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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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十三五”以来,我省劳动关系工作在人社部的大力指导和省委、 ___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构建 ___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主线,突出做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和 ___下稳定劳动关系工作,强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改革,确保了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推动政策法规落实,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企业依法用工管理。围绕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定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诚信经营的重要凭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全省人社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嘉峪关等市州将劳动用工备案与社保关系等业务办理进行双向推送和捆绑服务,增强企业依法用工和意识和责任。截止十三五末,我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05%(xx年94.27%、xx年94.6%、2018年94.8%、XX年93.1%,2020年(预计值)93.5%);二是立足新就业形态实际和劳动关系多元化发展,及时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劳动合同》(范本)和有关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答复意见,利用官网和微信号等媒介,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畅通受访通道,积极回应社会
关切,对公众留言和来信来访,3个工作日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指导企业大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和培训。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类企业面向职工开展师带徒、岗位练兵等活动,指导企业用好职工经费开展各类职工培训外,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对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补贴力度,引导企业保障职工接受培训的权利。截止十三五末,全省共组织开展政府补贴类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4.3万人;四是加强劳动关系维权。突出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对劳动争议案件和企业违法用工等行为,做到快查快办快结,有力发挥了劳动监察和仲裁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中的桥头堡作用。截止十三五末期,我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2614件、办结22444件。五是稳妥做好改制企业安置职工方案的审核工作。严把改制总体方案关、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职工
___通过关、政策依据关、劳动关系处理关、免税认定关五个关口,使我厅对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日趋规范化、程序化,稳定了劳动关系,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六是严格落实劳动标准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工时工作的管理,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报批企业的工作岗位坚决不予批准。截止XX年12月,共审核了户企业的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涉及工作岗位个。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___令619号),针对女职工权益积极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发布实施,把落实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大力
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对企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进一步落实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制度,依法维护好企业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力。督促企业落实高温津贴,为在高温天气中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七是建立和完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建设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全省基本解决了企业职工历史拖欠工资问题。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提升劳动关系综治能力。全省14个市州和所有县市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已基本构建了省、市、县(区)三级的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框架,初步形成了“主体协调、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格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向街道、社区推进。
(四)强化风险防控和处置,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一是加强政策储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___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
___》等政策措施,对疫情期间企业和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权益保障和工资报酬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导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保
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各级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用工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妥善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问题,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转发 ___》文件,积极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出现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集体协商,通过协商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向全省广大企业家和职工发出了“同舟共济谋发展共克时艰筑和谐”《倡议书》,呼吁广大企业要履行责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广大职工坚定信心,与企业共克时艰。三是推动便民服务。制定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政策解答》等便民手册,对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问题、企业不提供防护用品开工的问题、企业要开工员工不愿复工问题、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正常支付工资问题等社会关注的劳动关系焦点问题做了详尽解答,便于企业和劳动者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四是建立风险监测和研判机制。加强内外单位的共享,对厅外工信、国资和厅内失业、仲裁等部门处室行业监测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判,制定完善劳动关系各项风险监测和处置方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及时化解和稳妥处置各类劳动关系纠纷矛盾。2020年上半年,我省1431户监测企业在岗职工总数为 722048人,比上月建档期岗位总数减少2186人,减幅为 0.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共
有275人,占减少总人数的3.7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共有2785人,占减少总人数的37.6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共有2176人,占减少总人数的29.39%。劳动合同终止共有2168人,占减少总人数的29.28%。五是提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缓解疫情防控带来的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程序为符合条件的39户省本级企业退还农民工工资5608.66万元。
“十三五”时期,我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未发生重大劳动关系案件或责任事故,但一些潜在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关系领域风险依然存在。受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效益下滑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造成企业裁员减员,失业风险陡增。以2020年一季度为例,全省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69件,同比减少了46.9%,涉及劳动者1093人,仲裁结案409件,其中仲裁调解224件,仲裁裁决185件。尽管受理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是受疫情影响,企业推迟开工复产或破产关闭,企业经营受到影响,效益下滑,致使劳动者原福利待遇发生变化,因工资减少,待遇降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因素引发劳资关系矛盾和纠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隐患大大增加,后期可能会出现较为剧烈的反弹,给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带来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