用分布式等先进云架构技术,构建市级政务云平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建设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开展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实现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共享。

除有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依据外,政务信息均应纳入共享目录。

各级政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共享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基础信息项必须接入共享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无条件共享。

建设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着力提升全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4.深化重点应用。

把提高应用成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拓展电子政务在重点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工作。

服务领导决策指挥。

以完善领导决策支持系统为抓手,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信息资源库,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积极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不断提升辅助决策能力。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承载有关应急平台,汇集相关应急信息,提高重大会议活动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为各级领导应急指挥提供服务。

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建设政务督查系统,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深化部门职能应用。

以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为核心,围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建立以综合协同办公为枢纽的政务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重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
动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

拓展深化网上办公,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运用,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即时通讯等应用,优化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全省政务服务总门户,以电子政务外网为支撑,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5.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的要求,建立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能力。

省电子政务外网实施分区分域防护管理,划分为公用网络区、专用网络区、互联网区等,满足不同类型业务应用的网络部署需求。

各设区市参照省电子政务外网区域划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本地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区域。

省电子政务外网部署电子认证系统和统一用户管理系统。

各设区市参照国家和省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建设本地区电子认证注册服务分中心和统一用户管理系统,形成覆盖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电子认证服务和用户管理体系。

建设省容灾备份中心,为各设区市提供数据备份服务。

对省数据中心实现异地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一致性。

6.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和管理。

电子政务外网采取省、市分级负责的方式运维,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级横向网及省-市纵向网的运维,各设区市负责市级及以下运维。

建立“一个入口、一个平台和一套标准流程”的统一运维服务体系,包括运维服务内容、运维服务组织、运维服务规范、运维管理平台等,推动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向集中管理、统一服务转变,实现对网络、应用、安全运行状态全时段、高灵敏、无距离感知,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运维管理服务。

积极开展数据上云、应用上云等政务云重点服务业务,不断提高政务云应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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