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教师选拔有关规定

护理临床教师选拔有关规定
护理临床教师选拔有关规定

关于护理临床教学教师选拔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护理临床教育管理,提高护理教学质量和临床教师的能力,经研究决定针对全院各病区进行护理临床教师的选拔。

1任职条件

1.1热爱护理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到教书育人

1.2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责任心理,具备精湛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在临床实践中能按正确操作指导学生

1.3组织管理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积极配合护士长工作,护士长不在的时候,可办理病房各全面工作。

1.4表达能力,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并通过护理教研室进行试讲。

1.5经过主讲培训,熟悉各项业务,师病房的业务骨干。

1.6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操作比赛或各各级检察并获得过奖项者,或主持过科室查房或通过护理部相关培训的优先考虑,经过科室推荐者科考虑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1.7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本学科最新研究动态。

1.8应聘条件:

年龄35岁以下

学历:大学(包括后考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年限:去的学历后参加工作,研究生3年,本科4年,大专5年以上者。

职称:主管护师资格,具有教师或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优先考虑

2选拔过程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科室评选,经科室评议、试讲等选拔、推荐有序人员报护理教研室,推荐名额人数不可超过其实际人数的1倍(条件特别优秀者除外)参加教研室试讲。通过者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倍正是聘为临床教师,聘期两年。

2012教师试讲汇总表

各病区护理教学目标与管理责任的清单

各病区护理教学目标与管理责任书

对临场教师工作反馈表(学生用表)

学校班级年月日

请同学按照非常满意=5 满意=4 一般=3 不满意=2 非常不满意=1给分

并将每人得分相加得出总分除以90的得分(保留一位小数)计入总计对教学的建议:

各病区护理教学目标展并与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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