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关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礼国土资报〔2011〕号签发人:

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

作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实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全县永久性基本

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局《关于转发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市国土局关于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6月底完成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我局利用近一个月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了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技术方面的探讨,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确实做好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特建议政府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一、成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需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以及各镇(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研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及处理日常事务,组织人员培训,起草有关文件,组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具体工作等。

二、确定作业队伍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选择信誉高、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编绘、数据库的建设、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卡等工作。

三、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需建立部门联络制度,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本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及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衔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划定工作需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防止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

四、落实工作经费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和陇南市国土资源局、陇南

市农牧局下发《关于转发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陇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精神,按照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在每年本级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基本农田规划面积为1600827.6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预算为240万元。

附件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预算

附件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附件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附件四: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附件五:陇南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报告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国土资源局2011年5月10日印

存档(二)共印15份附表一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经费预算

附件二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和陇南市国土资源局、陇南市农牧局《关于转发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本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

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保护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幅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综合信息及评定保护等级,逐级汇总相关数据,形成能充分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所在村社、图幅号、图斑号、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号、土地利用现状、等级、利用状况、保护责任人及承包人等基本台账。

(三)设立统一标识。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调整表示使用和有关标识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责任。层层签定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人,全面建立保护监管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调查核实基本农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