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关税和增值税中进口环节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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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商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关税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主要应掌握我国现行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及其他常见的几种类型。

(一)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

1、进口关税的含义

进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的种类

由于各国征收进口税的目的不同,其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着各种类型或各种名目的关税。

1)从进口关税的税率栏目来看,可分为最惠国待遇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最惠国待遇税率适用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适用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从征收进口关税的标准来看,目前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Ad valorem Duty)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从量税(specific Duty)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数X从量税税率

复合税(Compound Duty)指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两者混合使用可以取长补短,有利于关税作用的发挥。

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数×从量税税率

滑准税(Sliding Duty)指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按其价格的高低分档,并依此制订不同税率,依该商品的价格高低而适用其不同档次税率计征的一种关税,也称滑动税。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即进口商品价格越高,其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价格越低,其关税税率越高。

3)从征收进口关税的主次程度来看,进口关税有正税与附加税之分。

正税即按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进口附加税是由于一些特定需要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一种进口税,一般具有临时性。世界贸易组织不准其成员方在一般情况下随意征收进口附加税,只有符合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等方可以征收。

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这是中国制订的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法规。规定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中国的为倾销。反倾销税由海关负责征收,其税额不超出倾销差额。我国目前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此外,为应对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还相应对其产品征收特别关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特别关税是为抵制外国对本国出口产品的歧视而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特别征收的一种加重关税。中国1992年3月8日第二次修订发布的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等,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

特别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特别关税税率

(二)出口关税(Export Duties)

出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为鼓励出口,世界各国一般不征收出口税或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征收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出口。

我国目前征收的出口关税都是从价税。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如果出口货物是以我国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应以该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该价格中包括了向国外支付的佣金等,对这部分费用应先予以扣除。

(三)关税税款计算应用

1、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

目前,我国对进口关税采用的计征标准有: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三种。

1)从价关税的计算

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

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

从价关税的计算程序是: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2)、计算举例

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10辆,成交价格共为FOB香港120 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 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已知该汽车适用的关税税率是43.8%,外汇折算率1美元=8.2元人民币,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审定完税价格为125 800美元(12 000美元+5 000美元+8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1 031 560元(125 800美元×8.2):

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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