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基层合理用药指南》(2020)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肺结核基层合理用药指南》(2020)要点
一、疾病概述
(一)定义
肺结核是指发生在肺组织、气管、支气管和胸膜的结核,包括肺实质的结核、气管、支气管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占各器官结核病总数的80%~90%。飞沫传播是肺结核最重要的传播途径。临床表现为咳嗽、咳痰,可伴咯血、痰中带血,肺外可表现为低热、乏力、盗汗、食欲减退、体重减轻等。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1. 诊断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痰涂片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TST)强阳性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阳性。
仅胸部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有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有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有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TST强阳性。
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有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抗体检查阳性。
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有与活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
痰涂片3次阴性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经诊断性治疗或随访观察可排除其他肺部疾病者。
支气管镜检查符合气管、支气管结核改变。
单侧或双侧胸腔积液,胸水检查提示渗出液,胸水腺苷脱氨酶(ADA)明
显升高,伴有TST 阳性或IGRA阳性。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确诊病例:
痰涂片阳性肺结核。即符合下列3项之一者:
2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
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
1 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份痰标本结核菌培养阳性。
仅培养阳性肺结核。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者:
痰涂片阴性。
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
表现+1份痰标本结核菌培养阳性。
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分子生物学检测阳性。
肺或胸膜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4)若影像学表现不典型、结核菌检查阴性,无法确定是否为肺结核时,可进行以下检查:
TST。
IGRA、结核抗体检测。
胸部CT(需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时)。
支气管镜检查(疑存在气管、支气管结核或肿瘤者)。
气管、支气管黏膜、胸膜、肺组织活体组织检查。
2. 鉴别诊断:肺结核需与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肺癌、肺脓肿、纵隔和肺门疾病以及其他发热性疾病相鉴别。
二、药物治疗原则
(一)治疗原则
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
(二)抗结核治疗
常用抗结核药物有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E)、链霉素(S)等。备选药物有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和阿米卡星等。
(三)标准化学治疗方案
1.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含痰涂片阳性和阴性):通常选用2HRZE/4HR 方案,即强化期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1次/d,共2个月;巩固期使用异烟肼、利福平,1次/d,共4个月。若强化期第2个月末痰涂片仍阳性,强化方案可延长1个月,总疗程6个月不变。对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上述疗程可适当延长,强化期为3个月,巩固期6~9个月,总疗程9~12个月。在异烟肼高耐药地区,可选择2HRZE/4HRE方案。
2. 复治活动性肺结核(含痰涂片阳性和阴性):常用方案为2HRZSE/6HRE,3HRZE/6HR,2HRZSE/1HRZE/5HRE。复治结核应进行药敏试验,对上述方案治疗无效的复治肺结核可转入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
3. 耐药结核和耐多药结核:可转入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四)其他对症治疗
1. 发热:
2. 咯血:
三、治疗药物
(一)异烟肼抗结核药。
用药目的:
(1)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肺结核的治疗。
(2)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
TST强阳性同时胸部影像学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结核杆菌阴性,
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病(如白血病、霍奇金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TST阳性者。
35岁以下TST阳性的患者。
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TST阳性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禁忌证:对异烟肼过敏,包括药源性肝炎患者禁用;肝功能不正常者、急性肝病患者禁用;有异烟肼引起的肝脏损害病史患者禁用;精神病患者和癫痫患者禁用;有异烟肼引起的药物热、寒战、关节炎等不良反应史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
预防:0.3g/d、顿服。
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5~8mg·kg-1·d-1,0.3~0.4 g/d、顿服;或15 mg·kg-1·d-1,最多0.9 g,每周2~3次。
肌内注射:剂量同口服。
静脉滴注:用于重症病例,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后静脉滴注,0.3~0.6g/d。多用于不能口服的患者。
(2)儿童:10~15mg·kg-1·d-1,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如结核性脑膜炎)患儿,可30 -mg·kg-1·d-1,一日总量不超过0.5g。
(3)特殊人群用药:肾功能减退血肌酐值<6mg/100ml 者,异烟肼不需减量。妊娠期妇女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