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江苏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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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江苏省科技创新“条政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号,简称江苏省科技创新“条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
.加快我区“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组织企业申报加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积极向上衔接,加快制定我区高企培育库工作方案,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推荐一批”的工作思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扩大“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引导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聚,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地域识别度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发局)
.落实省政府“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鼓励、引导、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争取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左右。引导骨干企业、民营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发局).针对不同创新主体,分层分类加强政策落实服务,充实发挥科技政策辅导员、科技政策专员、科技政策宣讲团、
科技政策咨询团“两员两团”作用,努力确保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知晓面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取省、市财政奖励,出台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三分局)
.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获取、利用国外创新资源,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加快实现“一个层级、一个部门、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一章审批”的全链审批模式,确保相关审批率先驶入“3550”快车道。完善项目建设“全程代办”制度,实现“园区事园区办”。(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科技局,各镇、街道)
.组织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发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支持企业申请注册国(境)外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
.建设集创新服务资源、实现互联互通、线上线下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创新服务中心,建成包括企业信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