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垄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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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垄断源于滥用经济力的优势,并且,其滥用者应是经营者、或经营者的联合体。实践表明,经济力的优势并不必然属于某一个经营者或经营者联合体。相反,它可以属于甲经营者,也可以属于乙经营者。甚至,属本来并没有经济优势的若干经营者组成的联合体。换言之,经济力的优势并非具有永久的独占性。它是在竞争中形成的。问题在于,经济力优势的占有者为了保持自己的优势而采用非竞争的手段,不允许他人再与之进行竞争。经济力优势滥用的根本特征,是以集中的经济力或联合的经济力支配市场,从而使他人成为经济从属者的可能。
案例14:中国的电信垄断
2009-03-10 10:32
一、案例名称:中国的电信垄断
二、案例适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垄断经济
三、案例来源:(1)吴查传:《加快体制创新,增强信息产业的国企竞争力》,《经济日报》2001年6月28日
(2)许红洲、苏东:《电信市场四国演义谁领风骚》,《经济日报》2002年 2月 21日。
四、案例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电信业是在高度集中的行政垄断体制下运行的。这种垄断地位的形成不是企业规模经营的结果,而是政企不分的经营管理体制的产物。行政垄断的企业经营者又是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制定者和决定者从而就难免产生没有规模的垄断现象。这既不适应国内市场日益扩大的信息服务的需求,也不能有效应对国际信息产业的竞争和挑战。随着信息产业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我国电信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垄
断局面发生了变化。
通信业实现了政企分开,完成了电信和邮政的分营以及电信业的拆分重组。电信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发注了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到2001年,我国电信业的总资产已超过1万亿元,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79亿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45亿户,分别居世界第二位和第一位。在这样一个大市场中,主要的竞争者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4个运营商,我国电信四大运营商的实力差距不是很大,并有各自不同的优劣势,它们形成了电信市场分层竞争的格局
中国电信业在经过1998年的拆分后丧失了最具增长潜力的移动业务,发展速度逐步下降。目前,中国电信的资产总额和收人还相当可观,但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中国移动尽管业务单一,缺乏骨干网络,但具有高速增长的移动业务市场的优势。2001年,中国移动业务收人完成1348亿元,高于全国电信业务收人的平均增幅;全年新增用户3 802万户,成为全球最大的GSM运营商。中国网通除了拥有在北方10个省、市的本地接入网优势外,还拥有原网通中全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的骨干网。中国联通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全业务电信商,在移动通信、固定通信、数据通信、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无线寻呼等领域均有涉足。联通移动通信业务有着高速的发展,联通手机用户已经超过4 000万,市场占有率达28%。
五、案例评析:
1.我国是一个经济转轨的国家,国家垄断经济也由行政性垄断转向经济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滥用职权。排斥、限制、妨碍、消除企业间的合法竞争行为。它的主要特征是:(1)垄断主体的
行政性,即政府行政主管部们,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性公司。(2)垄断客体的供给不足性。‘垄断主体从供给不足出发谋取垄断利润。行政性垄断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产物;经济性垄断则是指企业或企业集团运用经济力量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行为,其主体是企业法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垄断经济不仅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相适应,同时,国家垄断经济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实行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国有独资垄断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垄断企业维护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有序发展。
2.市场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国有垄断经济走上规模经营道路。市场经济并不会削弱国有垄断经济的实力,反而增强了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以电信业为例,2000年,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主的电子百强企业占全行业企业数的30%,但销售收人、利税分别占76%和71%。销售超过300亿元的企业有13家,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75家,资源和经济优势进一步向大企业集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主导力量。同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欠完善,国有经济的改革还在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垄断经济还要在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面临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例如,上述案例中的电信业运营商为了追求高指标,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不断变小,它们各自面临着不同的机遇和挑战。发放移动业务牌照,允许业务竞争,上市融资及新技术等,将给运营商的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压力。同时,我国电信运营商尚未形成集约型增长模式,缺乏创新和开发能力,电信的核心竞争力与跨国电信巨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因此,我国电信业由行政垄断向市场型国家垄断转型和发展,还要经历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规模整合。在未来两三年内,谁能把握
机遇,谁就会脱颖而出,率先领跑。
六、案例讨论:
1.社会主义国家原有的行政垄断对经济发展有什么负面影响?
2.加人 WTO以后,中国电信必定会遇到强大的国际竞争压力,现有电信企业发展规模经营、成为市场“小巨人”是否称为垄断?
3.破除电信业的行政垄断从哪些方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个行政性垄断案例的经济学分析
——兼论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紧迫性
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胡杰丰
近日,笔者去临安办事,发现以前数量众多的“依维柯”全不见了,只剩下了票价11元的超级大巴“大宇”,由于没有其他选择,笔者只好买票上了“大宇”,上车时已经是8:10分,但是车票上的开车时间却是7:40,快到8:20分的时候,车上四十多个座位基本坐满了,车也慢慢开出了车站,但是让笔者没有料到的是,车在路上还是走走停停,不时拉上一个乘客。见车开着太慢,车上的乘客纷纷提出抗议,但是车主对乘客的要求根本不在乎,反而说“公交车就是这样”,笔者忍无可忍,按照车票上的电话向汽车西站投诉,但是电话拨了6、7次也没有人接,最后不得不放弃投诉的念头。9:20分“大宇”终于到达了临安汽车站,比以前坐“依维柯”的40分钟多出20分钟。后来经过了解,原来是由于杭临线上“大宇”与“依维柯”竞争太激烈,导致“大宇”的生意很差,最后由临安市政府和杭州汽车西站协调,强制淘汰“依维柯”,全线运营“大宇”。这样,自然就实现了“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