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

注:1.本表“最后学历”和“最后学位”栏目,原则上要求必须具有所申请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但实务界知名人士或卓有成就者不受此项条件限制。2.根据规定,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应该履行以下三项校外导师义务:①每学期至少与自己指导的专业硕士深入交流一次,最好能见面深度交流一次;②每年至少来校给我校参加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为专业硕士做一次专门讲座、讲授一次课、参与一次学位论文答辩等;③每年为我校专业硕士提供一次实习机会。3.本表一式两份,可打印或手写,学院和研究生处各留存一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