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结合学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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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
工学结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期间,根据教材进度应组织到企业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践,我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让学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人才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加大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良好职业道德、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应通过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劳动观念,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让学生获得符合实际工作条件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同时也能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国情,认识社会,开阔视野,建立市场经济观念,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习惯和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树立起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中级技能人才。
第三条凡我校学生必须参加实习。
一般根据课程安排实习前演练,原则上要保证学生有一年以上的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二章学生工学结合实习计划
第四条各专业教师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要求安排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实习大纲(包括实习专业、时间、人数、内容、实习内容要求、考核方式等),经专业组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学生实习计划一经批准,招就办公室应严格执行考核。
第五条每次学生实习前,专业教师应在实习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实习的特点,制订实习计划,招就办公室切实做好实习工作安排。
实习计划和安排要分别送交教务处和招就办公室批准。
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将实习计划和安排印发给参加实习的师生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的不同特点,决定采取适当实习的方式方法。
使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适应市场,利于学生就业,并确保实习质量。
第三章工学结合实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生实习工作由学校招就办公室进行统一领导和实施,由各处室、专业组配合支持。
第八条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
第九条学校招就办公室应成立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者。
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校企合作公室领导、带队教师、专业部负责人、所在实习班级的班主任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招就办公室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带队教师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
第十条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
整班下企业顶岗实习,必须派1-2名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应优先考虑作为带队教师。
第十一条学生实习必须保证实习要求与质量,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保证师生实习安全。
实习前签订统一制定的实习协议书各一式三份。
一份交招就办公室;学生本人各一份;一份交教务处统一保存。
同时应统一办理师生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二条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考勤。
学生请假首先须经实习单位负责人同意,再报带队教师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由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及时向带队教师联系,由带队教师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给予处分。
第四章职责
第十四条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与企业协商实习计划内容,并报教务处批准。
2、根据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对实习教学的要求拟订各实习教学大纲。
3、指派带队教师,检查实习教学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
4、按要求上报实习情况和保管好实习教学文档材料。
第十五条带队教师职责
1、做好顶岗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实习生情况,实习的总体安排,制订实习带队计划。
2、指导、督促、检查实习生的实习工作,特别是检查和维护实习生的安全状况。
3、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身体健康,做好学生思想和管理工作。
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应把师生安全、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4、做到事前有计划,有组织,有动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内容、方法、进程;事中有检查、有指导、有监督;事后有考核、有评定、有总结。
并形成书面材料,并要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与实习单位人员间的协作关系。
5、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6、在实习单位配合下评定实习成绩。
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做出书面鉴定意见,评定学生成绩。
7、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工学结合实习鉴定表。
8、督促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
9、工学结合实习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本次实习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对今后的实习工作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实习带队教师收齐实习日志(总结)、考核成绩、协助招就办公室办理企业教师聘任等工作后,填写《实习教师工作考核表》作为工作量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主要职责
1、学生代表主要有班委和实习小组长组成。
2、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
3、组织和督促学生自我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发扬团队精神,关心爱护学生,及时向实习班辅导员、指导老师或企业指导老师汇报学生思想和实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5、处理好实习单位人与事的关系,维护学校声誉和企业形象。
第十七条工学结合实习学生的职责
1、工学结合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
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自觉遵守企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2、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写好顶岗实习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每个月应认真写好心得体会交带队教师,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第十八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顶岗实习考核表”(见附表2)。
第十九条成绩考核评定: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30%;二是带队教师对学生的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70%。
成绩汇总后交教务处、招就办公室存档。
合格者由教务处发放奖状或奖品。
1、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顶岗实习考核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2、带队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校带队教师要对学生在各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工作报告,学校带队教师要对学生工作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
3、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
4、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连同实习日记上交学校带队实习教师,带队实习教师要认真审阅评分,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报教务处,原始资料由教务处负责,及时、规范地整理、保存、归档。
第二十条带队实习教师的工作考核
1、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招就办公室组织实习学生对带队实习教师进行测评;校企合作公室负责人通过企业负责人了解带队实习教师的工作表现,出具考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2、实习期间,实习带队教师未经同意,无故离岗或工作不力致使学生出现群体事件或学生无故离厂、离岗造成恶劣影响等重大事件,考核确定为不及格。
3、根据实习协议,有的企业支付给带队实习教师报酬,有的企业没有,因此,企业支付给带队实习教师报酬统一由招就办公室负责人领取,并按学期由招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分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工学结合实习任务书
附2:学生实习考核表
附3:学生实习带队教师考核表
3附1:
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
工学结合实习任务书
实习单位
班级
指导教师
2015年3月1日
一、实习项目名称:
二、实习任务、目的:
三、实习应掌握的知识点和训练的能力点:
四、实习安排:
五、实习指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六、注意事项:
七、应交资料与成绩评定:
附2:
工学结合实习考核表
附3
工学结合实习带队教师考核表教师所属专业组:填表时间:
注:此表原件1份留存教务处,复印件1份存招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