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数字版权保护的现状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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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英国有关数字版权的相关立法时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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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做出回应。目前,传统的教学内容已经远远跟不上电商行业 知识结构更新的速度,这成为当前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中最突出 的矛盾,因此,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 思维,知识及时迭代,定时更新,让学生能够掌握最新、最快 的电子商务相关资讯和技术,并能根据自身的需求,自主选择 适合自身发展的课程。 高职院校可根据不同的生源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 教学。高职类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可以分为通用类和专业类两大 类。通用类的教育要贯穿三年的学习生涯,用以帮助学生构筑 良好的知识功底。通用类的教育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马 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 国梦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教育教 学全过程,并结合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职业精神 培养[3],并纳入学分。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在专业课的设置上突出实战 和应用,实现与职业的对接,一方面,学院要细化企业的岗位需 求,采取仿真课堂设计,实行无缝连接;另一方面,要让学生在 获得毕业证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以江西财经职业 学院为例,通过理论课程与平台操作的学习,学院鼓励电子商务 专业学生取得“阿里巴巴跨境电商人才”中级证书,以进入了阿 里巴巴跨境电商人才数据库,提高其就业创业竞争力。 总之,电子商务课程的设置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职业 成长规律,由易到难,由单一到复杂,系统设计基础知识和实 践能力训练体系,实现知识、技能、素质的同步提高,培养学 生为电子商务企业工作的职业能力,如下表2。 表2 课程体系构架表
图一 中国知网“数字版权”学术关注度近20年发展趋势①
图二 中国知网“数字版权”用户关注度近半年趋势分析② 图一中以年为单位计算数字版权相关学术论文引用情况, 2015年最新数据没有进行统计,根据知网提供的最新数据,该 领域研究论文发表数量近几年呈上升趋势,且从2007年开始增
① ② 中国知网http://trend.cnki.net/TrendSearch/trendshow. htm?searchword=%u6570%u5B57%u7248%u6743
国内数字版权保护的现状与应对策略
文/纪瑜
摘要 :随着数字出版业务的日益复杂,传统的版权保护措 施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数字版权保护的需要。本文总结了当前我 国数字版权工作的现状,并梳理了英国数字版权工作的发展历 程,相对比之下对我国目前数字版权工作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 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数字版权保护;默示许可制度;英国数字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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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国内数字版权保护立法问题 版权制度失灵是制约我国数字出版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订时新增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 一新的财产权,同时在2006年我国进一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 播权保护条例》,至此,数字化网络传播条件下版权人利益的 基本法律框架在我国得以确立。[7]但相关法律法规只是在基本层 面对数字版权保护进行笼统的概况,且法律更新的速度不及数 字出版领域的发展速度,在发生数字版权纠纷的同时难以寻求 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也成为当下数字版权维权的难题。 我国的版权保护法律制度及其配套措施与相关国际法存在衔接 不畅和反应不及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不明,侵权损害难以认 定等因素使得我国目前在数字化时代版权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导 致维权难度愈发加大,自正法和张波(2014)提出“版权人的 权利不断拓展”[8]也导致权利人维权困难重重。这些都表明目前 我国关于数字版权的立法缺失,法律效力不足以充分保证数字 版权发展的需要。 由于数字资源易于传播、复制和基于数字化的特点,使得 数字版权侵权更为隐蔽,同时被侵权人在进行举证时也存在一 定困难,不同作品类型进行权利保护的方式也不同。吴鹏和汤 礼军在文章中指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侵权行为发生后应 使用何种规则原则并没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侵权案件 的举证责任多由原告承担,王志刚[2]、季芳芳和于文、齐元军[9] 等都在论文中提到了“举证困难”这一实际性难题,这也是我 国当前数字版权保护中立法方面的一大问题。
长比例比前几年大幅提升。图二用户关注度也在近半年一直保持 一个较高的水平。综合分析数字版权这一关键词近几年在学界的 热度,表明这一领域始终是学界研究的重点。文章第二部分中关 于DRM技术的相关内容更多的是参考国外DRM技术的发展。
2、我国数字版权保护工作的现状
2.1 国内数字版权保护的技术领域现状 近几年,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已经引起了在数字内容保护 领域的高度重视。进行事后保护如立法等相关工作已经不能满 足数字时代版权保护的要求,因此相关版权保护技术的发展成 为热点。虽然我国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近几年有了很大突破,但 是“仍然存在数字版权的标准不统一、兼容性不强等问题”。 更多的是存在于简单的“防止复制”的概念,现在应该关注整 个数字内容生命周期内的合法和合理使用,如识别、内容传播 路径与使用情况跟踪、交易和保护等阶段。这些在我国目前数 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还存在明显不足。 数字时代进行版权保护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版权 所有权的保护、非法复制品传播以及未经授权的多媒体使用。 [3] 在对国外DRM研究的文献进行阅读后发现,DRM的核心技术 主要是两个:加密技术和数字水印,这些主要技术手段是“柔 性数字版权管理”[4],特点是“先使用后授权”。限制许可协议 和元数据也是两项较为常见的数字资源保护技术。关于这些技 术,国外学者也从不同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DRM技术应用 领域十分广泛,涵盖了所有的数字内容,如电脑游戏、文档、 电子书、电影、音乐以及一些设备的使用等。在数字内容的格 式上,国外各出版商也较为统一。相比我国,国内的数字内容 格式千差万别,几乎每家数字内容公司都有自己的内容格式, 这为数字版权内容的保护带来不便。 2.2 数字版权技术使用导致利益失衡 数字版权保护在确保了内容提供商的相关权利后,易形 成垄断,限制了知识的传播,在内容提供商和信息合理使用者 之间形成了一道“网络鸿沟”。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应用足以 强大到成为版权相关产业利用其作为市场杠杆以此来对数字资 源进行控制和垄断。在经济学领域,国内外学者均有利用博弈 论对DRM技术的应用对社会福利的影响进行研究。如Yu Lin Chang(2007)认为,DRM技术的应用在保护了信息产业公司 的利益的同时也会加剧“数字鸿沟”,使得公众对于具有使用 价值的信息获取困难,使得信息使用效率不足,同时防盗版的 技术投入越高,相关企业的成本越高,获得利润的空间就会变 小。 [5]杨沫(2015)为了有效解决网络环境下数字作品的版权 保护问题,以利益平衡为基点,充分分析数字作品版权博弈各 方的利益需求,从政策法规、管理模式、运作方式等层面提出 解决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策略。[6]
1、研究背景
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动摇了传统的版权原 则与规制,“数字出版已经成为比肩传统纸质出版的重要出版 方式”[1]。数字阅读产业的一步步强大,在让我们欢呼雀跃的同 时,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强化版权保护是确保这个产业健康前 行的重要前提。[2]发达国家数字出版行业发展时间较长,同时版 权保护尤其是新发展的数字版权保护政策和社会机制也较为符 合数字出版发展的趋势。我们在进行自我反思的同时应该与其 他国家充分交流,以“开放式创新”思维面对数字化时代版权 保护的问题与挑战。
4、我国版wk.baidu.com保护应对策略分析
4.1 数字版权保护从概念确立到立法跟进刻不容缓 首先应该明确“数字版权”的相关概念,制定统一的行业 标准。法律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行业规范在某些时候能更 好地指导数字版权保护的健康发展。同时有效的行业规定也会 给法律的完善提出更加合理更加符合行业情况的借鉴。 其次数字化时代作品的内容、表现形式和传播机制都在进 行不断地变化,应该针对现有版权法的缺陷进行弥补,针对数 字版权侵权问题屡禁不止的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在法律的 完善中可以借鉴Google数字图书馆获取数字资源版权的“默示 许可制度” [10]。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互联网环境下数字版权合 理使用的不确定性做出的对策。同时默示许可制度能够很好的 平衡前文中提到的由于技术限制的应用导致的内容服务商和公 众之间利益失衡的状况。默示许可制度分特定网络区域的默示 许可、模拟推定默示许可和商业竞争默示许可三类。我国在现 行法律中只在《民法》少量条文中明确了“默示许可使用”, “默示许可使用”对数字版权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侵权案 件的界定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4.2 提升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国内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在目前主要解决的是浅层的授权 使用问题,在过程中的传播进行权限设置保护。其中水印技术 在进行移除、几何攻击、解密和协议破坏时容易使数字内容遭 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可以借鉴国外现今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的应用经验,同时在数字版权保护中,关注整个数字内容生命 周期内的合法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DRM技术在内容保护中 的作用,为打击盗版和恶意传播等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 保障。 4.3 平衡各方利益,明确经营目标 在数字版权运营过程中,针对存在各方利益不平衡尤其是 近几年呈现加剧的趋势,应该构建理想的数字版权保护环境, 内容提供商应该明确经营目标,是立足于传播知识还是立足于 版权收益。同时应该重视制度的应用在数字版权保护中的作 用。商业活动的目的是获取利益,我们在研究中应该关注数字 内容提供商其获利机制是否合理,支持合理的收费行为来支持 数字产业的发展,因为有些成本巨大的投资只有大型数字内容 提供商才能负担。 在版权获取方式上也应有所创新。目前主流版权获取方式 主要有共享式获取、自助式版权获取、高价式获取和掠夺式获 取四种,我国目前主要是共享式获取方式。这就需要传统出版 社加速数字化转型,学习欧美国家的“继承性”生存方式,如 艾斯维尔等传统内容提供商巨头成功数字化转型后依靠其强大 的影响力吸引越来越多的高质量数字内容提供。数字版权维护 难度大,仅凭个体版权拥有者和小型数字内容提供商很难从谈 判的角度提高自身的谈判优势。针对市场凝聚力弱和维权难等 问题,可以借鉴国外数字版权保护经验,采用集体组织管理模 式,给作者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同时加强了分散的数字版权保 护的凝聚力。 我国数字版权保护起步晚,但发展迅猛。在发展迅速的过 程中一些与发展不相符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需要不断适应新 市场的发展来更好的为数字版权保护服务。 在创新利用数字版权的基础上也充分尊重公众接触高质 量数字内容的权利,使数字版权保护更好的促进知识社会的发 展。
一级模块 二级模块 科目课程(部分)
3、结语
[5]
提高供给质量是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的“供给侧改革”要取得好的效果,需 要政府、企业、学校等多方参与,共同努力,一方面要改变传统 的“职业院校低人一等”的落后观念;另一方面,要为职业院校 学生提供一个有效的上升空间,让更多的人认识职业教育,进而 接受职业教育。在“互联网+ ”的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更要专 注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对学生开展专业、专注、创新 和个性化的培养,提升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办出特色, 办出效益,以满足企业不断升级的需要。
(下转第70页)
3、英国数字版权保护经验总结
国外数字版权保护一直走在前列,且传统版权保护制度也 较为完善。以版权制度发源地英国为例。英国数字版权保护制 度发展已久,如图三所示,展示了英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 针对数字版权保护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英国政府针对本国 数字版权发展状况,于2011年基于同年《哈格里夫斯报告》制 定了知识产权立法改革一揽子计划来顺应科技和时代的发展。 在英国进行的知识产权立法改革中,亮点主要有:严谨科学的 针对当时的数字版权发展情况进行的调查报告、相对全面的改 革框架、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制度越来越成熟 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版权法规的改革和重新梳理应该发挥它的激励功能,要 实现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在英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改革 中,通过严谨科学的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分析得出对改革有利的 意见和建议,我认为这在国内的一些立法和实践中还有一些欠 缺,应该充分调动社会的积极性来参与制度的完善。同时英国 正在广泛推行数字版权交易制度以及集体组织管理模式,对我 国的数字版权保护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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