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工作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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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工作的工作方法、技术要求及精度要求

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工作区高差大,地形切割强烈,水系较发育,植被茂密,局部地区第四系覆盖较厚。适用1∶1万土壤测量方法,但是在已成型的矿区或采矿区周边及人员居住密集区,尽量避开污染源。本次工作设计采样点位17786个,另外采取重分析样534件,占总工作量的3%。检查样**个,占总工作量的**%。

1、野外采样技术要求

(1)、工作部署

采样密度:依据《地球化学普查规范》DZ/T0011-91、《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0145-1994标准及测区实际情况,确定采样线距200m、点距20m,在村落、第四系覆盖区域适当抽稀测点密度,在岩体、构造发育地区适当加密采样点。

1∶10000土壤测量工作测网密度

工作阶段比例尺

1:10000

矩形网格

线距(m)×点距(m)

100×20~50

正方形网格

点线距(m)

50~100

点/km2

100~500

详查

设计1:10000200×20255

(2)、采样布局原则

采样布局要均匀性、合理性、控制性、代表性兼顾的原则。剖面要尽量垂直于综合异常长轴方向或地层、地质构造线走向方向;采用200×20m线点距布设。

(3)、采样点布置及编号

在每张1∶1万地形图上,划出测线,沿测线每个采样点根据其所处的位置按上述顺序进行编号。在以上布点基础上,布置3%重分析样,样品编号规则不变,野外采集时取双样,全部样品送检编号重编,不得重复。

(4)、样品采集

①采样介质:依据规范划定景观区标准,测区属于水系发育的中山区。土壤应采集粘土、细砂等物质。

②土壤的采样部位选择:一般采取距地表0.2-0.5m的B层土壤或B+C层土壤。为提高样品的代表性,样品采取以采样点为中心、在5m范围内采集3-5个子样混合组合成一个样品作为该点样品,避免单点采样。样品重量一般不低于

1

700g,确保过40目筛网的样品原始重量达到150g。如遇有岩石露头,倒石堆、河床堆积等不能取样时,可以空样或移点,但必须在记录中注明。

③避开人工污染和有机质堆积处,湿样需加套塑料袋防止相互污染,回驻地验收后,及时分开挂起晾晒。

④土壤不发育地区、岩溶区难以取得土壤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详查在测定的采样点周围点线距的1/10范围内采样)采取土壤样代替,并在记录本上记录说明。

⑤岩溶区发育地区采用在岩溶漏斗内采取组合样,在有代表性的漏斗内做标记的方法,并在记录本上记录说明。

(5)、野外定点

剖面要尽量垂直于综合异常长轴方向或地层、地质构造线走向方向;

测点三维坐标采用GPS测量系统放置,测地精度按照DZ/T0153-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要求点位中误差为相应比例尺图上距离0.6mm(1∶10000

为6m),相邻点距相对中误差为12.5%。相对高程中误差为相应比例尺图上距离0.6mm。

野外定点采用GPS结合1∶1万地形图定点。GPS在使用前,利用图幅内三角点坐标或当地GPS偏差校正值对GPS进行坐标校正,使GPS坐标与1∶1万地形图坐标偏差≤15m。校正后,对所有工作区内使用的GPS在同时同点进行校验,使GPS间系统偏差小于5m。定点时要使GPS坐标达到稳定后再读取坐标并记录在记录本上。野外定点误差小于±5m。

(6)、标记

野外采样点,均需留有固定标记,标记需使用红漆或红布条,标注或系在与人平视平行高度内,标注采样点编号。当近处无处标记时,在附近可标注处标注。

并用箭头指示,注明目估距离,或在采样点附近挖一土堆,做证明在此采过样的标记,亦或在采样坑内埋设牛皮纸并编号做为标记,并在记录本上详注。

(7)、变更采样点

当设计的采样点在其误差允许范围内采集不到样品时,采集样品的点位超出误差后,或设计点位与实际地形存在误差时,可将此点视做采样点变更,并在记录本上注明,同时记录变更点位坐标。但变更点不超过采样点总数的10%。

(8)、采样记录

野外采样时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样点位置采集样品,采样点的有关信息按规范要求格式认真观察、填写。每个采样点应详细记录地质体的出露情况、产状、岩性、接触关系、矿化蚀变等特征,记录内容全面、准确、客观,样品、记录、手图标记三者必须吻合无误,重要的地质现象做好信手剖面。

2

①记录卡(本)记录:

a.记录人员在认真观察的基础上,对记录卡(本)各项如实填写。

b.要求在野外填写的内容,必须在实地填写,不得追记,允许在室内填写的内容,必须于当日或次日完成。

c.如实际采样点有变更,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后的坐标值。

d.记录内容要求准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重抄、擦改、描改、涂改,保持整洁。必要时可划改,但每页不得超过3处。

e.野外采样时注意观察采样点周围或途中的地质现象,根据实地地质特征记录。样品介质及代号如表6-1。

采样介质及代号表表6-1

名称水系沉积物冲积物代号

SMSM

ALFA

名称

土壤

洪积物

代号

SOLL

PLFA

名称

坡积物

残积物

代号

SLWA

ELFA

2、野外样品加工要求

野外样品加工严格按《地球化学普查规范》规定的流程进行。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金属工具进行敲打、粉碎。每加工一个样品后进行认真清理,以防相互沾污。

(1)、样品干燥方式采取日晒风干。干燥过程中及时揉搓样品,防止结块。

为使样品粘土胶结的颗粒解体,可用木槌敲击干燥中的样品。

(2)、用40目无污染样筛将样品充分过筛,截取重量大于200克的样品。

(3)、重复样一律在野外样品加工时分出重复分析样,其长期保存样样瓶(袋)上、分析样袋上编号按正常采样编号。

(4)、样品加工要及时,并严格按照加工流程进行,做到准确无误,严防弄虚作假。要认真核对样袋号、标签、图上编号和记录号,以防错号、漏号而造成样品混淆和错位。

(5)、长期保存样袋入塑料瓶或纸袋中,瓶(袋)上的标签内容包括:1∶5

万图幅号、采样格子号及样号,分析样(组合样)装入纸样袋内再套入塑料袋中,

纸样袋上标明1∶5万图幅号、工区及采样格子号。

(6)、样品装箱:每批采样工作结束后,经有关人员对样品、记录本、手图、送样单核对无误后,按顺序每八个分析样为一捆用牛皮纸包好,并标明1∶5万图幅号、起止格子号、样品数量,再装入相应大小的塑料袋中排列装箱。单点样按格子号顺序装箱,样品箱上标明1∶5万图幅号、批次号、样品编号及件数。

3、野外样品管理

每个作业组均设专人负责样品验收、管理、加工、入库工作。每一个驻地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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