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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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1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7.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省机关事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宣传部联合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委《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实现“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目标,加强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确定的6件民生“大事”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推进公共机构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发挥省直机关在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分类要求和工作保障作了具体规定。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本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投放收运方式等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配全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目标。
三、认真做好评价验收准备工作。国管局要求各省要对省直机关垃圾分类情况组织自查,2018年1月,国管局还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对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资料查阅、实地抽查等,将通报考核情况和排名结果。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措施,对照《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验收表》,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评价验收表,以及评价验收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2018年元旦前后,省机关事务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省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及电话:孙华建*************
电子邮箱:*******************
附件:1、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验收表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