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的工作原理及其种类

疫苗的工作原理及其种类
疫苗的工作原理及其种类

疫苗的工作原理及其种类

疫苗是接种动物后能产生自身免疫和预防疾病的一类生物制剂,包含细菌性菌苗、病毒性疫苗和寄生虫性虫苗。例如我们公司生产的传染性鼻炎苗就是细菌性菌苗,新支减脑四联苗就是病毒性疫苗。现代疫苗除用于预防传染性疾病外,已扩展到预防非传染性疾病,出现了治疗性疫苗及生理调控疫苗等新型疫苗。

一、疫苗的工作原理:当疫苗接种到动物机体后,刺激动物机体免疫系统,动物机体的抗原提呈细胞将疫苗进行处理、加工和递呈给特异性淋巴细胞(T和B淋巴细胞),然后淋巴细胞对疫苗的识别、活化、增殖、分化最后产生免疫效应分子(抗体和细胞因子)及免疫效应细胞,并最终将疫苗从动物机体中清除,这个过程称为免疫应答,免疫应答有三大特点,一是特异性,即我们用什么样的疫苗只能产生针对这种疫苗的免疫效应分子和免疫效应细胞,例如:我们用鸡新城疫疫苗免疫鸡,鸡体内只会产生针对新城疫病毒的抗体,不会产生针对其他病毒的抗体。二是具有一定的免疫期,就是当我们用疫苗免疫动物后,刺激体内产生的免疫应答会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护动物不受这种病原的侵袭,不同的疫苗免疫保护期限不同,从数月至数年,甚至终身。三是具有免疫记忆,当疫苗刺激动物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类细胞叫免疫记忆细胞,这种细胞具有记忆能力,能识别与注射的疫苗相同的抗原。例如,我们用传染性支气管炎疫苗免疫鸡后,鸡体内就会产生针对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的免疫应答,在此过程中鸡体内会产生一类免疫记忆细胞,这类细胞能识别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平时在体内处在潜伏状态,当鸡群受到外来传染性支气管炎野毒侵袭时,这种细胞就会很快的识别野毒,使鸡体内很快的产生大量的针对野毒的特异性抗体与免疫效应细胞,最后将入侵的野毒予以清除,使机体避免野毒的侵袭。接种疫苗就是运用免疫应答的三大特点,使免疫机体免受病原的侵袭。

二、根据疫苗的抗原性质和制备工艺,疫苗又分为活疫苗、死疫苗和基因疫苗三大类。

1.活疫苗的特点:活疫苗可以在免疫动物体内繁殖;能刺激机体产生全面的系统免疫反应和局部免疫反应;免疫力持久,有利于清除局部野毒;产量高、生产成本低。但是,该类疫苗残毒在自然界动物群体内持续传递后有毒力增强和返祖危险;有不同抗原的干扰现象;要求在低温、冷暗条件下运输和储存,现在有些冻干疫苗里面加入了耐热保护剂,可以在2~8℃甚至更高的温度条件下运输与储存,我们公司生产的冻干疫苗就采用了耐热保护剂技术。活疫苗包括传统的弱毒疫苗及现代的基因缺失疫苗、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及病毒抗体复合物疫苗。

弱毒疫苗它是由微生物自然强毒株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处理,并经连续传代和筛选,培养而成的丧失或减弱对原宿主动物致病力,但仍保存良好免疫原性和遗传特性的毒株,或从自然界筛选的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自然弱毒株,经培养增殖后制备的疫苗。我们公司生产的新城疫冻干疫苗和法氏囊冻干疫苗等都是弱毒疫苗

基因缺失疫苗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病原微生物致病性基因进行修饰、突变或缺失,从而获得弱毒株,由于这种基因变化,一般不是点突变,故其毒力更稳定,返突变几率更小。例如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疫苗。

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是指用基因工程技术将致病性微生物的免疫保护基因插入到载体病毒或细菌的非必需区,构建成重组病毒或细菌,经培养后制备的疫

苗。该类疫苗不仅具有活疫苗和死疫苗的优点,而且对载体病毒或细菌以及插入基因相关病原体的侵染均有保护力。同时,一个载体可表达多个免疫基因,可获得多价或多联疫苗。目前,常用的载体病毒或细菌有痘病毒、腺病毒、疱疹病毒、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基因工程多价和多联疫苗,不同于传统的多价和多联疫苗,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病原体的不同血清型的有效的免疫原性基因或将不同病毒的有效的免疫原性基因克隆到一个质粒上面,再整合到目的病毒或细菌中,培养后制备的疫苗。

病毒抗体复合物疫苗该类疫苗由特异性高免血清或抗体与适当比例的相应病毒组成。其特点是可以延缓病毒释放,提高疫苗安全和免疫效果,其关键是病毒与抗体的比例要适度。这类疫苗是利用抗体抗原特异性结合的作用,使抗原缓慢释放,类似于油乳剂疫苗中油相的作用。例如传染性法氏囊病毒-抗体复合物疫苗(美国)。

2. 死疫苗的特点:死疫苗不能在免疫动物体内繁殖,比较安全,不发生全身性副作用,无毒力返祖现象;有利于制备多价或多联等混合疫苗;制品稳定,受外界环境影响小,有利于保存运输。但该类疫苗免疫剂量大,生产成本高,需多次免疫。该类疫苗一般只能诱导体内产生体液免疫和免疫记忆,常需要用佐剂或携带系统来增强其免疫效果。我们公司生产的油乳剂疫苗中的司本-80、吐温-80、硬脂酸铝和白油等都是疫苗佐剂,用来增强疫苗的免疫效果。死疫苗包括完整的病原体灭活疫苗、化学合成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及抗独特型抗体疫苗。

灭活疫苗该类疫苗由完整的病毒或细菌经灭活剂灭活后制成,其关键是病原体灭活。既要使病原体充分死亡,丧失感染性或毒性,又要保持其免疫原性。目前常用的灭活剂有甲醛、乙酰乙烯亚胺、乙烯亚胺和β-丙酸丙酯等,我们公司生产的新支减脑四联苗和传染性鼻炎三价苗等灭活疫苗都是用甲醛来灭活的。

亚单位疫苗是指病原体经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除去其无效的毒性物质,提取其有效抗原部分制备的一类疫苗。病原体的免疫原性结构成分包含多数细菌的夹膜和鞭毛、多数病毒的囊膜和衣壳蛋白,以及有些寄生虫虫体的分泌和代谢产物,经提取纯化或化学合成一些有效免疫成分分子,制成不同的亚单位疫苗。该类疫苗具有明确的生物化学特性、免疫活性和无遗传性的物质。化学合成的亚单位疫苗纯度高,使用安全。例如肺炎球菌囊膜多价多糖疫苗、流感血凝素疫苗及牛和犬的巴贝斯虫疫苗等都是亚单位疫苗。

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将病原体免疫保护基因克隆于原核或真核表达载体,实现体外高效表达,获得重组免疫保护蛋白所制造的一类疫苗。其关键是重组表达蛋白应颗粒化。目前,该类疫苗不多,人乙肝重组蛋白疫苗是成功的典范。兽用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还处在实验室研究阶段。

抗独特型疫苗根据免疫网络学说原理,利用第一抗体分子的独特抗原决定簇(抗原表位)所制备的具有抗原的“内影像”结构的第二抗体。该抗体具有模拟抗原的特性,故称之为抗独特型疫苗。它可诱导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主要适用于目前尚不能培养或很难培养的病毒,以及直接用病原体制备有潜在危险的疫苗。

3.基因疫苗又称核酸疫苗,是用编码某种抗原蛋白的基因构建重组真核表达质粒DNA,将其直接导入动物体内,通过宿主细胞的转录翻译系统合成抗原蛋白,从而诱导宿主产生对该抗原蛋白的免疫应答,以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目的。也就是说,该类疫苗接种到机体的只是一段核酸,本身携带着编码抗原的基因和宿

主细胞能识别并进行转录翻译的一系列的表达元件,疫苗通过一定的条件(基因枪等技术)导入到宿主细胞,然后宿主细胞翻译出抗原蛋白,持续的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保护动物免受野毒侵袭。

基因疫苗的特点:基因疫苗不能在机体内增殖,但它可以被细胞吸纳,并在细胞内指导合成疫苗抗原。它不仅可以诱导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还可以同时激发机体产生细胞免疫反应,尤其是细胞毒T淋巴细胞反应。该类疫苗具有所有类型疫苗的优点,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但是,现在还基本处在实验室研究阶段,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疫苗种类及使用

疫苗种类及使用

————————————————————————————————作者:————————————————————————————————日期:

疫苗类别及使用说明 1、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苗〔SH株〕 商品名:圆克清 主要成分与含量: 疫苗中含量有灭活的猪圆环病毒2型SH株,灭活前每毫升病毒含量至少为灭活前每毫升病毒含量至少为10 6.0TCID50。

【性状】 乳白色或淡粉红色均匀乳状液。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由猪圆环病毒2型感染引起的疾病。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 仔猪:14-21日龄肌肉接种一次,2毫升/头 后备母猪:配种前45天左右肌肉接种,间隔3周后加强免疫一次;产前30-40天再肌肉接种一次。每次2毫升/头。 生产母猪:产前45天左右肌肉接种,间隔3周加强免疫一次。每次2毫升/头。 【不良反应】 一般无不良反应。个别猪接种疫苗后,于注射部位可能出现轻度肿胀,体温轻度升高,1-3日后即可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1)用前和使用中应充分摇匀。 (2)用前应使疫苗温度升至室温。 (3)一经开瓶启用,应尽快用完。 (4)本品严禁冻结,破乳后切勿使用。 (5)仅供健康猪只预防接种。 (6)接种工作完毕,双手应立即洗净并消毒,疫苗瓶及剩余的疫苗,应以燃烧或煮沸等方法做无害化处理。 【规格】 20ml/瓶40ml/瓶100ml/瓶 【包装】 10瓶/盒 【贮藏与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批准文号】 兽药生字(2010)100971069 【生产企业】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TCID50 1.病毒滴度的测定(组织细胞半数感染量—TCID50滴定)1)流感病毒的制备利用鸡胚尿囊腔接种法制备流感病毒,收获尿囊液,血凝试验测定病毒的存在,分装后-70℃冻存。2)病毒的稀释取1管冻存病毒尿囊液,1:100稀释。第一排孔加入146μl 1:100稀释过的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

兽用生物制品及分类

兽用生物制品的分类与使用 一、兽用生物制品的分类 兽用生物制品指应用微生物学、寄生虫学、免疫学、遗传学和生物化学的理论和方法制成的菌苗、疫苗、虫苗、类毒素、诊断制剂和抗血清等制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特定传染病或其他有关的疾病。我国现生产的品种已有近200个,最常用的有几十个品种,按照其用途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预防用生物制品包括疫苗、菌苗、虫苗和类毒素。 1.疫苗疫苗是利用病毒经除去或减弱它对动物的致病作用而制成的。疫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活毒或弱毒疫苗。制成这种疫苗的病毒毒力必须是减弱了的,没有致病能力,也不会使动物发生严重反应。如猪瘟兔化弱毒冻干疫苗、鸡新城疫活疫苗等。另一类是死毒疫苗或灭活疫苗。制成这种疫苗的病毒已被化学药品或其他方法杀死或灭活。如猪口蹄疫O型灭活油佐剂疫苗、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灭活疫苗等。 2.菌苗菌苗是利用病原细菌经除去或减弱它对动物的致病作用而制成的。菌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毒力减弱的细菌制成的活菌苗,如Ⅱ号炭疽芽胞苗、布鲁氏菌Ⅱ号活菌苗等;另一类是用化学方法或其他方法杀死细菌制成的死菌苗,如猪丹毒灭活疫苗、鸡大肠杆菌病灭活疫苗等。 3.虫苗虫苗是利用病原虫体除去或减弱它对动物的致病作用而制成的。常将菌苗、疫苗、虫苗通称为疫苗。 4.类毒素某些病原细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对动物有害的毒素,用甲醛等处理后除去它的有害作用,使动物注射后产生抵抗该细菌的能力,这类处理过的毒素,叫类毒素,如破伤风类毒素。 (二)治疗用生物制品包括抗血清和抗毒素。 1.抗血清动物经反复多次注射某种病原微生物时,会产生对该病原微生物的高度抵抗能力。采取这种动物的血液提出血清,经过处理即可制成抗

鸡新城疫疫苗种类及其使用方法

鸡新城疫疫苗种类及其使用方法 鸡新城疫(ND)是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性疾病,各种品种、年龄、性别的鸡都易感,发病率和死亡率在90%以上,是严重危害养鸡生产的最主要疾病之一。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以扑杀强毒感染群为主. 鸡新城疫(ND)是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性疾病,各种品种、年龄、性别的鸡都易感,发病率和死亡率在90%以上,是严重危害养鸡生产的最主要疾病之一。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以扑杀强毒感染群为主的方法,已经基本控制疾病。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及强毒感染的普遍存在,主要通过应用疫苗进行免疫接种来控制ND的发生。由于ND疫苗种类繁多,疫苗使用方法不一,往往会因疫苗的选择和使用不当造成免疫失败,给养鸡生产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现将市售的几种ND疫苗及使用方法介绍如下: 1、疫苗的种类 1.1 中等毒力的疫苗 包括H株、Roakin株、Mukteswar株和Komorov株等,我国主要使用Mukteswar 株(即I系)。 I系疫苗使用后免疫产生快,一般注苗后3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持续时间长,免疫期为1~1.5年,保护力强。主要应用于有基础免疫的鸡群作加强免疫。I系疫苗多采用注射或刺种方法接种,也可采用饮水和气雾免疫。I系注苗后应激较大,对产蛋高峰鸡群有一定影响。由于I系使用后存在毒力返强和散毒的危险性,易使鸡群隐性感染,发生慢性ND,养鸡场要长期控制好ND,应慎用IV 系。 1.2 弱毒疫苗 包括Ⅱ系(B1株)、Ⅲ系(F株)、IV系(Lasota株)、V4和克隆株等。 1.2.1Ⅱ系疫苗安全,使用后无临床反应,适用于各种年龄鸡只免疫,特别是雏鸡免疫,接种后6~9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期3个月以上,但因多种因素影响,免疫期常达不到3个月。本疫苗可用滴鼻、点眼、饮水、气雾等方法免疫。Ⅱ系苗免疫原性较差,不能克服母源抗体的干扰,保护力不强,如遇强毒感染,对鸡群不能完全保护。据报道,在ND强毒流行的地区,1月龄雏鸡用Ⅱ系苗免疫其保护率仅为10%。 1.2.2 Ⅲ系疫苗其特点与Ⅱ系相似,主要用于雏鸡免疫,其免疫途径为滴鼻、点眼、饮水、气雾和肌肉注射,但可引起一过性的轻微呼吸道症状。 1.2.3 IV系疫苗毒力较II系、III系强,因其免疫原性好,可以突破母源抗体,抗体效价高,适用于各种年龄鸡只的免疫,目前世界各国广泛应用于雏鸡免疫。通常采用滴鼻点眼,饮水方式免疫,也可用作气雾免疫。由于其本身仍有一定的病原性,首免不能采用气雾免疫,否则会导致上呼吸道敏感细胞的病理损伤,增加病原菌的继发感染。对慢性呼吸道疾病存在的鸡群,采用气雾免疫易激发慢性呼吸道疾病的暴发。 1.2.4V4(耐高温株)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和耐热性,可常温保存,在22~ 30℃环境下保存60天其活性和效价不变。V4苗可以通过饮水、滴鼻、肌肉注射等方式免疫。V4苗还具有自然传播性,能通过自然途径免疫在鸡群中迅速传播,产生的血清抗体较高,具备抵抗强毒攻击的能力,是防制ND的理想弱毒株。V4苗因使用效果较好,使用安全方便,目前在国外广泛应用,国内应用相对较少。 1.2.5克隆株疫苗目前市售的主要有进口的Clone-30、N-29和国产的Clone-83、N-88等几种,其中Clone-30应用较广。 Clone-30毒力低,安全性高,免疫原性强,不受母源抗体干扰,可用于任何日龄鸡。一般进行滴鼻、点眼、肌肉注射,免疫后7~9天即可产生免疫力,免疫持续期达5个月以上。

兽用疫苗耐热保护剂的种类及作用机理

2011.4 21世纪是动物疫苗飞速发展的世纪,不仅研 究出了大量细菌和病毒的灭活疫苗以及弱毒疫苗,而且生产出了基因工程疫苗,为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动物疫苗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动物疫苗中,活的冻干疫苗占相当大的比例,国内常用的保护剂主要为牛奶、蔗糖、明胶等,虽然其外型稳定、易溶性良好、成本低廉、保存方便,但其热稳定性和保护功能差,而且产品对冷链的要求高。2~8℃条件下,保存期只有3~6个月,大多需要在-15℃以下保存,这给疫苗的储存和运输带来很大的困难[1]。 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进行耐热保护剂的研究,而且保护剂的研究和应用属于专利资料,各国都处于保密状态。我国在耐热保护剂方面的研究虽起步较晚,但现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王栋等[2]已经研制出一种耐热冻干保护剂,用此保护剂的疫苗在2~8℃条件下保存24个月后,病毒滴度无明显下降。虽然耐热保护剂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未全面推广应用。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口地贸易的不断扩大,加快新型有效的耐热保护剂的研究和应用,提高动物疫苗的质量,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迫在眉睫。 1耐热保护剂的种类 1.1按分子量分类按分子量大小可分为低分子量和高分子量化合物以及天然混合物。低分子量化合物,又可以分为酸性物质、中性物质和碱性物质。酸性物质主要为谷氨酸、天冬氨酸、苹果氨酸、乳酸等;中性物质主要为葡萄糖、肌醇、乳糖、蔗糖、棉籽糖、海藻糖、山梨醇、DL-苏氨酸、肌醇、木糖醇等;碱性物质主要为精氨酸和组氨酸等。高分子化合物主要为白蛋白、黏性蛋白、明胶、蛋白胨、可溶性淀粉、糊精、肉汁、果胶、阿拉伯胶、羟甲基纤维素、藻类等。天然混合物如脱脂牛奶、血清等。低分子化合物在冻干过程中直接发挥作用,高分子化合 物可促进低分子化合物的保护作用。一般制备保护剂时,多将低、高分子化合物配合使用[3-7]。1.2按浓度与升华速度关系分类根据升华速度分为两类,一类浓度增加时升华速度降低;另一类则不存在这种现象。将上述两种保护剂结合,则可以增加升华速度。 1.3按功能和性质分类可分为填充剂、防冻剂、抗氧化剂、酸碱调整剂、缓冲剂、羟基中和剂。填充剂能防止有效物质随水蒸气一起升华飞散并使之成形,如甘露醇、乳糖、明胶等;防冻剂能防止和减少冷冻过程结晶水的形成,如甘油、二甲亚砜、蔗糖、聚乙烯吡咯烷酮等;抗氧化剂能防止保存过程中的氧化反应,如维生素D 、维生素E 、蛋白质水解物、硫代硫酸钠等;酸碱调整剂能将pH 值调整到活性物质的最稳定区域,如磷酸、山梨醇、EDTA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氨基酸等;其他物质如葡聚糖、脱脂乳、谷氨酸钠、硫脲、碘化钾等。 1.4其他类型吐温80、普朗尼克、布里杰、十二烷基磺酸钠及抗坏血酸等一些表面活性剂或还原剂对冷冻及干燥过程中的蛋白质有一定的保护作用[8-9]。 2耐热保护剂的作用机理 目前被广为接受的液体状态下蛋白质稳定的机理之一是优先作用原理,即蛋白质优先与水或水溶液中的保护剂作用,保护剂存在时,细胞膜蛋白优先与水作用(优先水合),而保护剂优先被排斥在蛋白质区域外(优先排斥),在这种情况下,膜蛋白表面比其内部有较多的水分子和较少的保护剂分子。但是,优先作用机理不能完全解释用聚合物或蛋白质自身在高浓度时保护蛋白质的现象,在冻干过程中,由于蛋白质的水合层被除去,优先作用机理不再适用。对于保护机理仍在探索阶段,目前主要有两种假说。2.1“水替代”假说由于蛋白质分子中存在大量氢键,结合水通过氢键与蛋白质分子联结,当蛋白质在冷冻干燥过程中失去水分后,保护剂的 兽用疫苗耐热保护剂的种类及作用机理 李永洲,戴波涛,赵 刚(辽宁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1) 中图分类号 S8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9692(2011)04-0043-02 [收稿日期]2011-02-25 43

(完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XX6年版)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动物疫苗的种类及其一般特点

常用动物疫苗的种类及其一般特点 1、弱毒疫苗。是对微生物的自然强毒通过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和生物的连续继代,使其对原宿主动物丧失致病力或只引起轻微的亚临床反应,但仍保存良好的免疫原性的毒株或从自然界筛选的自然弱毒株,制备的疫苗。弱毒活疫苗的优点是免疫效果好,免疫力坚强,免疫期长,对种母代接种可使仔代获得被动免疫。缺点是存在散毒和造成新疫源的问题。 2、灭活疫苗。又称死苗,是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处理微生物,使其丧失感染性或毒性而保持有良好的免疫原性,而制成的疫苗。灭活疫苗的优点是安全,不返祖,不返强,便于储存运输,对母源抗体的干扰作用不敏感,易制成联苗和多价苗。缺点是不易产生局部粘膜免疫,引起细胞介导免疫能力较弱,用量大成本高,免疫途径必须注射,需免疫佐剂来增强免疫应答,产生保护力慢,2——3周后才能刺激机体产生免疫保护力。 3、代谢产物疫苗。是用细菌的代谢产物如毒素、酶等制成的疫苗,如破伤风毒素、白喉毒素和肉毒素等经福尔马林处理后成为毒素,类毒素是广泛应用的代谢产物疫苗。 4、亚单位疫苗。是用微生物经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去除其无效物质,提取其有效抗原部分(如细菌荚膜、鞭毛,病毒衣壳蛋白等),制备的疫苗(如猪大肠杆菌菌毛疫苗)。

5、活载体疫苗。应用动物病毒弱毒或无毒株如痘苗病毒、疮疹病毒、腺病毒等作为载体,插入外源免疫抗原基因构建重组活病毒载体,转染病毒细胞而制备的疫苗。 6、基因缺失苗。应用基因操作,将病原细胞或病毒中与致病性有关物质的基因序列除去或失活,使之成为无毒株或弱毒株,但仍保持免疫原性。用这种无毒株或弱毒株作成的疫苗为基因缺失苗。 7、单价疫苗。利用同一种微生物菌(毒)株或一种微生物中的单一血清型菌(毒)株的增殖培养物所制备的疫苗称为单价疫苗。单价苗对相应的单一血清型微生物所致的疾病有良好的免疫保护效能。 8、多价疫苗。指同一种微生物中若干血清型菌(毒)株的增殖培养物制备的疫苗。多价疫苗能使免疫动物获得完全的保护。 9、多联苗。指利用不同微生物增殖培养物,根据病性特点,按免疫学原理和方法,组配而成。接种动物后,能产生对相应疾病的免疫保护,可以达到一针防多病的目的。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 1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0年版) 2. 两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从2020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 3.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 2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 3 -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 4 -

疫苗的分类介绍(全面)

疫苗的分类 疫苗是接种动物后能产生自身免疫和预防疾病的一类生物制剂,包含细菌性菌苗、病毒性疫苗和寄生虫性虫苗。例如我们公司生产的传染性鼻炎苗就是细菌性菌苗,新支减脑四联苗就是病毒性疫苗。现代疫苗除用于预防传染性疾病外,已扩展到预防非传染性疾病,出现了治疗性疫苗及生理调控疫苗等新型疫苗。 根据疫苗的抗原性质和制备工艺,疫苗又分为活疫苗、死疫苗和基因疫苗三大类。 1.活疫苗的特点:活疫苗可以在免疫动物体内繁殖;能刺激机体产生全面的系统免疫反应和局部免疫反应;免疫力持久,有利于清除局部野毒;产量高、生产成本低。但是,该类疫苗残毒在自然界动物群体内持续传递后有毒力增强和返祖危险;有不同抗原的干扰现象;要求在低温、冷暗条件下运输和储存,现在有些冻干疫苗里面加入了耐热保护剂,可以在2~8℃甚至更高的温度条件下运输与储存,我们公司生产的冻干疫苗就采用了耐热保护剂技术。活疫苗包括传统的弱毒疫苗及现代的基因缺失疫苗、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及病毒抗体复合物疫苗。 弱毒疫苗它是由微生物自然强毒株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处理,并经连续传代和筛选,培养而成的丧失或减弱对原宿主动物致病力,但仍保存良好免疫原性和遗传特性的毒株,或从自然界筛选的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自然弱毒株,经培养增殖后制备的疫苗。我们公司生产的新城疫冻干疫苗和法氏囊冻干疫苗等都是弱毒疫苗 基因缺失疫苗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病原微生物致病性基因进行修饰、突变或缺失,从而获得弱毒株,由于这种基因变化,一般不是点突变,故其毒力更稳定,返突变几率更小。例如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疫苗。 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是指用基因工程技术将致病性微生物的免疫保护基因插入到载体病毒或细菌的非必需区,构建成重组病毒或细菌,经培养后制备的疫苗。该类疫苗不仅具有活疫苗和死疫苗的优点,而且对载体病毒或细菌以及插入基因相关病原体的侵染均有保护力。同时,一个载体可表达多个免疫基因,可获得多价或多联疫苗。目前,常用的载体病毒或细菌有痘病毒、腺病毒、疱疹病毒、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基因工程多价和多联疫苗,不同于传统的多价和多联疫苗,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病原体的不同血清型的有效的免疫原性基因或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疫苗种类接种年(月)龄 名称缩写出生 时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8 月 9 月 18 月 2 岁 3 岁 4 岁 5 岁 6 岁 乙肝疫苗Hep B 1 2 3 卡介苗BCG 1 脊灰灭活疫苗IPV 1 脊灰减毒活疫 苗 OPV 1 2 3 百白破疫苗DTa P 1 2 3 4

白破疫苗DT 1 麻风疫苗MR 1 麻腮风疫苗MM R 1 乙脑减毒活疫苗 或乙脑灭活疫苗1JE-L 1 2 JE-I 1、 2 3 4 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 V-A 1 2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 V-A 1 2

发布日期:2017-02-13 15:23:12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C 甲肝减毒活疫苗 或甲肝灭活疫苗2 Hep A-L 1 Hep A-I 1 2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

疫苗的种类

疫苗的种类 一、人工主动免疫制剂 1、死疫苗 选用免疫原性好的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次体等,经人工培养,再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其杀灭制成。此种疫苗失去繁殖能力,但保留免疫原性。死疫苗进入人体后不能生长繁殖,对机体刺激时间短,要获得持久免疫力需多次重复接种。 2、活疫苗 用人工定向变异方法,或从自然界筛选出毒力减弱或基本无毒的活微生物制成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常用活疫苗有卡介苗(BCG,结核病)、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小儿麻痹症)等。接种后在体内有生长繁殖能力,接近于自然感染,可激发机体对病原的持久免疫力。活疫苗用量较小,免疫持续时间较长。活疫苗的免疫效果优于死疫苗。 3、亚单位疫苗(组分疫苗) 除去病原体中无保护免疫作用甚至有害的成分,保留其有效的免疫原成分后,制成的疫苗。可用化学试剂裂解流感病毒,提出其血凝素、神经氨酸酶制成;用脑膜炎球菌夹膜多糖等制成亚单位疫苗。

4、基因重组疫苗 应用基因工程技术制成,如把编码HBSAg基因插入酵母菌基因组,制成基因重组乙肝疫苗。基因重组方法还可制成更多种类、更价廉、更安全有效的疫苗或多价疫苗。 5、DNA疫苗 DNA疫苗是将病原或肿瘤整个或部分蛋白抗原的基因克隆在真核表达载体上,直接注入体内,使其抗原在体内表达后激发机体产生免疫反应。其制作方法简单,安全,有效。从1992出现到现在,已经有两种DNA疫苗上市。 6、类毒素 细胞外毒素经甲醛处理后失去毒性,仍保留免疫原性,为类毒素。其中加适量磷酸铝和氢氧化铝即成吸附精制类毒素。体内吸收慢,能长时间刺激机体,产生更高滴度抗体,增强免疫效果。常用的类毒素有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等。 二、被动免疫制剂 1、抗毒素 2、抗菌血清和抗病毒血清 3、丙种球蛋白 4、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兽用疫苗的科学使用与注意事项

兽用疫苗的科学使用与注意事项 疫苗的种类: 兽用是指由病原微生物或其组分、代谢产物经过特殊处理所制成的,用于人工主动免疫,预防疫病的生物制品。兽用生物制品的动物种类很多,但当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弱毒活(Live attenuated Vaccines):本是指通过人工致弱或筛选的自然弱毒株,但仍保持良好的抗原性和遗传特性的毒株,用以制备的。如瘟兔化弱毒及蓝耳病弱毒等。弱毒活的特点是:能在动物体内繁殖,接种少量的免疫剂量即可产生坚强的免疫力,接种次数少,不需要使用佐剂,免疫产生快,免疫期长。其缺点是:稳定性较差,有的毒力可能发生突变,返袓、储存与运输不方便。 灭活(Killed/inactivated Vaccines):本是将病原微生物经理化方法灭活后,仍然保持免疫原性,接种动物后能使其产生自动免疫,这类称为灭活。如O型口蹄疫灭活和气喘病灭活等。本的特点是:性质稳定,使用安全,易于保存与运输,便于制备多价苗或多联苗。其缺点是:接种后不能在动物体内繁殖,因此使用时接种剂量较大,接种次数较多,免疫期较短,不产生局部免疫力,并需要加入适当的佐剂以增强免疫效果。本包括组织灭活和培养物灭活;加入佐剂后又称氢氧化铝胶灭活和油佐剂灭活等。

基因缺失(gene deieted vaccines):本是用基因工程技术将强毒株毒力相关基因切除后构建的活。如伪狂犬病毒TK、gE、gG缺失等。本的特点是:安全性好,不易返袓;免疫原性好,产生免疫力坚实;免疫期长,尤其是适于局部接种,诱导产生粘膜免疫力。 疫苗的接种: 家禽免疫接种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养殖户经济效益的高低。为使广大养殖户朋友们尽可能减少生产中的失误,笔者经过长时间的禽病临床研究及对大规模蛋鸡养殖场的疫苗防治效果调查,对家禽疫苗的科学使用提出7点建议: 1、预防病毒性疾病的弱毒疫苗,可以用抗菌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喹诺酮类药物,但是不宜在做苗时将抗菌药物直接加入疫苗内。在临床上,在给蛋鸡做喉气管免疫时,有些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喉气管疫苗反应比较大,免疫时很容易引起眼结膜炎及轻微的呼吸道症状。为了减小这种免疫反应,可在饮完疫苗后,在饮水中按单位羽份加入青、链霉素各500单位,对预防免疫应激预防不错。 2、剂量不能过大。疫苗量过大可能抑制机体的免疫应答,而导致免疫麻痹。 3、活疫苗不能与灭活疫苗联用。因为灭活疫苗中含有灭活剂,可杀死活疫苗中的病毒或细菌。但是这两种苗可以以不同的免疫接种方式同时使用。比如,接种新城疫油苗后,10-15天以后

疫苗分类与规范

疫苗分类 按照预防接种经费来源和任务性质等因素,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一类疫苗程序表: X市扩大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

三、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受种的疫苗(一类疫苗) (一)疫苗种类: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以下称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以下称乙肝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脊灰疫苗,O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称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称白破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以下称麻疹疫苗,MV),麻疹腮腺炎联合疫苗(麻腮,MMV),麻疹风疹联合疫苗(MRV)、乙脑减毒活疫苗(EBV),A群流脑疫苗(MAV),A+C流脑疫苗(MACV),甲肝减毒活疫苗(HAV)。 (二)活疫苗包括: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麻腮、麻风、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 (三)免疫程序:分为基础免疫(初种)、加强免疫(复种)。 1、基础免疫 (1)卡介苗:接种1针; (2)乙肝疫苗:接种3针(即第1针、第2针、第3针); (3)脊灰疫苗:口服3剂(即第1剂、第2剂、第3剂); (4)百白破疫苗:接种3针(即第1针、第2针、第3针); (5)麻疹疫苗:接种1针(即第1针); (6)乙脑疫苗:接种1针(即第1针); (7)A群流脑疫苗:接种2针(即第1针、第2针); (8)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即第1剂) 2、加强免疫 (1)脊灰疫苗:口服1剂(即第4剂); (2)百白破疫苗:接种1针(即第4针); (3)白破疫苗:接种1针; (4)麻疹疫苗:复种1针(即第2针); (5)乙脑疫苗:复种1针(即第2针); (6)A+C群流脑疫苗:接种2针(即第1针、第2针)。 3、使用规定 (1)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如未在12月龄内完成的应尽快接种。 (2)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的第1针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3)脊灰疫苗与百白破疫苗各剂(针)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4)乙肝疫苗第1针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针在第1针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针在第1针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如果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未能及时接种,仍应按照上述时间间隔要求尽早接种。如果第2针或第3针滞后于免疫程序的规定,应尽快补种。第1针和第2针间隔应≥28天。第2针和第3针的间隔应≥60天。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注:1.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 剂间隔 7~10 天; 2.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 1 剂:出生后 24 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 3 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 3剂、脊灰疫苗第 3 剂、百白破疫苗第 3 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2 剂:< 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剂:< 18 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 1 剂、百白破疫苗第 4 剂:< 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2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3 剂、甲肝灭活疫苗第 2剂:< 3周岁完成。 7.A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剂:<4 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 4 剂:< 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 A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 4剂:<7 周岁完成。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 14 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

最新婴幼儿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婴幼儿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婴幼儿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1)通常吃脊髓灰质炎糖丸后40分钟内不能吃热东西。 2)注射百白破疫苗后当天严禁洗澡,24小时后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硬痂必须热敷,一天3-5次,坚持到消肿为止。 3)注射乙肝疫苗当天不能洗澡,要注意所有疫苗患急性疾病时暂缓注射。 4)经过某种疫苗接种后,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虚脱、休克、痉挛、脑炎或脑病,重度的过敏反应,则不应给予以后针次的接种或者加强免疫。 5)有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例如癫痫或者脑病,不应该给予含有全细胞的百日咳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6)有免疫缺陷病或使用免疫抑制剂者,不应接种活的疫苗。 7)儿童在患传染病期间甚至传染病恢复期暂缓接种。 8)有严重器质性疾病,如活动性结核及严重的肝脏、肺脏、肾脏等疾病暂缓接种。 9)发热期间暂缓接种。 目前在我国应用的疫苗有几十种到上百种。最常用的有以下十种。

(一)基础免疫用疫苗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全球儿童基础免疫用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 卡介苗:采用无毒牛型结核杆菌制成,安全有效。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接种,是预防结核病的一项可靠措施。 脊髓灰质炎疫苗(简称脊灰糖丸):脊灰糖丸是一种口服疫苗制剂,白色颗粒状糖丸,接种安全。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服用糖丸,可有效地预防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百白破制剂:是将百日咳菌苗,精制白喉类毒素及精制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麻疹疫苗:麻疹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反应较轻微,免疫持久性良好,婴儿出生后按期接种,可以预防麻疹。 (二)乙脑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将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感染地鼠肾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冻干制成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其中灭活乙脑疫苗的接种对象为乙脑流行地区6个月以上到10岁以下儿童,以及由非疫区进入疫区者,而减毒活疫苗则用于1岁以上儿童。由于流行性乙型脑炎在我国流行较广,因此目前我国已将此疫苗纳入了计划免疫程序之中,对所有健康儿童均予以接种。 (三)乙肝疫苗用以预防乙型肝炎。目前我国使用的主要有乙型肝炎血源疫苗和乙肝基因工程疫苗两种,适用于所有可能感染乙肝者。 乙型肝炎血源疫苗系由无症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血浆提取的HBsAg经纯化灭活及加佐剂吸附后制成。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