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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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品化 的快 速 发展 , 住 房金 融业 发 展 与住 房 保 对
为 : 为 了加 强对 住房 公 积金 的管理 , 护住 房 公 “ 维
积 金所 有 者 的合 法权 益 ,保 障职 工 住房 消 费 , 改
善提 高 居 民居住 条件 和 水平 , 促进 住房 建 设 。” 因 此 , 议第 一 ‘ 则 ” l 按 此进行 修 改 。 建 总 第 条
上 5万 元 以下 的 罚款 ” 同时 ,调 高 罚款 数额 到 。
分配 时 , 留“ 预 公积 金 事 业 发 展基 金 ”一 来 用 于 , 弥补 公积 金 中心 自身 经费 的不 足 ; 二来 用于 公积
金 中心 的基础 建 设 , 办 公场 地 、 公设 备 的购 如 办
置 , 、 件平 台的升 级等 , 强和 改进 服 务工 作 软 硬 加 才 能真 正落 到实 处 。建议 在第 2 9条 中增加 相 应
金 管 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模 式 死板 、 门槛 高 、 节 多 、 率 低 、 环 效 问题
多 ; 是不 公平 性 突 出, 存 比例 不 一样 , 存 比 七 缴 缴 例 难 以有 效 约束 企 业 ; 是缺 乏必 要 的利 益激 励 八 机制; 九是 管 理 队伍 人 员素 质普 遍偏 低 。 二 、 条例》 订建 议 《 修 为解 决 上 述 问题 , 议 对 《 例 》 如 下 修 建 条 做
障 体 系 建 设提 出 了新 的要 求 ,城 镇 住 房 建 设 环 境 、 镇 居 民构成 、 入 水 平 等 背 景 均 发 生 了 巨 城 收 大 变 化 , 条例》已经 不 能适 应 现 实 的需 要 , 对 《 需 其及 时 作 出修 改。
一
2 管理 机 构定位 .
建 议完 善 现行 管 理体 制 , 立起 由中央 直 接 建 管 理 的垂 直 的不 受 地 方 政府 左 右 的按 照 现 代 企
住房公积金
C IAR A 5 丁 丑Ⅳ E LE m E
《房 积 管 条 》 订 议 住 公 金 理 例修 建
徐 昭华 高远 刚 宜宾 市住 房 公积 金管 理 中心
19 9 9年 ,国 务 院颁 布 《 住房 公积 金 管 理 条 例 》 下称 《 例》 , 0 2年 , ( 条 ) 20 国务 院 发布 《 于 修 关 改 <条 例 >的 决 定》 。近 年 来 , 国住 房 市场 化 、 我
理运 作 机构 定 位模 糊 , 地 公积 金管 理 中心 设 置 各
五花 八 门, 工作 地位 被 边 缘化 ; 是监 管 不力 , 三 监 管手 段 乏力 ,住房 公积 金 管理 委 员会 形 同虚 设 ,
是优 化 管委 会 设 置 ,管委 会 要么 不 设 , 要
么 只在 中央 、 级设 立 , 市 州不 再设 立 。 市州 省 在 各 公 积 金 中心执 行 各 省 公积 金 管 委 会 和 省 公 积 金 监 管局 政策 。
一
、
现行 住房 公积 金 制度 的主 要 问题
我 国现 行 住房 公积 金 制度 无 论 是体制 机 制 ,
还 是 制度 定 位 、 目标 定 位 、 能 发 挥 、 理 模 式 、 功 管 管理 水 平等 方 面都 存在 问题 。归 纳起 来 , 要 有 主 9个 方 面 。一 是制 度 定位 、 目标 定位 不 明 ; 二是 管
改。
( 运 行机 制方 面 二) 1 完善“ . 四统 一 ” 制度 , 步实现 全 逐 建议 在 第 4条 中增加 相应 条款 。 2 明确 公 积金 中心行 政执 法 职 能 , .
( 体 制 方面 一)
1制度 定 位 .
住 房 公 积 金 制度 的 目的或 者 目标 应 该 定 位
改。
行 政主 管 部 门 的意见 后 , 国务 院批 准 。现 在 的 报
问题 是 , 否 按 此 执 行 , 国人 民银 行 有 没 有 征 是 中 求住 建 部 的意 见 , 出现 不对 称 加息 时有 没 有考 在 虑 对 增 值 收 益 的 影 响 ?建 议 对 第 6条 作 相 应 修
条款 。 四是调整 扩 大风 险准 备金 的范 围, 住房 公 将 积 金贷 款风 险准 备金 改 为“ 房 公积金 风 险准 备 住 金” 。建 议对第 2 9条作相 应修 改 。 五是 提 高管理 中心 管理 费标准 。 房公积 金 住
没 有 真 正建 立 并发 挥应 有 作用 ; 四是 住房 公 积 金
支持 职 工 买房 、 租房 的基本 功 能没 有 得 到充 分 发 挥 ; 是 住 房 公积 金覆 盖 率 低 ; 是 现行 的 公积 五 六
二 是完 善 存贷 款 利率 调 整机 制 , 决不 对 称 解
加 息 问题 。《 例》 6条 规 定 : 房 公积金 的存 、 条 第 住 贷利 率 由中 国人 民银 行提 出, 征求 国务 院建 设 经
业 制度 管 理 的公 众 资金 管理 机构 , 内部 实行 管 运 分离、 绩效 考 核 。建议 将 第 二章 机 构及其 职 责 第
l 第 3款修 改为 :住房 公积 金 管 理 中心 是 直 O条 属 国家 住 房 公 积 金 监 督 管理 部 门 的公 众 资 金 管 理机 构 , 挂靠任 何 部 门和单 位 。 不 3 完 善 决策 制度 .
住房公积金
C I R A S 丁 H E LE E
中心 执法 主体 地位
心实行“ 收支 两条 线 ” 建议 年末 对增值 收 益进行 。
由于 《 例》 1 明确 规 定“ 条 第 0条 公积 金 管 理
中心 是直 属 城 市 人 民政 府 的不 以营利 为 目的 的 独 立 的事 业 单位 ” 因此 对 于 单位 违 反 《 例》 , 条 的 行 为其 执法 能力 有 限 。为 了加大执 法 力度 , 议 建 将 第六 章“ 则 ” 3 罚 第 7条 最后 一 句 修 改 为“ 期 逾 不 办理 的 , 由住 房 公积金 管 理 中心 处 以 1万元 以
为 : 为 了加 强对 住房 公 积金 的管理 , 护住 房 公 “ 维
积 金所 有 者 的合 法权 益 ,保 障职 工 住房 消 费 , 改
善提 高 居 民居住 条件 和 水平 , 促进 住房 建 设 。” 因 此 , 议第 一 ‘ 则 ” l 按 此进行 修 改 。 建 总 第 条
上 5万 元 以下 的 罚款 ” 同时 ,调 高 罚款 数额 到 。
分配 时 , 留“ 预 公积 金 事 业 发 展基 金 ”一 来 用 于 , 弥补 公积 金 中心 自身 经费 的不 足 ; 二来 用于 公积
金 中心 的基础 建 设 , 办 公场 地 、 公设 备 的购 如 办
置 , 、 件平 台的升 级等 , 强和 改进 服 务工 作 软 硬 加 才 能真 正落 到实 处 。建议 在第 2 9条 中增加 相 应
金 管 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模 式 死板 、 门槛 高 、 节 多 、 率 低 、 环 效 问题
多 ; 是不 公平 性 突 出, 存 比例 不 一样 , 存 比 七 缴 缴 例 难 以有 效 约束 企 业 ; 是缺 乏必 要 的利 益激 励 八 机制; 九是 管 理 队伍 人 员素 质普 遍偏 低 。 二 、 条例》 订建 议 《 修 为解 决 上 述 问题 , 议 对 《 例 》 如 下 修 建 条 做
障 体 系 建 设提 出 了新 的要 求 ,城 镇 住 房 建 设 环 境 、 镇 居 民构成 、 入 水 平 等 背 景 均 发 生 了 巨 城 收 大 变 化 , 条例》已经 不 能适 应 现 实 的需 要 , 对 《 需 其及 时 作 出修 改。
一
2 管理 机 构定位 .
建 议完 善 现行 管 理体 制 , 立起 由中央 直 接 建 管 理 的垂 直 的不 受 地 方 政府 左 右 的按 照 现 代 企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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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积 管 条 》 订 议 住 公 金 理 例修 建
徐 昭华 高远 刚 宜宾 市住 房 公积 金管 理 中心
19 9 9年 ,国 务 院颁 布 《 住房 公积 金 管 理 条 例 》 下称 《 例》 , 0 2年 , ( 条 ) 20 国务 院 发布 《 于 修 关 改 <条 例 >的 决 定》 。近 年 来 , 国住 房 市场 化 、 我
理运 作 机构 定 位模 糊 , 地 公积 金管 理 中心 设 置 各
五花 八 门, 工作 地位 被 边 缘化 ; 是监 管 不力 , 三 监 管手 段 乏力 ,住房 公积 金 管理 委 员会 形 同虚 设 ,
是优 化 管委 会 设 置 ,管委 会 要么 不 设 , 要
么 只在 中央 、 级设 立 , 市 州不 再设 立 。 市州 省 在 各 公 积 金 中心执 行 各 省 公积 金 管 委 会 和 省 公 积 金 监 管局 政策 。
一
、
现行 住房 公积 金 制度 的主 要 问题
我 国现 行 住房 公积 金 制度 无 论 是体制 机 制 ,
还 是 制度 定 位 、 目标 定 位 、 能 发 挥 、 理 模 式 、 功 管 管理 水 平等 方 面都 存在 问题 。归 纳起 来 , 要 有 主 9个 方 面 。一 是制 度 定位 、 目标 定位 不 明 ; 二是 管
改。
( 运 行机 制方 面 二) 1 完善“ . 四统 一 ” 制度 , 步实现 全 逐 建议 在 第 4条 中增加 相应 条款 。 2 明确 公 积金 中心行 政执 法 职 能 , .
( 体 制 方面 一)
1制度 定 位 .
住 房 公 积 金 制度 的 目的或 者 目标 应 该 定 位
改。
行 政主 管 部 门 的意见 后 , 国务 院批 准 。现 在 的 报
问题 是 , 否 按 此 执 行 , 国人 民银 行 有 没 有 征 是 中 求住 建 部 的意 见 , 出现 不对 称 加息 时有 没 有考 在 虑 对 增 值 收 益 的 影 响 ?建 议 对 第 6条 作 相 应 修
条款 。 四是调整 扩 大风 险准 备金 的范 围, 住房 公 将 积 金贷 款风 险准 备金 改 为“ 房 公积金 风 险准 备 住 金” 。建 议对第 2 9条作相 应修 改 。 五是 提 高管理 中心 管理 费标准 。 房公积 金 住
没 有 真 正建 立 并发 挥应 有 作用 ; 四是 住房 公 积 金
支持 职 工 买房 、 租房 的基本 功 能没 有 得 到充 分 发 挥 ; 是 住 房 公积 金覆 盖 率 低 ; 是 现行 的 公积 五 六
二 是完 善 存贷 款 利率 调 整机 制 , 决不 对 称 解
加 息 问题 。《 例》 6条 规 定 : 房 公积金 的存 、 条 第 住 贷利 率 由中 国人 民银 行提 出, 征求 国务 院建 设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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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第 3款修 改为 :住房 公积 金 管 理 中心 是 直 O条 属 国家 住 房 公 积 金 监 督 管理 部 门 的公 众 资 金 管 理机 构 , 挂靠任 何 部 门和单 位 。 不 3 完 善 决策 制度 .
住房公积金
C I R A S 丁 H E LE E
中心 执法 主体 地位
心实行“ 收支 两条 线 ” 建议 年末 对增值 收 益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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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是直 属 城 市 人 民政 府 的不 以营利 为 目的 的 独 立 的事 业 单位 ” 因此 对 于 单位 违 反 《 例》 , 条 的 行 为其 执法 能力 有 限 。为 了加大执 法 力度 , 议 建 将 第六 章“ 则 ” 3 罚 第 7条 最后 一 句 修 改 为“ 期 逾 不 办理 的 , 由住 房 公积金 管 理 中心 处 以 1万元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