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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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林退发[2003]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成效,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的年度作业设计。
第三条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工程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营造林及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任务计划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县级年度实施方案;
(四)本地区最近一次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土地资源利用调查、耕地普查等成果资料。
第四条作业设计应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以乡镇(或林场、农场等,下同)为单位进行编制,按村设计到小班地块,退耕地造林任务应落实到农户。
第五条作业设计的程序主要分为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内业设计、文件编制、评审报批等阶段。
第六条作业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一)落实本年度的作业小班和退耕还林农户;
(二)分别退耕地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进行营造林施工设计;
(三)种苗生产、供应;
(四)新造林地管护设计;
(五)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
(六)施工作业顺序、时间、劳力安排;
(七)施工材料、用工量测算与投资预算。
第七条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承担。
第八条作业设计成果由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作业(施工)设计图和有关附件构成。
第九条作业设计需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并报请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施工前下达作业设计批复文件。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需根据批复的作业设计,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
第十条在作业设计前,设计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对调查设计人员要进行法规、政策和技术培训,统一技术标准、调查设计内容和方法,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做好仪器工具、图形材料、卡片、调查用表和相关物资的准备。
第十一条作业设计前应搜集以下资料:
(一)自然条件资料:项目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坡度、坡向、土壤类型、水文条件、气候特征、气象条件、森林植被类型及分布、土地利用、耕地(沙化耕地)、荒山荒地、交通、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资料;
(二)社会经济资料:项目涉及的人口及劳力现状、农民收入、经济来源、经济构成、粮食产量、粮源、相关配套资金的准备、农村能源等资料;
(三)技术资料:与退耕还林工程有关的标准、技术规程,林业生态工程成熟技术、建设模式等资料;
(四)管理资料:与退耕还林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及以往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退耕还林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五)图面资料:国家新编地形图、土地利用图、土壤类型图、植被分布图、水系分布图或水土流失情况图和其它有关调查、区划、规划的图面资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搜集和采用卫星相片、航摄相片。调绘底图要求采用不小于1:25000的地形图或航片平面图;
(六)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应为设计期最近5年内的调查成果,5年以上的调查成果应进行补充调查。
第十二条作业设计前,应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计划,本着生态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初步确定年度作业的区域。
第三章外业调查
第十三条作业小班区划
(一)作业小班区划以造林地类别、立地条件和承包经营权属为主要区划因子;
(二)作业小班在林班或村民组内进行编号;
(三)退耕地小班应在现地实测小班边界,荒山荒地小班原则上应在现地实测小班边界,对于实测难度较大的荒山荒地小班,也可采取调绘或其它手段确定小班边界,实测小班闭合差应不大于1/200。为提高现地调查精度和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运用“3S”等新技术或新手段进行小班调绘或实测;
(四)若造林种草地块零星分散,在地形图上不能准确勾绘,需在图上标注符号示意。
第十四条作业小班主要调查内容包括:
(一)位置:所在乡镇、村、林班或村民组、小班;
(二)地类:按耕地(含沙化耕地)和荒山荒地分别填写,耕地还应按坡度级(≤5°、6—15°、16—25°、>25°)分别填写;
(三)权属:退耕地和荒山荒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退耕地和承包到户的荒山荒地还应记载户籍和承包期;
(四)地形地貌:坡位、坡度、坡向、坡形、海拔;
(五)植被:现有植被或农作物的类型、盖度、分布、高度;
(六)土壤:土壤类型、质地、土层厚度、土壤水分,以及土壤侵蚀类型、程度等;
(七)小班立地类型和适宜的造林模式。
第十五条调查、预测现有苗圃、母树林、种子园本年度的种苗生产情况,包括种子结实与产量、育苗面积、苗木种类、产苗量、苗木质量等级、苗木生长等。
第十六条调查、了解工程区内与退耕还林有关的其它情况,包括农民要求退耕还林的任务和户数,当年安排的任务和户数,涉及的人口和劳力,退耕农户经济收入的数量、构成及来源等。
第十七条根据立地类型表和建设任务以及农民的意愿,将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农户和地块,并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现地与农户初步商定造林的林种和树种。
第十八条现地确定需要建设的了望台(塔)、哨卡、管护房、林道、防火道、围栏、科研试验和生态效益监测样地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设置地点,布设线路与走向,测量长度或占地面积,在现地埋设标记,并绘于调绘图上。
第四章内业设计
第十九条内业设计前,应对外业调查材料及图件进行整理、核对,做到图表相符、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计算无误。
第二十条小班面积求算
实测的小班以实测水平面积为准;勾绘的小班采用求积仪、方格纸或网点板量算面积,两次求积面积相差不应大于1/50,合格后取平均值。小班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第二十一条营造林施工设计
以乡镇为单位,按村、林班或村民组、小班、农户的顺序,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