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及案例分析-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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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巨大的索赔事件——日本大成建筑株式会社 对业主的违约索赔 索赔事件:承包商车辆只能在块石垫层路面上行使, 引起轮胎严重的非正常消耗,要求业主给予400多条 超耗轮胎的补偿。 索赔根据:业主违约,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 三级标准现场公路 最终结果:在外国专家的帮助下,业主赔偿了208 条轮胎,共计1900万日元(约16万元人民币)。
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承包商工程索赔
鲁布革引水工程中的索赔款项涉及业主违约、不 利自然条件、工程师指令增加等7大类别。 在鲁布革引水工程实施过程中,共发生21起单项 费用索赔和1起工期索赔,索赔总额为229.10万元人民 币,占合同总额的2.83%。
工程索赔额较少的原因:
1)合同相对简单,招标时设计达到较好的深度,使得 实施中工程变更很少。 2)合同文件比较完善、严密。 3)日本承包商(大成建设株式会社)为了进入中国建 筑市场,忽略了许多根据合同条款可以索赔的事件。 (如不可预见的较大不良地质条件增加的额外费用; 实际地下渗水量数倍于业主提供的数据而产生的额外 费用)
索赔所涉及的内容难以在履行 的合同中直接找到依据,但可 能来自有关法规所赋予的权利。 承包人无论在合同内或合同 外都找不到进行索赔的依据。 (道义救助)
3.道义索赔
(五)按索赔的处理方式 1.单项索赔 某一事件发生对承包人造成工期延长或 额外费用支出时,承包人即可对这一事 件的实际损失提出的索赔。 2.综合索赔(总索赔、一揽子索赔)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将施工过程中未 得到解决的、或承包人对发包人答复不满意 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综合提出的索赔。
大成公司 如中标,竣工后将投标书中价值2062万元的三套全新设备全 部无偿赠送中国,另赠配件84万元 书面声明,若能中标,可向鲁布革工程提供2500万美元软货 款,年利仅2.5% ,并愿意与中国的昆水公司标后联营
前田公司
意大利英波吉 提出以41台新设备替换原标书中所列旧设备,竣工后免费全部 洛公司 赠送中方, 同时免 费培训中方技术人员
第一节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的基本理论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 身责任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 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二、索赔的特征 (一)索赔是双向的
索赔 承包人 反索赔 发包人
(二)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 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三)索赔是一种未经 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提出索 赔的前 提条件
(四)索赔不一定以对方存 在违约行为为前提条件
(五)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 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 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 2.费用索赔
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 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经济补 偿。
(三)按索赔的对象 1.索赔(Claim)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2.反索赔(Count-claim) 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赔偿、补偿要求, 以及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 驳、反击。
(四)按索赔的依据 1.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 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履 行的合同中找到条款依据。
国内业界对于“索赔”的 理解与认识与国际理念存 在较大差距。
对鲁布革水电站建设过程的认识:
1987年6月,李鹏同志在全国施工工作会议上作了以《学习 鲁布革经验》为题的重要讲话。 1987年10月,国家体改委、劳动人事部、中国建设银行、国 家工商银行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批准第一批 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试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布革冲击”冲击了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传统习惯,树 立了新的意识 —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内容的项目管理机制 —工程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培养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
4.工程加速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 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 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由于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 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和 外界障碍等引起的索赔。
6.其他索赔
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 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2
1 2 1
4125.99
524.86 204.62
105.52
0.62 0.88 1.79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40.27
5.04 2.60 1.79
61.2
2.2 1.1 0.8
7
政策增加 合计
养路费增加
1 21
8203.41
7.21 160.01
7.21 229.10
3.2 100
注:1、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有7起,占总数的33.3%。索赔额仅占合同额的2.83%。 2、由于供应当地材料的指定分包商违约引起的索赔有6起,占总数的28.6%。 3、其他原因引起的次数较少。
“鲁布革”不仅仅
是一个地理概念,而 又是一个经济概念
启 示
加强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而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 工程中,索赔已成为许多承包商的经营策略之一, 承包方应学会如何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保护自 身利益。要对合同中可索赔条款深刻认识,加强 合同管理。 风险管理:对项目设计、建设期间的风险进行 全面分析,降低风险源。加强对风险事件的处理 能力,降低索赔事件的发生频率及额度。
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承包商工程索赔统计表
序号 1 2 索赔原因分 类 业主违约 索赔事件 名称 次数 7 6 日元 2260.53 1078.41 索赔金额/万元 合计(人民 人民币 币) 5.43 37.92 24.55 47.00 所占 百分比 10.7 20.5
3
4 5 6
停水停电停油,未 提供合格道路 混凝土质量 指定分包商 违约 不合格 增加排水能力,增 不利的自然 加混凝土浇筑、钢 条件 模 其他承包商 增加排水设备 干扰 增大隧洞 工程师指令 增加 灌浆量 合同缺陷 电传费差额
(二)合同变更和合同缺陷
设计变更
完善性设计
1.合同变更
施工方法变更
修改性设计
发包人代表及其委派 人的指令
2.合同缺陷
(三)不可预见因素
(四)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
(五)合同解除及中断
索赔通知的参考形式
致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我方希望你方对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问题引起重视。 1.在合同文件表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未遇到松软石。 2.在合同文件未表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坚硬岩石。 由于第一条,我方实际施工进度提前。 由于第二条,我方实际生产率降低,而引起进度拖延,并 不得不在雨季施工。 上述施工条件变化,造成我方施工现场设计与原设计 有很大不同,为此向你方提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要求 ,具体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依据与计算书在随后的索赔 报告中。 承包商: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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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及案例 分析
鲁布革水电站
——中国第一个引进世界银行贷款实行国际 竞争性招标的项目
鲁布革水电站位于云贵两省交界处,距昆明市约320公里。电站装机容 量60万千瓦,年发电量27.5亿度,工程投资8.9亿元。整个工程由枢纽 工程、引水系统工程、地下厂房工程等三部分组成。我国于1980年恢复 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地位,1981年即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建设鲁布革水电 站,1983年获得世界银行董事会批准,贷款总额近1.5亿美元。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 国首次实行国际竞争 性招标的云南鲁布革 水电站工程成为大型 土建工程对外开放的 窗口和建设管理体制 改革的试点。这是我 国面对的第一个土建 施工国际承包合同的 管理,也首次认识到了 工程索赔管理的重要 性和复杂性。
实质上,承包商的这种预见性为业主节约了大 量的工期和费用。如果承包商不采取变更措施, 施工中出现新的与招标文件不一样的地质条件, 此时再变换方案,业主要承担工期延误及与它相 关的费用赔偿、原方案费用和新方案的费用,低 效率损失等。理由是地质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 包商无法预见的。 但是,本案例中由于承包商行为不当,使自己处 于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如果要取得索赔的成功 ,承包商在变更施工方案前应到现场试挖,作简 单的勘察,拿出地质条件复杂的证据,并向业主 提交报告,建议作为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变更施 工方案。这样,业主必须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 并作出答复。无论业主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方案, 承包商的索赔地位都十分有利。
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施工招标
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施工招标,由我国水电部委托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组织 国际公开招标,自1982年7月编制招标文件起,至工程开标,历时l7个月。 1983年11月8日,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当众开标、实际投标的八家标价(按 当日官方汇率折人民币)如下,其中第八家原联邦德国公司是废标:
(二)按索赔事件的性质 1.工程延误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因发包人 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
2.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 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 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 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
案例
某市政工程,承包商按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 作了施工方案,并投标报价。开标后业主向承包商 发出了中标函。由于该承包商以前曾在本地区进行 过桥梁工程的施工,按照以前的经验,他觉得业主 提供的地质报告不准确,实际地质条件可能复杂得 多。所以在中标后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他修 改了挖掘方案,为此增加了不少设备和材料费用。 结果现场开挖完全证实了承包商的判断,承包商向 业主提出了两种方案费用差别的索赔。但为业主否 决,业主的理由是:按合同规定,施工方案是承包 商应负的责任,他应保证施工方案的可用性、安全 、稳定和效率。承包商变换施工方案是从他自己的 责任角度出发的,不能给予赔偿。
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三)
中 标 结 果
经中国经贸部和水电部的决策小组在征询世界银行 意见后,在鲁布革工程局、第l4工程局与大成公司举 行谈判,草签了施工设备赠给和技术合作的有关协议, 以及劳务、当地材料、钢管分包、生活服务等有关备 忘录以后,又在1984年6月9日收到世界银行回电表示 对评标无异议的情况下,中方于6月16日正式向日本 大成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招标至此结束。
索赔过程缓慢, 业主顾虑重重, 时间一拖再拖, 金额一压再压。
国内外对该项目索赔事件的反映:
认识上的鲜明对比
国内业界人士认为这是“敲诈”,甚至有言论说: “索赔款哗哗地流进了日本人的腰包”,“什么 低标价,鲁布革赔掉了一个大窟窿”。有的报告 文学甚至说成是:“拳击老手打来的一记记重 拳”,称“业主输得太惨了…….” 世界银行来华视察的专家以及外国驻现场的咨询 专家都认为,这是水电建设项目“少见的低索 赔”。
四、索赔的原因 (一)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没有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 求提供施工 场地 2.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其供应的材料、 设备
3.发包人没有能力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
4.发包人代表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久拖不定造成违约 5.发包人代表工作失误,对承包人不正确纠正、苛刻 检查等造成违约
12000 8460 8800 9280
12120
13202
日
成 本大
各家公司投标价
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二)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凡与中国厂商联合投标的给予7.5%的 优惠,对未与中方联营的加价7.5%排序,即使这样,仍是原 标序。据此,招标人确认上述七户投标人标价有效。 1984年1月至6月,经过初审,确定在前三标中选定一家中标。 招标人分别与三家举行了各为3天的澄清会谈。在澄清会上, 为力争夺标,三家公司分别提出若干优惠条件,如下表。
万 18000
大成公司中标
17940
注:根据承诺, 大成公司竣工后 将投标书中价值 2062万元的三 套全新设备全部 无偿赠送中国, 另赠配件84万 元。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司 司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田公 洛公 程公 BT P 营 营 前 S 吉 工 联 联 波 源 曼 日本 法国 F HS 利英 夫能 霍兹 挪威 拉 德 、 意大 斯 南 、西 闽昆 贵华 中国 国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