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准书)申请表(带资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准书)申请表

(可机填后打印)

办理事项所需材料

一、新办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准书)申请表》1份;

2、用地界线图1份;(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划出用地界线并标注坐标,须加盖

地属单位及四邻单位公章;附电子文件;项目所在地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的需提供)

3、全面反映该项目最新用地现状的照片;(须在上报前一周内拍摄,附电子文件)

4、地块的规划方案1份;(地块容积率2.5以上住宅项目,3.0以上其它项目须提供,附电

子文件)

5、在现状地形图绘制的A4图幅红线图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并盖章,附电子文件)

6、该用地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附电子文件)1份和该图则的

成果复印件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并盖章)

7、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申请规划条件时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

件1份。(查验原件)

二、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准书)申请表》1份;

2、用地界线图1份;(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划出用地界线并标注坐标,须加盖

地属单位及四邻单位公章;附电子文件;项目所在地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且用地界线调整的须提供)

3、地块的规划方案1份;(地块容积率2.5以上住宅项目,3.0以上其它项目须提供;附电子文件)

4、在现状地形图汇制的A4图幅红线图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并盖章,附电子文件)5、该用地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附电子文件)1份和该图则的成果复印件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并盖章)

6、原《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及其附图的原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延期:

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准书)申请表》1份;

2、原《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及其附图的原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