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州市教学能手(学科教学类)评选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教学能手,为广大教师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公开,过程透明,阳光操作;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层层推选,好中选优。
第三条评选时间与数额。
每两年评选一届,一般在10—11月份举行。
各学段各学科根据年度专任教师总数按比例确定评选推荐数额。
第四条参评条件。
参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市现在岗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取得青州市及以上教研部门颁发的优质课(或教坛新秀、公开课、示范课)证书;上学期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
第五条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动员。
青州市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教研室”)下发通知,各基层学校宣传发动,参照通知要求及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推选方案,并获全体教职工85%以上满意度通过。
(二)教师申报。
符合该年度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三)资格审查。
市直学校、教管办对照当年度评选要求,审查申报参评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然后对参评教师进行教师、
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三项满意度测评有一项低于90%或上学期师德考核结果非优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基层推荐。
市直学校、教管办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汇总,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研室。
(五)师德和办学行为审核查。
市教研室将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单汇总,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督导室进行师德考核等级核查和办学行为审查,上学期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且无违规办学行为者方可参评。
(六)组织评选
1.教学业绩评价。
分学段成立评审组,各评审组由5—7名评委组成。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标准》(见附件1)进行业绩评分,按业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业绩成绩在讲课前公布。
2.课堂教学评价。
①根据参评教师业绩,按比例确定各学段各学科参加讲课人员名单。
②讲课准备。
各学段各学科根据讲课人数确定讲课时间、讲课地点,提前一天抽取讲课课题、讲课顺序。
③讲课。
各学段各学科分别组织讲课。
评委根据《潍坊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见附件2)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课堂教学最终成绩。
课堂教学成绩每半日一公布。
(七)成绩计算。
参评教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教育教学业绩和课堂教学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教学业绩占40%,课堂教学成绩占60%。
总成绩如遇并列,则依次按业绩成绩、课堂教学
成绩、参评教师年龄由高到低、由大到小确定人选。
(八)公示与监督。
市教研室将初选人选报市教育局,经教育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并通过青州市教育信息港、青州教研网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
公示期间如发现与评选办法不符之处,本着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评委组成。
评委由市教育局选调。
原则上业绩评价评委从本市普通中小学抽调中层及以上业务领导担任,课堂教学评价评委从本市或外地市选聘。
本市评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青州市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②获得青州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的学科教研组长或学校中层以上领导;③获得潍坊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潍坊市学科优质课一等奖以上的骨干教师。
第七条评委必须遵守师德规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执行评选规程和评分标准。
第八条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评选工作。
评选管理的具体事宜由市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督导室配合做好相关项目审核工作,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教研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评选推荐潍坊市及以上教学能手可参照本办法。
附:1.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标准
2.潍坊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附件1:
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教育教学业绩
评价标准
一、制定的依据和原则
此评分标准参照潍坊市教科院评选教学能手对教学业绩的评价办法,结合青州实际制定。
采用百分制,每位参评教师满分为100分。
二、评分项目及分值
1、综合荣誉(25分)
获青州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人事部门共同)颁发的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师德标兵等综合荣誉称号的,分别按国家级25分、省级20分、潍坊市级15分、青州市级10分记分。
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层次奖项中的一项计分,不累加。
2、教学业绩(45分)
(1)教学成果奖(25分)
获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表彰的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一等奖25分、二等奖22分、三等奖19分计分;获潍坊市政府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一等奖18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2分计分;获青州市政府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9分计分。
获潍坊市中小学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行动研究奖及创新(燎原)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一等奖10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6分计分,青州市级分别计6分、5分、4分。
同一成果获不同奖项的取最高分,不累加;不同成果可累加。
该项最高计25分。
(2)优质课、公开课(15分)
省、地、市教研部门组织评定的优质课,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15分、13分、11分计分;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10分、8分、6分计分;青州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6分、4分、3分计分。
优质课不分等次的按二等奖记分。
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按省级8分、潍坊市级4分、青州市级2分计分。
优质课取最高层次记分,不累加;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可累加。
该项最高记15分。
(3)竞赛辅导(5分)
辅导学生参加由教研部门(包括学科奥赛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竞赛并获优秀辅导教师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青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分、0.8分。
辅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竞赛并获指导教师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分、0.5分;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8分、0.6分;青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8分、0.6分、0.4分。
指导学生在正式教育刊物发表作品,教师获得指导奖或刊物中标明指导教师的,国家、省、潍坊市、青州市分别记3、2、1、0.8分。
同一类奖项取最高项计分,不累加;不同类可累
加。
该项最高计5分。
3、教科研水平(30分)
(1)论文(15分)
主持(参与)编著著作(不包括习题集、试题集等)并正式出版,主编计6分、副主编计3分、编者计1分;在正式学术出版物(以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为准;不包括论文集)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潍坊市级3分、青州市级2分计分;获省、潍坊市、青州市教研部门优秀论文(金点子成功案例、教育教学案例)奖的,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青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分、0.8分。
获省教科所(教育学会)表彰的山东省中小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优秀论文)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分、0.5分;在省、潍坊市、青州市教研室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教研活动上的交流论文,分别按省级3分、潍坊市级2分、青州市级1分计分;参与教学资源开发(以署名为准)潍坊市级每次计2分,青州市级每次计1分。
可累加。
该项最高计15分。
(2)科研成果(10分)
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表彰的优秀成果奖,分别按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计分;获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表彰的优秀成果奖,分别按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计分;获青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表彰的优秀成果奖,分别按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计分。
主持中央教科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
小组办公室)、省教研室、省教科所(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教科院(潍坊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州市教研室科研课题已经结题的,分别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1.5计分;参与者前四位国家、省、潍坊市、青州市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8分,五至十位国家、省、市级分别记1.5分、1分、0.8分、0.4分,其他每人记0.3分;获省教育厅表彰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分别按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计分。
同一课题只取最高层次奖项中的一项计分,不累加。
不同类可累加,该项最高计10分。
(3)教师基本功(5分)
在各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青州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
只取最高层次奖项中的一项计分,不累加。
三、相关问题说明
1、该《标准》中所考察内容仅限定在参评教师在评选年度前5年以来所取得的成果。
2、《标准》中所涉及的评审机关,不包括民间学术团体。
相关会议及教研活动仅限定在省、潍坊市、青州市三级教研部门组织举办的相关会议及教研活动。
3、论文、科研成果等如多位作者或参与者,论文按序前3位为有效人数,得分=相应等级分数/作者(参与者)序号。
4、参评教师相关标志性成果必须真实,如造假,一旦确认,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2:
潍坊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评价指标等级(分值)
A指标B指标C指标优良中差
教学设计(26分)教学目标
(10分)
(1)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及学生实际。
(5分)
(2)明确,合理,具体,可操作性强。
(5分)
9~10 8 6~7 3~5
教学内容
与过程
(10分)
(1)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处理,学生学习活动所需要的各种相关材料准
备充足,特别是各种学案的编制质量高,针对性强。
(5分)
(2)教学过程各环节设计恰当,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实际,教
学环境的创设既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又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5
分)
9~10 8 6~7 3~5
教学方法
与手段
(6分)
(1)教学方法科学灵活,既新颖又实用。
(2分)
(2)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恰当,形象,直观,生动。
(2分)
(3)重视实验教学,既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独立操作和观察能力,
又提高学习兴趣,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
(2分)
6 5 4 3
教学实施(50分)学习活动
的指导与
调控
(20分)
(1)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针对
性的指导,既面向全体学生,又注意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
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5分)
(2)根据教学实际创设恰当的问题情境;设置问题典型,符合学生学
习特点,思维含量恰当;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教师精讲点拨恰到好
处;及时采用积极、多样的评价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5
分)
(3)能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当堂巩固检测,根据反馈信息对教学进程、
18~20 16~17 12~15 6~11
教学内容、教学难度进行合理调整,恰当处理偶发情况。
(5分)(4)课堂学习活动科学、有效;既注重教学目标的达成,又重视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5分)
学生活动(20分)(1)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态度积极,热情高,信心足,参与主动,思维
积极,自主学习的意识强,效果好。
(5分)
(2)课堂气氛活跃,有序,师生、生生交流平等,积极。
(5分)
(3)全班不同层面的学生都参与学习的全过程,而且有充分参与的时
空,并进行有效的合作、探究、交流。
(5分)
(4)学习内容、感受体验由浅入深,学生敢于质颖问题,能提出有意
义的问题和新的见解。
(5分)
18~20 16~17 12~15 6~11
教师素养(10分)(1)具有优良的专业素养,专业水平过硬,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
功扎实。
(5分)
(2)教学态度认真,积极,民主,课堂情绪饱满,热情,师生关系和
谐。
(5分)
9~10 8 6~7 3~5
教学
效果(24分)三维目标
达成度
(24分)
(1)绝大多数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情绪饱满,双基扎实,学习目标达
成度高。
(10分)
(2)绝大多数学生在学习和解决问题过程中都能形成一定的能力和方
法,学生学习习惯好,学习能力强。
(8分)
(3)每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相应的发展,能体验到
学习和成功的喜悦,有进一步学习的良好愿望,能初步形成对事物正确
的价值判断。
(6分)
20~24 15~19 10~14 6~9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