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朝宦官专权的作用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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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明朝宦官专权的作用与影响

学院:文史学院

班级:10级人文教育(1)班

姓名:冯丽

学号:20103030106

浅论明朝宦官专权的作用与影响

摘要:在探讨古代政治史时,宦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由于宦官接近中枢政治的天然优势,无论是宦官势力发达的东汉、唐、明几代,还是势力不甚发达的其余诸朝,宦官的身影总是在政治舞台上时隐时现。明朝宦官之所以不同于先前各个朝代的是,他们的用事最久,握有的朝权极为深广。本文主要从政治、军事、经济方面论述了宦官专权曾对明朝产生的重大作用于影响。

关键字:明朝宦官专权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明朝是为宦官专权乱政最严重的时期之一,“奄寺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命之为烈也。汉、唐、送有干于朝政之奄宦,无奉行奄宦之朝政;今有奉行奄宦之朝政;今有奉行奄宦之朝政,明朝是也。”(《明夷待访录·奄宦上》)宦官专权,曾对明朝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作用与影响。

(一)宦官专权对明朝社会的破坏作用

明朝的宦官专权,延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在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领域内,均可明显看到宦官专权所带来的严重破坏作用及影响。

明朝宦官在政治上的破坏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架空内阁,排除异己,严重消弱了明朝的统治力量。明朝的宦官专权,侵夺了内阁之权,“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间有贤辅,卒蒿目而不能救”(《明史·职官志序》)。宦官的擅政专权,一方面压制了外廷政府的作用,使得那些力图有所作为的朝臣收到多方掣肘;另一方面又导致了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庸官俗吏的出现,使得外廷政府处于软弱无能的状态。明朝的许多阁臣和尚书毫无才干学识,在位期间“无所规正”,故被时人称为“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明史·刘吉传》);有的在皇帝召见时提不出任何政见,唯知“叩头呼万岁”,时人谓之“万岁阁老”(《明史·万安传》);有的“琐琐无能,在阁中饮酒谐谑而已”(《明史·焦芳传》)。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都是同宦官架空内阁、相权转归寺人分不开的。此外,明朝宦官专权期间,还通过操纵厂卫之权,侦缉密探,攀染诬陷,大肆排除异己。如魏忠贤得势时,“欲尽杀异己者”,大兴东林党狱,造成了“正人去国纷纷若振槁”(《明史·魏忠贤传》)的局面。明朝宦官的上述种种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外廷官

僚机构的治政效能,排斥打击了一大批有识之士和统治人才,从而使明朝的统治力量受到了严重削弱。

收罗爪牙,安插党羽,严重破坏了明朝的仕进秩序。明朝权阉为了扩充自己的势力,竭力收罗安插爪牙党羽,遂使无耻奸邪之徒得以进用。如天启年间的朝臣崔呈秀,为人“卑污狡诈,不修士行”,任职期间“脏私狼藉”。当其因贪污而被搁置侯勘时,投至权阉魏忠贤门下,“叩头乞衰”,“乞为养子”。在魏忠贤的庇护下,崔呈秀不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官运亨通,很快迁升兵部尚书,兼任左都御史,“握兵权宪纪,出入烜赫,势倾朝野”(《明史·崔呈秀传》)。与崔呈秀同一时期的另一官僚吴淳夫,亦因乞为魏忠贤的义子,竟在一年多时间内,由兵部郎中累进至工部尚书、加太子太傅,“岁中六迁,至极品”(《明史·吴淳夫传》)。此类实例,不胜枚举。此外,明朝权阉擅权滥授官职的现象也大量发生。如明孝宗时,太监李广就曾矫旨授传奉官,“升匠官六十六人,冠带人匠百三十八人”。当时所授的传奉官中,“盖中官亲戚居其大半”(《万历野获编》卷十一)。有如明武宗时,权阉刘瑾“专擅威福”,一次即曾“迁擢官校至一千五百六十余人。又传旨授锦衣官数百员”(《明史·刘瑾传》)。上述种种情形,无疑对正常的封建仕进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不仅给当时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带来了广泛的消极影响,而且大大激化了明朝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矛盾。

贪赃受贿,败坏吏治,进一步加深了明朝统治的腐败黑暗的程度。明朝宦官所聚积的私人财富,其数量十分惊人。英宗朝权阉王振败亡后,其家被籍,“得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他珍玩无算”(《明史·王振传》)。明武宗籍没权阉刘瑾的家资时,除得到大量珠宝珍玩之外,又有“金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见彭孙贻:《明史纪事本末补编》卷五)。有关明代其他宦官聚积大量财富的记载,亦史不乏书。这些巨额财富,除少量来自赏赐、俸禄之外,绝大部分都是宦官通过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敲诈掠夺等手段得来的。如贪污侵吞官钱:熹宗朝宦官李永贞“性贪,督三殿工,治信王邸,所侵没无算”(《明史·宦官传》)。明代修建宫殿、城垣、佛寺等工程,例由宦官参预监督,其中虚报冒领、从中渔利的宦官大有人在。有关宦官偷盗宫物的记载,多至不可胜数。如索要收受贿赂:明代宦官贪赃受贿的现象非常严重,即使是在号称“中官多守法”的弘治年间,仍发生了太监李广收受文武大臣贿赂黄金白银“各千百石”(《明史·李广传》)的事件。至于宦官当

道专权时期,其情形则更为严重。刘瑾专权时,“急贿,凡入觐、出使官皆有厚献”(《明史·刘瑾传》)。刘瑾曾索要“天下三司官贿,人千金,甚有至五千金者。不与则贬斥,与之则迁擢”(《明史·蒋钦传》)。如敲诈勒索:宦官利用征收柴炭之权滥自加征,“凡收受柴炭,加耗十之三,中官辄私加数倍。逋负日积,至以三年正供补一年之耗。……万历中,岁计柴价银三十万两,中官得自征比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为陷井云”(《明史·食货志》)。当时出任矿监税使的宦官,大多也是横征暴敛,借此中饱私囊。明朝宦官贪赃纳贿的行为,不仅反映了宦官集团本身的腐朽,而且对当时的整个吏治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使得明朝的统治更加趋于腐败黑暗。如刘瑾专权时,诸司官朝觐至京,“各敛银赂之,每省至两万余两”。当这些司官复任后,或取官库银两偿之,或从民间加倍敛取,于是乃出现了“上下交征,恬不为异”的状况。

明朝宦官滥作威福,凌虐吏民的所作所为,大大激化了当时的各种社会矛盾。大批出任镇守、守备、矿监、税使等职的宦官,曾在各个地区直接扮演着贪官污吏的角色。他们的活动舞台,并不局限于深宫内廷。他们凭借权势,肆意凌辱欺压吏民,疯狂掠夺盘剥夺百姓,多次激起兵变、民变,从而不断加深了明朝的统治危机。其中尤以明代后期的情形最为严重。万历年间,矿监税使肆虐天下。宦官的所作所为,直接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各地市民百姓忍无可忍,纷纷起来进行反抗斗争。甚至连明朝的一些官吏、军士,也加入了反矿监使的斗争行列。例如,云南税监杨荣恣行威虐,曾杖毙残害数千人,当地百姓对其恨之入骨。后因杨荣捕系凌辱将士,一些将士官吏遂奋起反抗,“率冤民万人焚(杨)荣第,杀之,投火中,并杀其党二百余人”(《明史·梁永传》)。可见当时各地普遍爆发了人民武装起义。实际上,宦官虐民激变的事件并不始自万历年间。早在宦官王振、刘瑾专权时,即已先后出现对此类事件。如正德年间所爆发的刘六、刘七起义,其起因就是因为刘瑾家人索贿不得而诬良为盗。就连当时负责征讨此次起义的明朝官吏也不得不公开承认“盗本良民,由中官贪黩所激”。

明代的宦官专权,除了在社会政治领域内造成了上述种种破坏作用之外,同时也对明朝的军事和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在军事方面,明朝宦官典兵弊端丛生。曾有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过总结,指出了明朝宦官典兵之害的具体表现:一是侵蚀军实,占役买闲。典兵宦官侵吞军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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