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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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更好的服务全市“三农”工作,按照《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XX〕11号)、XX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XX发〔XX〕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提升农业生产服务规模化水平和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为农服务和为民服务相结合、服务性和经营性相配套,按照“政府主导、供销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性的社会化服务,促进为农服务高效便捷、农业综合效益全面提升,助推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
二、任务目标
XX年底,在全市涉农乡镇建成系统内外为农服务中心17处。力争在XX年底,全市实现系统内高标准为农服务中心涉农乡镇全覆盖,初步打造我市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服务半径3—5公里,托管服务面积3—5万亩,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开展“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
三、建设要求
(一)明确投资方式。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作为供销社股份投入市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或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市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或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再以股权形式投入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农民、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投资形式可以是货币入股,也可以大型农业机械或土地折价入股。
(二)明确建设标准。系统外建设标准为:占地5亩以上,投资150万元以上,具备粮食烘干晾晒及仓储(或农产品加工储存)、农机作业、农资供应、植保服务、农民培训等三项以上服务功能。
系统内建设标准为:占地20亩以上,集土地托管、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资直供、供销e家示范店、农机作业及集中存放维修、粮食烘干晾晒储存、病虫害统防统治、庄稼医院、农民培训、金融互助等多项功能于一体。
(三)明确功能定位。为农服务中心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基本定位,各乡镇(街道)和涉农部门支持配合,坚持“大农业”服务理念,在供销社确定的农资直供、农机服务、农民培训、测土配方与智能配肥、庄稼医院与统防统治、烘干仓储与冷藏加工、综合服务窗口等七项功能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为农服务的新途径新举措,使农民享受到优惠高效全面细致的服务。
四、职责分工
为农服务中心是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载体,对于完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以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契机,提高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协调、用地规划调整的申报等服务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办理为农服务中心项目立项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为农服务中心用地指标的落实、依法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市环保局:负责依规办理为农服务中心环评手续。
市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政府购买农业服务项目优先向供销社倾斜。
市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支持为农服务中心扶持资金纳入预算。
市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市农机局:负责落实为农服务中心的农机补贴政策,协调农机服务主体与为农服务中心对接,指导为农服务中心的农机手培训和农机机械化建设。
市气象局:负责为为农服务中心提供气象服务。
市供销社:负责为农服务中心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选址,协调政府及各部门在办理用地、立项、环评、建设等手续方面的支持,负责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营的指导和监督。
五、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