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公司与资金管理中心模式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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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公司与资金管理中心模式的分析

一、国内现有财务公司情况综述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从1987年国内第一家财务公公司——东风汽车财务公司成立至2007年,财务公司已经发展到78家,已经成为国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07年底,财务公司资产总额达到8070亿元,实现利润276亿元,资本充足率23.3%,资本金收益率24.1%,资产收益率2.55%。

在现已设立的财务公司中,中央国资委直属企业下属的财务公司40家,占全部财务公司总数51%;地方国资委企业下属财务公司31家,占总数40%;民营及股份制企业下属财务公司5家,占总数6%;外资企业下属财务公司2家,占总数3%。依托央企和地方国资委企

业设立的财务公司占绝大多数。

财务公司涉及能源电力(13家)、电子电器(9家)、军工(11家)、交通运输(6家)、机械制造(7家)、石油化工(4家)、汽车(7家)、钢铁(5家)等多个行业。但尚未有农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

目前江苏省正式设立的财务公司共3家,分别是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另有中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在南京开设的分公司和正在筹建中的江苏华西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已被重组的中山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苏州物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1993年10月27日成立,2002年9月12日更名为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苏州创元集团前身为苏州市机械工业局,1995年6月转制为苏州机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起先后托管了长城集团、物贸中心和电子控股公司,并重组了上市公司“苏物贸”,

2001年12月更名为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高科技制造业为核心,集制造、金融、贸易、宾馆及房地产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08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的,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隶属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8日,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金融、环保能源、纺织、物流服务等多个领域。

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0日开业,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其中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500万元,出资比例55%;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500万元,出资比例3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10%。红豆集团于1998年开始筹建财务公司的先期准备,于2001年成立红豆结算中心,对集团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在红豆集团结算中心几年成功运作的基础上,于2006年开始启动财务公司筹建申请工作,2008年5月20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获准成立。

中山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所依托的中山集团,创建于1986年12月,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电子工业部报经国家体改委批准组建的中国首批试点大型企业集团。由于其母公司中山集团改制引发各种复杂问题等多方面原因,银监会先后两次下发整顿通知、敦促公司重组,并于2008年11月正式挂牌转让股权。现已由江苏华

西集团受让其股权,并重组筹建江苏华西集团财务公司。

从上述情况来看,江苏省已成立的财务公司数量比较少,且成立时间也比较短。这一方面可能是银监会对于财务公司的审批非常谨慎、严格。另一方面可能由于成立财务公司的门槛高、手续繁杂和能为企业带来的收益不明朗,导致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对成立财务公司望而却步。

二、财务公司设立条件分析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6年第8号)的规定,设立财务公司,首先应当经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领取金融许可证,还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和财务公司自身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表:

三、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六条比例进行调整。

7、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

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8、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2008年6月人行上调后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7.5%。

9、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

10、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11、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12、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1)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2)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四、财务公司与现有资金中心模式比较分析

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的目标是建设以为成员单位服务为宗旨、风险管理为重点、业务流程为导向,实现账务信息与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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