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筑物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般建筑物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般建筑物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般建筑物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般建筑物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适用范围:一般建筑物拆除工程坍塌救援程序适用于人工对旧建筑物的拆除过程造成的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在没有按拆除顺序操作而造成墙体坍塌;违反拆除方案采用在底层施拆造成坍塌;对原有旧建筑物危险部位未进行加固就直接进行拆除造成坍塌。在拆除工程造成坍塌事故中对人员的伤害主要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方面。

二、救援职责:

由工地现场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现场人、材、物进行救援工作。主管负责人指挥协调对口专业人员确定救援措施、方案,进行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现场质安员协同班组长等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工作的实施。

三、救援步骤与要求:

当发生拆除工程坍塌事故时,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各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一)当发生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引起的高处坠落伤害时,立即报告现场主管负责人,在现场迅速确定该部位的作业人数和伤员人数,即时对伤员进行检查受伤情况

(二)当发生拆除工程坍塌造成的物体打击伤害事故时,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在现场进行核实该部位的作业人数和伤员人数,如遇被坍塌物掩埋伤员,迅速调配起吊机械,吊起或用千斤顶局部顶起表面大块物料,再用人力逐一搬开堆积物搜救伤员,并即时对伤员进行受伤情况了解。

(三)对伤员现场紧急抢救的步骤如下: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2012-06-26 09:18:51)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严格执法,如果程序不合法,一旦违建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将会造成国家赔偿,导致拆违工作出现被动局面。在拆除违法建筑前,城乡规划部门必须完善执法程序,认定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结合上海等地拆除违法建筑规定程序,拆除违法建筑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于××路(街、巷)××号,或者x镇x村x组(自然村)x号,多大面积,什么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乡镇政府的调查取证工作资料要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避免乡镇政府不知晓当事人已直接在县级规划部门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402 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我们建筑业显的尤为重要。深感“安全责任确重于泰山”。大家知道建筑业是一个生产过程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作业、手工操作多、劳动强度大、高处作业多、环境复杂多变的特殊行业,安全隐患无所不在。特别是建筑物的坍塌事故时有发生,为彻底遏止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1995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防止坍塌事故若干规定,通过全国建筑系统广大职工几年来共同努力,防止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基础还不牢固,全国各地由各种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事故乃经常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之大,让人触目惊心。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不断发生,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改革开放及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要站在三个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2007年10月,案外人赵XX与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赵XX承包香屯村东150亩土地用于种植养殖。2011年6月1日,赵XX与原告赵义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赵XX承包的部分土地9.28亩转租给赵义生。2013年3月,赵义生开始在上述承租土地上建设库房。2014年5月5日,兴寿镇政府将赵义生建设的上述库房予以拆除。赵义生遂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兴寿镇政府所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2016年1月29日,原审法院判决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兴寿镇政府在拆除该案所涉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没有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没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兴寿镇政府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已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和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等法律文书合法送达赵义生,兴寿镇政府行政行为已经构成程序违法。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判决确认兴寿镇政府于2014年5月5日拆除赵义生所建房屋的行为违法。兴寿镇政府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本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兴寿镇政府向本院补充提交了照片8张,用以证明其向赵义生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执行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同时,兴寿镇政府表示由于在原审法院审理期间,未找到保存上述照片的存储卡。后在原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经查找发现上述照片,故在二审审理期间补充提交。 针对该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一、兴寿镇政府在二审提交的证据能否作为新证据;二、兴寿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针对焦点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在本案中,兴寿镇政府作为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其举证期限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其在二审审理期间提交上述证据已经超过法定举证期限,且上述证据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政府作出行政行为是以其收集的证据为前提的,一般不存在补充证据的说法,否则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缺乏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现在办建筑证很难,就有很多的违法违章建筑,那么大家知道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吗?以下是辑为您整理的“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一】 一、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工作 一是建立分片监管查处机制,将镇域划分为六个片区,在严格执行违法建设监管日常巡查制的同时把违法建设巡查控管 的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中队队员。 二是强化村(社区)干部监管责任,我镇与村(社区)签定了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违法建设村(社区)巡查控管队伍,所属村(社区)、组均有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控管工作,按每年4000元∕村安排工作经费,同时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村(社区)干部本年度的违法建设监管工作收取1000元保证金。 三是建立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参照黄水镇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标准为规划区内200元/㎡,规划区外100元/㎡,以审批建筑面积为准收取;对于违反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建房户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其违法建筑的拆除;对于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的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数返还。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49户。在规范建设秩序的同时,力争从源头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四是建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制度,为秉持公正、公开执法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我中队首创施工责任监管举报制度,对镇域内办理了国土用地手续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经过建管部门放线的建设户,我中队在其建设地点设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将建设业主审批建房地点、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监管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喷绘在举报牌上,力求实现违法建设监管全民化。 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监督,凡镇域区内的任何违法建设,除日常巡查发现外,还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之中,举报信息一经核实,举报者将得到500—20XX元的奖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截至8月,我中队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下达各类文书共计181份,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5份;《停止建设通知书》60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66份,做到了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二、拆违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中队配合县拆违办、规划、国土、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在3月和8月进行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操作步骤 〖违章建筑定义〗 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比如化工厂职工宿舍就属于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设。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比如国门金街旧边防大队德圣苑项目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且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比如个别小区搭建门斗(大圐圙门斗)、泰和家园车库上搭建鸽子窝等。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比如步行街、迎宾小区西侧售楼部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

模板坍塌应急救援预案

模板坍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模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模板坍塌安全事故,提高在发生模板坍塌安全事故时的快速反应和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防止建筑施工模板倒塌事故的通知》(建安字[1993] 41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工程施工面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模板坍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处置的基本原则 1、模板坍塌事故应急求援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级管理、规范有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原则。 2、按照模板坍塌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项目部、架子队、作业班组三级事故(事件)响应机制,并将三级机制与属地化管理相协调、配合。 3、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处置模板坍塌事故(事件)的主体,项目部、架子队、作业班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组织地参与事故(事件)的处置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4、模板坍塌事故(事件)一旦发生,项目部、架子队、作业班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相关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准确传递事故(事件)信息。各级机构接到信息后,须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 (二)、模板坍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施工生产区域范围(特别是支撑高度大于5m或者高宽比≥6 的支撑架;特殊结构工程,如大跨度、大截面框架梁、大截面悬挑梁板、大跨度大面积浇筑的梁板结构等;施工人员集中、施救困难的工程。)施工时模板和支撑失稳导致发生的模板坍塌安全质量事故(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预防监控 (一)、模板坍塌事故的伤害类型和伤害程度 建造各种混凝土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按照构件的形状和规格安装坚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精简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年《媒体网络重要信息(特刊)第**期》发布了网友关于 XX 县大面积强拆修建时未接到相关部门任何公文,强拆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批文的网贴,这个网贴严重失实。一、双山新区违法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 ****年毕节市委、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抢抓机遇,规划建设毕节双百城市的宏伟蓝图,决定成立双山新区,双山镇为新区的主战场,纳入毕节双百城市总体规划。****年*月**日,市委副书记安金黎同志主持召开了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规定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停止一切建筑行为,冻结所有房屋建筑审批手续。双山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委、政府和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并在集镇及主要村寨张贴了《双山新区土地纳入总体规划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一切建筑行为,成立了由国土、村建等部门组成的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综合执法组,组装宣传车对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建筑行为作了广泛宣传,同时利用镇广播及校园广播进行严禁建房的宣传,在各中小学多次召开家长会及群众会进行宣传。但是部分群众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不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不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抢建抢修。对此,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综合执法组对所有违法违章建房户下发了《停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部分群众不顾政府的《通告》及通知,顶风冒雨、昼夜抢修房屋。为此,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几次强制拆除行动。尽管如此,部分群众还是屡拆屡建,严重破坏了双山新区的建设规划,引起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依法拆违情况 ****年*月**日,市委专题组织召开了会议,要求双山镇用一个月时间全部拆除新区规划范围内在****年*月**日《公告》发布后抢修的违法违章建筑。当日,县委、县政府在双山召开专题会议。县委书记作了重要指示,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有关县委常委、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拆违领导小组。根据专题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迅速对控制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作了详细安排,明确从*月**日起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a18048643.html,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市房屋拆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8年颁布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从违章建筑形成时间、所处地域、产生的影响三个方面提出了“三从宽三从严”的方针,对现在处置违章建筑仍有参考意义。故此就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为依据,根据本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具体可采取两段式或三段式。两段式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注:以下涉及到违章建筑的时间问题的,一般是指违章建筑的形成时间)可补办手续作合法建筑处置,在时间点后的作违章建筑处理。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

施工现场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课讲稿

XXX工程项目部 施工现场坍塌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编制依据 (1)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 (3) 4.1组织机构 (3) 4.2职责 (4) 五、预防与预警 (5) 5.1危险源监控 (6) 5.2预警行动 (6) 5.3信息报告程序.................................................. . (6) 六、应急响应 (7) 6.1响应分级 (7) 6.2响应程序 (8) 6.3处置措施 (10) 6.4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15) 6.5应急心理辅导 (16) 6.6应急结束与恢复 (17)

七、保障措施 (17) 7.1常用物资装备 (18) 7.2社会应急资源: (18) 八、发布与实施 (18)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或减少潜在安全事故,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给项目带来损失,使项目在面对重大突发事故危险时,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等重特大事故的紧急情况,能迅速反应、快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理,正确救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现根据本项目特点针对土方、模板、脚手架及拆除工程的失稳、坍塌编制本事故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建设XXXX工程项目范围内土方(基坑)、模板、脚手架及拆除工程可能出现的失稳、坍塌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含应急处 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依法对**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被执行人违章建房情况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违法事实:**年**月,被执行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地段搭建铁皮棚砖房等建筑物。经核实,该地围墙内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执法人员分别于**年**月**日在施工现场向被执行人发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年**月**日,**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 三、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镇国土、行政执法、城建、规划、党政、农村办、宣传、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消防、**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成员:** ** … 现场指挥:** 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8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组员:**,**,**…任务是负责此次强制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组、分工文书汇报及善后工作,检查各有关单位履行拆违工作职责情况。 (二)现场控制组 组长:**。组员:公安干警10人、巡防队员20人、消防员4人、供电分局2人、供水公司2人。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深基坑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深基坑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土方坍塌倒塌事故主要体现在基坑边坡堆料小于安全距离或堆料荷载过大、基坑或隧道开挖放坡不合适、排水不当、基坑或隧道维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不及时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由总预案中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在总预案的基础上设置隧道坍塌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下设应急物资设备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和突击队,各职责和总预案中的职责相同。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控制 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及时监测基坑及隧道维护支撑结构有无水平位移及变形情况,若有变化及时反映到上级部门。 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于明显标志,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2 预警行动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道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领导直接报告。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项目部各部门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 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 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文章导读:提到违章建筑,就能联想到“拆除”两个字。事实上,不是所有违章建筑必须一拆了之的。在有些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暂时不拆除,或者根本不必拆除。今天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一、违章建筑有哪几种类型? (一)未经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的。 (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五)未经批准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六)自建房屋,也就是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分为几个步骤呢? (一)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二)进行催告。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四)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 (五)对社会的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六)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时,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三、所有的违章建筑必须拆吗?这四种情形可以不拆除。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

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章建筑,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些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4、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原创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楚林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关于对xx乡某村某队某姓村民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圈舍、院墙)进行拆除的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xx乡某村某队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保障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及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现结合我乡整体规划及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此强制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一、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ⅹ年ⅹ月ⅹ日,我乡接到举报,查实xx乡ⅹ村一户房屋(围墙)正在进行建设。经调查核实,当事人:ⅹⅹⅹ,性别:ⅹ,身份证号:ⅹⅹⅹ,家庭住址:ⅹⅹⅹ。该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现建设情况,手续办理情况。 县规划建设局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对此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了认定,认定情况。认定结果:此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为违法(违章)建筑。 乡政府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已下达强制拆除通告,并决定于ⅹⅹ月ⅹⅹ日对当事人违法或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车辆安排

1、强制拆除时间: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ⅹⅹ时ⅹⅹ开始。 2、地点:xx乡ⅹⅹ村ⅹⅹ队。 3、方式:人工与机械相结合。 4、车辆安排:1辆清运车,3辆其他车辆。 三、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指挥人员 总指挥:xxx(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xxx(乡人大主席) xxx(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 xxxⅹⅹ村村长 xxx乡党政办副主任 xxx乡安监站站长民宗专干 xxx乡林管站站长 xxx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xxx中队中队长 xxx乡土地所所长 xxx乡环卫站负责人 xxx乡派出所所长 xxx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xx乡政府、村两委、规划建设站、派出所、司法所、管区执法中队、土地所、环卫站、工商所、旅游办、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具体内容为: (一)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适用罚款的处罚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有哪些 1、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不同。这直接涉及到民生问题。因此,应该把握几个原则: 一是要有“规划”。 要谈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当然首先必须要有规划,这里的“规划”是指《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没有规划,就谈不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更谈不上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有规划这个问题上,要注重详细规划,因为详细规划规定得更为翔实具体,更容易掌握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规划执法过程中遇到很多群众在政府没有确定的规划开发区域内违法建房,虽然我们有城区总体规划,但没有详细规划,总体

规划规定得比较原则,因而在具体处罚时显得很没有说服力。 二是“规划”要合法。 这里所说的“合法”,是指规划的制定、修改等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实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规划的制定、修改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以及遵循的原则等。程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规划的制定、修改所必经的法定程序。 在一定程度上讲,程序要件要比实体要件更为重要,因为人们往往更加注重实体而忽视程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制定、修改规划的其他法定程序一般不会被忽略,最后一道公布程序却易被忽视。 《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说明,未经公布的规划是不合法的。因此,要在做好规划制定、修改的同时,做好规划的公布工作,这不仅是规划合法性的要求,也是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的有效途径。 三是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 认定通过改正措施后能否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在有规划和规划合法的基础上,要把握两点:违法建筑违反了规划的“硬性规定”(也可称之为“强制性规定”),它的存在使规划的硬性规定不能得以顺利实现,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 违法建筑的存在使合法的规划建设方案不能得以顺利实施,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凡是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违法建筑,一

坍塌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目的 为使项目员工强化对坍塌事故的认识与理解,熟悉坍塌事故应急救援事项,检验坍塌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预案涉及的部门和个人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进而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坍塌事故时,项目员工能利用掌握的应急救援技能、技巧,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施救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得到及时有效抢救,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指导思想 贯彻“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的方针和“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故事扩大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建立和完善我公司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及时、科学决策、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全面提升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 三、演练时间与地点 具体演练时间与演练地点由各项目依据各自演练计划自行确定。 四、模拟演练情景 根据各项目不同情况自行假定事故发生,进行模拟演练。 如:2016年08月24日,由于连降暴雨致使全线多处边坡有滚石落下,项目北侧边坡发生垮塌(地理位置:xxx,道路等级:二级;交通流量:xxx;路面宽度:xxx。),塌方约400立方米,阻断交通,无人员、车辆受害。(由于该段边坡拟爆破清理,爆破后作为该应急演练情景。)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项目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生产安全副经理、项目总工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设在质安部,日常工作由质安部兼管负责。发生事故及举行应急演练时,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到岗的,由所在单位按指挥机构组名单排序递补。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安全副经理及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各项目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隶属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 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还应另设控制人员、演习人员、评价人员、模拟人员、伤员等,保障演练顺利进行。 根据演练需要,成立坍塌事故应急演练指挥领导体系: 项目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参演人员安排,主要有 控制人员: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xxxxx有限公司坐落于如东县岔河镇xxxxxx,厂区周边为xxxx,单位地址为xxxxxxxx号,距镇政府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m2,建筑面积xxx m2,职工总数xxx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xxxx m2,有xxxx等设备。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xxxxx企业, 企业存在xxxxx、xxxx等特点,涉及到xxxx,xxxx等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一定的危险。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违章建筑定义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适用法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事权划分,雅安市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雨城区政府不具备城市规划行政职权。因此,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由雨城区负责拆除,应当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等部门作为拆除主体,同时完善相关程序授权雨城区实施。 二、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一)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类主要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而进行建设的建筑,在区国土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无效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区国土分局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区建设局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雨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后,只有在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雨城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区规建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强制。 (三)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章建

违建强制拆除程序时间顺序步骤

违建强制拆除程序时间顺序步骤 1、《案件受理登记》如:2014.1.16 2、《现场勘察记录》如:2014.1.16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

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政府备案。 12、签发《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6、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7、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9、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制作强拆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外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外脚手架(落地式、悬挑式、附着式 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适用范围:外脚手架坍塌事故救援程序适用于落地式、悬挑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范围,外脚手架坍塌主要由下列方面造成:材质造成,恶劣天气(如狂风暴雨、地震等)造成和人为造成(如人为拆除拉顶等)。外脚手架坍塌事故主要引起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二、救援职责: 由工地现场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现场人、材、物进行救援工作。主管负责人指挥协调对口专业人员确定救援措施、方案,进行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现场质安员协同班组长等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工作的实施。 三、救援步骤与要求: (一)当发生外脚手架坍塌事故时,立即报告现场主要负责人,按 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各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并在现场迅速确定该部位的作业人数和伤员人数及受伤情况,立即组织救援人力,需要机械立即调动机械,切断电源,设置危险区域警戒,控制出现二次伤害事故发生。 (二)当出现坍塌事故时,伤员被坍塌物压着,应立即组织人力,机械等进行抢救,将压着伤员的坍塌物用机械工具快速进行解体和清理,以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三)对伤员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颅脑损伤、骨折和出血上进 行处理,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

1、出现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以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腿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四)在坍塌事故中抢救出所有伤员后,必须对该范围设置危险区域警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1学习资料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1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违章建筑定义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适用法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事权划分,雅安市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雨城区政府不具备城市规划行政职权。因此,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由雨城区负责拆除,应当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等部门作为拆除主体,同时完善相关程序授权雨城区实施。 二、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一)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类主要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而进行建设的建筑,在区国土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无效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区国土分局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区建设局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雨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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