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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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1.全县老龄人口基本情况:我县总人口约46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近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
据测算,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以年均2.1%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现象将日益突出。
城市“三无”人员34人,农村五保人数为1361人。
老龄人口进入专门机构养老373人,分散供养988人。
2.全县养老机构情况:截止2013年底,全县共有机构养老床位数140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光荣院15家,床位数960张,可以满足80%以上的农村五保对象入院需求,基本达到国家要求。
公办福利中心1家(预计在2014年8月正式运营),设计床位数196张,民办养老机构2家,床位数350张;农村五保对象1361人,按照“9073”的社会要求(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需提供日间照料或日托,3%的老人需入住养老机构),需进机构养老社会对象1770人,需日间照料或日托对象4250人,其他对象可居家养老社区提供必需的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1.政府主导,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每年都会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使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成立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民政局负责对全
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依托县老年公寓建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县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网络进行的总体部署,规划在2015年前,县城区至少一家福利中心正式营运;每个乡镇(场)建成1家综合性中心敬老院;2000以上人口的城乡社区建成1家为老服务工作站或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加上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充,基本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至2020年社会养老体系覆盖全县,机构养老达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社区服务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能够向居家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购、助残等各种服务。
2.注重重点,以优质项目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县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面提升各乡镇敬老院、光荣院的硬件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优质项目的建设,每年完成3-4所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
3.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
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走社会事业社会办的道路。
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鼓励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同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视听费等。
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家,其中县幸福敬老院座落于镇村,占地30多亩,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实有床位220个,入住老人160人,院内干净整洁,环境舒适宜人,老人非常满意,为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4.统筹兼顾,实现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健身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日间托老、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和精神文化服务。
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三无”老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五保对象和低保家庭中的空巢失能老年人,通过提供养护、照料、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对他们实行养老保障,老人享受免费服务。
中、低收入家庭的空巢和失能老人,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享受优惠性的服务。
高收入家庭的老人,为他们提供高端的照护服务,兼顾部分老人的养老医疗娱乐休闲甚至旅游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不多,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功能不丰富,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太相适应。
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社会养老社会化的浓厚氛围,很多人往往误认为社会养老只是民政部门的事。
二是资金投入不大,扶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难落实,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更难得到相应的扶持和政策优惠。
三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的积极性还不高。
四是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少,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
五是社区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1.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扶持、指导、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工作运行机制。
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把它作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列入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中,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服务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
2.进一步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
目前,我县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较低,影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资源按市场机制向社会养老事业流动。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对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床位数达到10张(含)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经县民政局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逐步把公办与民办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建立社会化福利体系并使其良好运行。
3.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养老服务业是一项新兴的产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门机构来牵头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整体上协调。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发改委、民政、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税收、信贷、水电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扶持。
4.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逐步推行培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