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媒介审判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女贪官”蒋艳萍案
•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 任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的蒋艳萍死刑。
• 2002年3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 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蒋艳萍 上诉,维持原判。
• 经查证核实,1994年5月至1999年7月 ,蒋艳萍就受贿、贪污30多次,金额高 达300余万元。
•
• 1998 年,最高法院又公布《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 的解释》(下简称《解释》) 对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作 出规定, “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因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而引起的名誉权纠 纷,《解释》规定: • “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 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 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 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二、新闻舆论监督“异化” ——媒介审判
郑州张金柱撞人逃逸案
• 张金柱 • 曾任郑州市公安局 二七分局局长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政委。
刘涌案
1960年11月30日生于辽宁 省沈阳市
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
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 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
——引发“媒介审判”
• 什么是媒介审判? 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害和影响司法独立与公 正的行为。凌驾于司法之上,干预和影响司法的新闻报道
媒介审判的具体表现
超越司法程 对涉案人员 把犯罪嫌疑 发表同情犯 序抢先对案 作出定性、 人妖魔化 罪嫌疑人的 情作出判断 定罪、定刑 言论 期以及胜诉 或败诉等结 论。
关于媒介审判与司法独立的“规定”
• 国际:
• 1948年,联合国《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第三公约》
将“妨碍法庭审判之公正进行”的新闻列为禁载。
• 1994年,世界刑法学会第十五届代表大会《关于刑事 诉讼中人权问题的决议》第十五条规定:
• “公众传媒对法庭审判的报道,必须避免产生预先定罪或者 形成情感性审判的效果。如果预期可能出现这种影响,可以 限制和禁止无线电台和电视台播送审判情况。”
7、传媒要接受社会的监督
司法机关该怎么做?
1、建立与传媒对话的常规渠道
2、经常对其作出的司法裁决以及采取的法律措施进行说明和 解释
3、对重大案件,应给与媒体某些特殊便利
• 我国:
• 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996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司法部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下达的关于法制新闻的 意见要求: “不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做有倾向的报道。”
媒介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冲突的原因”
• 质疑:
• 公权力对记者进行刑事打压? • 记者非法获取情报? • 记者违背司法程序? • 违反新闻规律? • 是否该拒绝“法院传唤”?
广州侨房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
• 2003年7月1日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以下简称被告)出版的《中国 改革》,在2003年第7期上刊登
记者刘萍署名的《谁在分“肥”》 专题——“本刊关注:两种改制两重天” • 将广州市华侨房屋开发公司(简称侨房公司)列为企业改 革的典型
媒体的表现如何?
• 庭审的4天中,51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100多名记者到现 场采访。 • 《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发迹史》 • 《湖南女巨贪庭审直击:蒋艳萍据不承认犯罪事实》 • 《女巨贪蒋艳萍终认罪———我本来很纯洁我现在很痛心》 《湖南第一女巨贪》 • 《女巨贪狱中卖色相》 • 《湖南将公审首名厅级女贪污犯》 • 《一定要看到女贪官的下场》 • 《枪毙了还少》 • 《美色铺就升迁路:湖南今日审判厅级女巨贪》
都市快报中国新闻编辑陆晨阳:反对恶意对待舆论监督。 京华时报财经部主任范晓曼:记者必须捍卫自己正常的采访权 利,任何践踏这一神圣职业的行为必将遭到社会的唾弃。 重庆晨报财经新闻部主任何忠:坚决声援同行。 华西都市报财经部主任苗曦:强烈支持媒体正义报道,谴责不 良厂商恶行。 都市快报经济部主任王桂珍:支持同行。 扬州晚报财经部主任王晖军:作为媒体同行,我们表示全力声 援,并保留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的权利。 都市快报国内新闻编辑张晓清:坚决支持同行。 上海商报编辑部副主任晓辰:鄙视强权,支持两记者。
2、增强立案意识,不得超越司法程序 3、尊重法官司法,尊重法院规则 4、提高法律素养,避免对司法乱加指责
• 记者的具体表现:
1、要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
2、应当了解我国的司法程序,不得抢先报道判决结果 3、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
4、在司法报道中要尊重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的人权
5、要搞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6、监督应当是善意的和建设性的
天价赔偿案: 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日报》
• 女记者王佑的两篇报道: • 第一篇:《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
• 第二篇:《富士康离职女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
• 中途:《苹果中国代工厂探秘:女工日工作15小时 月薪300》
• 富士康诉讼理由: • 两篇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仅凭道听途说就 妄下结论” • 使用了“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 • “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中国记协:“媒体应享有言论豁免权” ——未被全国人大采纳
《关于侵权责任法(草案)媒体侵权立法问题》的立法建议稿: 认为:四种情形,媒体机构不承担侵权责任: • • • • 1、消息具有权威性来源; 2、报道特许发言; 3、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 4、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其他传播行为。
• 目前的依据: 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名誉侵权案的司法解释 判断侵权的要件: 报道内容“基本真实” 目前的困难: 自由裁量权限大 司法判案缺少共识、处于混乱状态
• 有报道称,蒋艳萍贪污数额1000万元 ,还有报道说蒋艳萍 艳贪千万
• 检察院指控蒋艳萍涉嫌贪污罪的金额是73.4981万元。
对蒋案庭审的报道中,有媒体说“蒋艳萍态度强硬 、“拒 不承认犯罪事实 ”、“仍百般抵赖 ”。
新闻舆论监督 与 司法审判 的“差别”
新闻舆论监督
民意行为
权利
司法审判
国家行为
权力
片面性、娱乐性、应激性、 专业、庄重、严肃、权威、 感性 理性 追求趣味、抢先、引导、 追求法律真实和社会效益 监督
解决社会纠纷
满足公众知情权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 的“结合点”
• 传媒借助司法 • ——提升影响力 • 获取生存发展的支点
• 司法借助传媒 • ——获得社会认同 • 增加司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弥补监督力量的不足
第五讲 舆论监督面前, 新闻与司法的关系
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一、新闻纠纷:新闻侵权
二、新闻舆论监督“异化”:媒介审判
一、新闻纠纷:新闻侵权
湖北《长江商报》记者“因言” 遭非法传唤
• 事发时间:2009年9月4日 • 当事人:记者姚海鹰 • 涉案媒体:湖北《长江商报》 • 涉案文章: • 《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 • 涉案机构:湖北江岸区检察院 • 案件结果:江岸区检察院道歉 • 记者遭所在报社批评
司法因素 公众因素
法律评价与 社会评价产 生分歧 公众对传媒 性质在思想 认识上存在 误区 来自舆论和 媒介的巨大 压力
媒介因素
媒体报道本 身缺陷
记者职业道 报道主观推 德感、义务 测性强 责任感、自 律意识差、 取材不规范。
记者立场的 倾斜性
新闻媒介该怎么做?
• 基本原则:
1、坚持无罪推定,力戒新闻审判
引发的思考?
• 公众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了尊重? • 新闻记者的报道权是否得到保护? • 新闻报道的名誉侵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司法机关能够秉公执法?
何谓“新闻侵权”?
• 1993 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简称《解答》)中规定 •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或擅自公布他人 的隐私材料,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均应认定为侵害他人 名誉权。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 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 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 侵观察报总编辑何力:富士康起诉记者是对新闻报道赤裸 裸的威胁。这一举动明显是别有用心的。 21世纪经济报道刘洲伟:富士康起诉记者是在挑战公众的知 情权。 新浪网总编辑陈彤:富士康直接起诉记者并索赔3000万一案 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京华时报社长吴海民:现在把记者推上被告是欺负人的做法 ,这是很恶劣的事情。 中国经营报总编李佩钰:不管案子最终的结果如何,起诉个 人都是让人无法忍受的。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坚决捍卫记者利益。 人大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对新闻自由的侵犯。 清华大学教授崔保国:财富不能影响法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