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进一步加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执法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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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执法管
理工作计划
欧阳光明(2021.03.07)
以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岛内城乡结合部、人行天桥、公交车站、昌盛商业区以及鼓浪屿旅游景点等,尤其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夜间较为突出,有些还形成了一定市场。有的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有的噪音扰民,有的还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还有的流动摊贩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等。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与我市文明城市的形象极不协调,不但影响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鼓浪屿申遗工作,同时还影响到市民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等。由于占道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且年夜部分是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执法部分在依法查处时,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和暴力抗法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分要充分认识不法占道经营带来的严重影响,必须采纳有效办法,加年夜执法和管理力度。
一、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年夜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力度
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部分联合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近期,要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清理,坚决取缔和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占道经营行为。
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分作为执法主体,应依法加年夜不法占道经营查处力度。要坚持“劝导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期,要加年夜巡查力度,发明问题及时制止和劝离。重点地段的执法工作,可实行定人、定岗。整治中涉及单位企业行为的,要责令限期自行更正,不然,追究领导或法人责任。涉及其他部分执法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分。市执法局要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执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年夜,关系到部分人群切身利益。整治时,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区政府、各相关部分要切实关心和帮忙解决弱势占道经营者生活困难等问题。
积极开展占道经营“疏”的工作。由各区城管办牵头,街道办具体组织实施,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无波折居民生活和落实环境保洁责任等前提下,划定区域,规按时间,专人管理,引导占道摊贩规范经营,既便利市民又解决摊贩的生活问题。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不法占道经营合力
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工商、卫生、文化、市政等部分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对强买强卖和阻挠城管执法的,公安部分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的,交警部分要依法查处;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存在食品平安问题和销售不法出版物等的,工商、卫生、文化等部分要依法查处;市政部分要加强占道经营的审批和批后管理,审批情况要及时抄送城管执法等部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厦门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严禁不法占道经营、跨店及超出核定面积占道经营行为。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整治不法占道经营的良好空气
各区政府要加年夜不法占道经营的法令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取得市民对不法占道经营执法管理的理解和支持。要建立不法占道经营曝光台,接受社会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