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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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银行财务会计

【发文字号】银办发[2008]12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8.05.16

【实施日期】2008.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8年5月16日银办发[2008]12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2008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切实维护人民银行的社会形象,现就加强当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

各分支机构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07]139号文印发),并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针对内部管

理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防范财务违规问题的发生,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认真清理和规范津补贴发放

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总行统一部署,认真清理和规范津补贴发放。

(一)对所辖机构津补贴展开全面调查,摸清津补贴发放情况,为下一阶段津补贴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二)取消自行确定的津补贴项目与标准。各分支机构应对津补贴展开自查,没有政策依据的津补贴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超标准的津补贴项目一律降低至规定的标准之内。总行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分支机构进行抽查。

(三)逐步规范津补贴列支渠道。除国家明文规定外,个人津补贴只能在人员经费科目中列支,不得挤占公用经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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