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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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析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职院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在高职院校规模不断扩大、思想政治工作日益复杂的情况下,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却不容乐观。文章结合目前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对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标签: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建设规定》的颁布,对新时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高职院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发展契机。陕西省作为教育大省,高职院校近几年发展迅速,然而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是由中等职业院校或中专升格而来,学生工作基础薄弱,辅导员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加之高职院校入学门槛低,学生具有一定特殊性,给辅导员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一、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面临的现状
1.高职院校现状
据笔者调查,陕西省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是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中专学校升格而来。职业院校重视行业性技能大赛,在长期的中专办学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的“重教书,轻育人”的倾向,在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广面,从国家政策指导到各校教职工思想认识都存在缺失。较为普遍的是,缺少专门的学生工作人员,学生工作力量整体投入不足,基础比较薄弱。所以,高职院校认真贯彻中央和教育部门的要求,扎实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尤为迫切,这是高职院校自身工作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整体水平的需要。
2.高职院校学生现状
陕西省高职院校招收的学生文化基础知识较差,个人素质也相对不高,同时还存在一批特殊性质学生。有国家计划招收的由中等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的学生;又有中等职业技术学院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一般称为“3+2”类别学生)。另外,包括计划招收的五年一贯制大专学生。据笔者调查,陕西省高职院校约90%生源来自农村,入学分数低,就业难,在一定的社会和家庭背景影响下,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加之社会对高职教育存在偏见,影响到高职学生对自我的正确评价,普遍存在自卑心理。在600份对陕西省高职生心理状况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有45%的人长期存在自卑心理,17%的人偶尔存在自卑心理。同时,高职学生正值青春期,思想活跃,感情丰富,在爱情方面易于冲动,辨别是非能力已经具备,但是意志力、自控能力不强;接受新生事物较快,但容易受到社会和他人的影响。诸多方面的问题导致高职生出现各种心理问题,多方面的因素形成的矛盾积累时常爆发于辅导员工作的过程中,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
辅导员队伍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建设和谐校园,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
二、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配备不足,基本素质不理想
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本、专科一线专职辅导员,同时,每个班级要求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2011年上半年,笔者对陕西省30所高职院校进行调查发现:只有17所院校基本达到师生比例1:200的标准,11所院校未达到标准,其中个别院校比例竟高达1:431,有2所院校根本未设置辅导员岗位,这一岗位实质由行政人员或任课老师兼职。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上,出现虚设现象,简单认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辅导员开展就可以。
另外,陕西省高职院校大多数由普通中专学校升格而来,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不多,辅导员的学历、职称更低。并且许多辅导员不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在被调查的30所高职院校658名辅导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占11%,本科学历占56%,大专学历占33%,其中,思想政治或相关专业毕业的只占12%。这导致了辅导员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程度偏低,不利于高职院校有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更不利于辅导员队伍自身的发展。
2.角色定位不准确,职责不清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3条对辅导员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此外《规定》还对辅导员的要求和职责作了详细规定。但是,在现实中,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出现了错位,历来在学生管理中存在一种认识误区,即只要是事关学生的问题,都与辅导员相关,这样一来,辅导员不仅要做大量的检查、评比、奖助贷补等阶段性工作,而且不自觉的成为学校各部门使唤的“勤杂工”。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导致辅导员很难抽出时间和精力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导致辅导员队伍的战斗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减弱。生活管理和活动组织只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而不是内容,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大学生全面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教育和提高上。
3.工作与待遇反差大,队伍缺乏稳定性
由于受编制等原因的限制,大多数高职院校对辅导员、班主任实行聘用制。目前,陕西省高职院校约80%辅导员属于编外人员。一方面,辅导员工作量大,压力大。另一方面,与教师和技术人员相比,收入又偏低。这一反差造成部分辅导员心理失衡,抱有临时思想,对学校的归宿感、认同感不强,辅导员工作往往被当做过度或跳板,一旦有更合适的工作,就辞职走人,这严重影响着辅导员工
作的积极性,更影响了学生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据笔者调查,自2006年以来,在调查的陕西省30所高职院校中约有一半以上的辅导员离开工作岗位,约有28%的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不到两年。
三、加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1.重视人员配备,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
高职院校要结合自身特点,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1:200的比例配备辅导员队伍,这是有效开展工作、达到工作最优化的前提。同时,高职院校应严把辅导员队伍“入口关”,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选拔一批思想素质好、作风踏实、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专业业务知识和组织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辅导员工作。如挑选一些优秀教师和党员干部中愿意做辅导员工作的同志为专职辅导员。对于辅导员队伍结构,采取专兼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与其他专业教师互补、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的方式,这样,既能保证辅导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又能优化辅导员队伍的结构。
2.明确岗位职责,创新辅导员工作模式
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高职院校辅导员首要定位应该是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因此,要打破学生管理的旧模式,摒弃辅导员“日常事务辅导员”的角色,创新学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手段,统一思想,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到輔导员工作的首要位置。
为改变目前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烦杂的混沌状态,创新工作模式,回归工作重心,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
第一,将学生管理与学生教育相分离。这样做首先可以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分为管理类与教育类,与这两类不相关的工作应由相应的行政部门完成。其次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教育的有效性,不需要所有的人都兼顾管理工作和教育工作。
第二,工作内容条块化,提供“窗口式”服务。这样做首先可以发挥辅导员的个人专长,实现专业化的分工,有利于辅导员的个人成长。其次是有利于树立学生的成人意识与自主意识。当辅导员不再成为“保姆”的时候,学生会自主地寻求相关的咨询与帮助,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1]。
3.建立激勵机制,确保辅导员队伍稳定
鉴于陕西省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压力大,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现状,学校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做到事业留住人、待遇吸引人、真情感动人。一是要建立辅导员职务晋升机制。学校除了要为辅导员工作搭建做事的工作平台外,还要创造良好的学生工作环境,更重要的是要为他们创造事业发展的空间和职务晋升的阶梯。在科学考核评价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