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欺诈与防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票据欺诈及防范
内容摘要:票据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清算支付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在金融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金融制度的不够完善、风险防范意识差、鉴别票据的真伪技术落后等因素,使票据犯罪现象已成为一个影响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对票据犯罪的概况、票据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提出金融业、银行业、社会各界及司法部门对票据犯罪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票据;票据犯罪;风险防范
目录
一、票据犯罪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票据犯罪的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票据犯罪的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票据犯罪的特点 (4)
(一)种类多、范围广、金额大且呈扩大趋势 (4)
(二)票据犯罪内外勾结多发 (4)
(三)票据犯罪的智能化、高科技化、职业化 (5)
(四)票据犯罪的国际化严重 (5)
三、票据犯罪的成因 (6)
(一)法制意识薄弱 (6)
(二)法制体系不完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票据辨别及票据制度的不完善 (6)
(四)金融、银行业工作者与国外犯罪分子勾结 (7)
(五)对票据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 (7)
四、票据犯罪的防范 (7)
(一)金融业、银行业的防范措施 (7)
(二)社会各界及司法部门的防范措施 (9)
参考文献 (12)
票据欺诈及防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票据业务不断地融入当今社会之中,在金融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在金融活动的清算过程中也成为了重要的支付工具。然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导致了在这不完善的票据制度下犯罪分子利用漏洞进行票据欺诈。
一、票据犯罪概述
(一)票据犯罪的概念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是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谈到票据犯罪,就要对金融犯罪先做阐述。金融犯罪一般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以伪造、诈骗及其他方法侵犯银行管理、货币管理、票据管理、信贷管理、证券管理、外汇管理、保险管理及其他金融管理,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票据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犯罪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一切利用票据进行的交易都称为票据犯罪,狭义上一般是指,违反票据法和刑法规定,直接以票据作为罪名的犯罪。票据犯罪是金融犯罪中的一类罪,票据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定的罪名,我国的《刑法》并没有对票据犯罪作具体的规定,只是在学术界对票据类犯罪的统称。票据犯罪一般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票据法律规范,以伪造、变造、
诈骗及其他方法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这种犯罪一般表现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或者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或者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或者签发空头支票、汇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或者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的行为。
(二)票据犯罪的分类
票据犯罪的分类种类繁多,主要是刑法上的分类,如以犯罪主体、犯罪侵犯的客体、犯罪行为方式、犯罪行为人主观心态、被害人类型、票据主体为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票据犯罪的不同类型,这里主要从经济法层面分析票据犯罪,并借以对票据犯罪的预防提出防范措施。因而,对刑法理论层次过深的分类不作研究,而主要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票据犯罪作通俗易懂的分类。
在刑法学理上,从犯罪行为方式上一般将票据犯罪分为:伪造型犯罪、变造型犯罪、诈骗型犯罪、冒用型犯罪、滥用型犯罪和渎职型犯罪。伪造型犯罪包括仿照真实票据制作虚假票据犯罪的行为,一般讲此种行为称为一般伪造,或者假冒他人名义“伪造票据行为”,即所谓特殊伪造;变造型犯罪是指非法变更票据上除签名以外的记载内容的行为,主要包括变更票据金额、收款人名称、收款日期、付款地点等等,而变更票据权利人签名的犯罪行为;诈骗型票据犯罪包括使用虚假票据行为,使用伪造或变造的票据进行犯罪的行为,或者使用作废、过期的票据进行犯罪的行为;冒用型票据犯罪是指冒充合法的持票人并持票使用的行为;滥用型票据犯罪的情形要稍微复杂,包括签
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票据、出票时作虚假记载的犯罪行为;渎职型犯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办理票据业务中实施的渎职行为,主要包括非法出具票据、违法承兑票据、为违法票据办理付款、提供保证等犯罪行为。
票据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金融、银行从业人员的参与犯罪现象突出,因而以犯罪主体作为标准划分,可分为一般主体的票据犯罪和特殊主体的票据犯罪。一般主体的票据犯罪是指非金融、银行从业人员实施的票据犯罪,如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票据诈骗罪,这类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金融、银行从业人员实施的票据犯罪为特殊主体的票据犯罪,如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这类犯罪多为渎职犯罪,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以过失居多,但也有主动、故意犯罪的现象。后者以上的分类是在金融活动我们需要认知的票据犯罪分类。
二、票据犯罪的特点
单单从刑法方面去分析票据犯罪的特点,主要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票据犯罪是发生在票据欺诈活动过程中、对社会有危害性的犯罪行为。但是从经济学领域去讲,就会有许多的社会因素在内,因而票据犯罪的特点可以归纳如下:
(一)种类多、范围广、金额大且呈扩大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业、银行业中票据作为结算工具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犯罪分子利用票据作案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票据犯罪多种多样,而以票据诈骗行为居多,如2008年,浦发银行上海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