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2、3级不工建筑物浆砌石坝或坝高超过50m的浆砌石坝的施工。4、5级不工建筑物浆砌石坝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浆砌石坝施工前,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相应的勘测、设计、试验等资料和文件,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浆砌石坝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有重大变更时,应报请原审批初步设计的主管单位批准。
第1.0.3条在保证浆砌石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新技术需经过试验,且由主管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4条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加强经济核算与定额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必须遵守安全、防火、环境保护等规程。
第1.0.5条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作好质量检查,施工记录和技术总结,建立永久性技术档案。隐蔽工程应及时作好中间验收工作。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水利基本工程验收办法》进行验收。
第1.0.6条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定某些条文有困难时,可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砂、砾(碎石)、石料
第一节砂、砾(碎石)、石料的规格与质量要求
第2.1.1条必须对砂、砾(碎石)、石料料场的分布、储量与质量进行复查。其调查。其调查、试验的项目和精度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造材料勘察规程》(SDJ17-78)的有关规定。
第2.1.2 条砂浆和混凝土用砂的质量,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第2.1.3 条混凝土所用砾石(碎石)的质量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
第2.1.4条砌石混凝土施工中,宜将粗骨料粒径分成几个粒径级。
一、当最大粒径为20mm时,分成5~20mm一级;
二、当最大粒径为40mm时,分成5~20mm和20~40mm两级。
第2.1.5条砌坝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新鲜,不得有剥落层或裂纹。其基本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2.1.6条砌坝石料,按外形可分为粗料石、块石、毛石(包括有的河卵石)三种,其规格要求如下:
一、粗料石:包括条石(一般为长方体形状)、异形石(按特殊要求,经专门加工成特定形状与尺寸的石料),要求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同一面最大高差小于1.0cm,其尺寸视料场择优选定,但其长度宜大于50cm,块高宜大于25cm,长厚比不宜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