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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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部署,加快建设“五个洋浦”步伐,进一步解决我区农村贫困边缘户住房困难问题,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根据《海南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2018〕72号),依据管委会安排,结合开发区危房现状和困难群众居住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完成三都区农村贫困边缘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美观、适用、节能、防风抗震,能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收入稍高于贫困线、住房为危房作为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的必要条件,同时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户主户籍所在地与其居住地一致。

3.减轻负担原则。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推进加固改造。应优先采用加固修缮改造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C 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修缮方式改造,D级危房能加固的应优先选择加固修缮,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大力推广造价低、工期

短、安全可靠的农房加固技术。

4.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危房改造要符合村镇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领导机构及各单位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9年农村贫困边缘户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决定成立开发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进(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潘文雄(规划局局长)

陈晓全(三都区党委书记)

成员:李东山(社会局局长)

陈琳(财政局局长)

刘昊华(审计局局长)

胡从国(规划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局,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潘文雄任主任、胡从国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规划局负责农村贫困边缘户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和编制危房改造方案;负责危房改造申请的备案;负责对农村建房施工队

伍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负责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办理、规划报建、保障房租赁。

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安排和拨付补助资金至办事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负责资金监管。

审计局负责各项费用、过程支出、期后审计等工作。

三都区办事处负责受理危房改造申请,经调查(含是否唯一住房、面积、产权、经济收入等)后做出审批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建立完善申请户档案并妥善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公示;负责补助资金管理及支付;负责本辖区内危房改造的管理工作;负责危房改造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配合规划局开展房屋危房等级鉴定等工作。

质监站负责房屋建设的质量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竣工验收,对危房改造过程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

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资金筹措

(一)补助对象

1.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我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三都区内居住在D、C级危房且仅有唯一住房具有开发区农业户籍的贫困边缘户。

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C级)的房屋。所有补助对象须有规划局所聘请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洋浦地区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表》。

具有下列十种情况之一的农户不得享受农村贫困边缘户危

房改造补助:

1.生活在农村,全部家庭成员为原城镇户籍包括农垦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8000元(家庭刚性支出大等特殊情况由三都区办事处党委研究决定)。

3.已在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

4.家庭拥有或使用价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5.家庭成员(含已分户直系亲属)办有(或投资)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

6.家庭成员健康具有劳动能力,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

7.家庭成员(含已分户直系亲属)有1人以上(含1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千部职工)的农户,或1人以上(含1人)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稳定的农户。

8.全家外出,不常住村里半年以上的农户(不含节假日短期回家)。

9.儿子都有工作有安全住房,只有老人在农村居住危旧房的。

10.已签订拆迁协议或近两年纳入拆迁范围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

A类补助标准:适用于属D级危房的农村贫困边缘户,需拆除重建(包括原址重建和异地重建)或加固维修,每户给予建房补助资金3万元。

B类补助标准:适用于属C级危房户的农村贫困边缘户,维修加固,按实际危房面积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 m2,最高不高于1.8万元。

(三)资金筹措

开发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洋浦财政全部支出。危房改造工作中所需聘请房屋安全性鉴定单位、房屋面积测量单位、危房改造宣传经费和危房改造标识制作经费等单独列支。

四、资金管理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三都区办事处提出申请,财政局直接划拔至三都区办事处。三都区办事处负责资金管理,并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不得挪做他用。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建房补贴款(异地重建的须拆除危房)。补助资金拨付至危房改造户账户后,及时将拨付凭证放于档案。

五、合理选择改建方式

原则上,经审核批准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只能原房加固或原址重建,因为规划冲突不能原址改造的,可申请异地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须在村庄规划区域内选址,不得侵占农林田地,新房建成后须自行组织拆除原房屋,将土地退回村集体组织。

六、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建设风貌掌控

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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