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省产业合理布局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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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省产业合理布局的政策建议
一、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强化组织实施、强化规划引导,是产业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规划是产业发展的龙头、旗帜、导向,规划水准的高低,直接关系产业发展的方向,建设的成败。建议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密切跟踪行业动态,加快编制“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衔接。进一步挖掘在我省有发展前景的产业集群,作出相应的专项规划。制定出台产业集群配套政策,包括配套企业鼓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政策等。最好在产业集群与产业园区战略目标、战略规划明确之后,运用招投标机制,向国内大型规划设计院公开招标,征集最优的规划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建立产业布局、产业集群与产业园区的规划模型。建议政府设立产业规划专项补贴制度,对全省产业的总体规划、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专项规划进行必要的补助。
二、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要充分发挥在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要依托大型龙头企业,开发建设行业性研发中心、质检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要以大型企业为基础,以拳头产品为龙头,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大型产业集团。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省内配套率。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快联合、兼并和重组。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建议政府在技改贴息、科技创新补助、项目融资、股票上市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三、推动主导产业有效集聚
要以现有的大型企业和优势产品为基础,通过制定产业发展政策,举办全国性大型经贸活动,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地组织和吸引全国、全省相同和相关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要鼓励同一产业的新办企业、新上项目在产业园区统一布局,支持企业进入产业园区进行异地技改,实行“飞地”工业的优惠政策。要以产业园区内的大型企业为龙头,按照不同产业的加工特点和工序,引导企业细化产业内部的生产分工,提高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协作化生
产水平。围绕构建产业集群,加大专业招商力度,依据行业规划生成的项目开展招商,围绕龙头企业的配套项目进行招商,广泛开展以商引商和二次招商。通过各种网络信息平台、行业协会等作用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拓宽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建议政府对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技改贴息、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支持。
四、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步伐
要把产业园区的建设,作为加快产业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来抓,提升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功能区分,根据资源、生态、产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园区的定位,完善工业园区的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染控制等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有效载体。认真做好每一个制造业加工中心所依托的产业园区的功能规划,高标准地做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开发产业性的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设施,努力使产业园区成为产业高度集聚的平台,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载体,产业区域化发展的龙头。建议政府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研发中心、职业培训中心、检测中心、物流中心的建设,采取政府补助、公司化运作的方式筹资。对被确认的全国性、区域性制造业加工中心的产业园区,在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经营实体,推动园区建设投融资的市场化。
五、提升产业整体竞争能力
我省产业要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交流,紧密跟踪国际产业科技发展的前沿,及时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设备、设计,不断提升技术的吸收、消化、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科技项目洽谈、共性技术推广、难题招标、科技专利转让、科技人才服务等产学研活动,积极推进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技术合作,提高产业群整体创新能力。支持科技生产型和应用开发型经济实体,依托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新型工程技术研究机构、产业工程中心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基地。推动产业的标准化建设,建设标准化的厂区、厂房、生产流水线,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建议政府增强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将科技经费向科技创新型产业倾斜,设立政府专项发展资金,鼓励并大力扶持新产品的开发,积极扶持产业化初始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扶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加强国际及对台技术合作。发挥我省对台优势,积极在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有效的产业对接和转移。
六、强化产业服务体系支撑
强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加快配套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一)建设多元化的开放性商品市场平台。加快省重点产业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引导和鼓励多元化投资,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的产品市场中心,合理发展相关卫星市场。鼓励和推进建立产业信息中心,着力于提高信息化水平,用信息化带动产业化,建立产业信息中心,扩大国内国际业务交流。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解决信息闭塞,营销方式落后等问题,增强市场的综合功能。
(二)加快现代物流平台建设。根据我省产业规划布局,围绕省重点产业建立区域性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构建不同能级的现代物流圈。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培育专业物流市场。推广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采用“联合采购、集中管理、统一配送、分散经营生产”的物流管理模式。打造高速、便捷、通畅的物流通道,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货代、港务等口岸系统与物流配送系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通关速度与货物集散能力。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整合区域金融资源,畅通各种融资渠道。推动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关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国家对担保公司的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发展典当业,鼓励其为中小企业服务。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在省重点产业建设孵化器,吸引各类风险资本,为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潜力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建立银企会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培育产业集群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手段。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重点产业的项目建设。
(四)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继续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涉外律师、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中介服务机构。筛选和鼓励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管理运作规范的商业化中介机构及推动和引导一批公益性中介机构为产业发展服务,推动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重点的创业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信息咨询服务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同业公会或商会,培育和引进有实力的信息服务机构(ICP)和应用服务提供商(ASP),通过有形和无形的信息交流渠道,依法定期发布企业、产品、技术、市场等统计信息,建立起规范的市场信息引导机制。坚持民间性、自律性原则,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以行业自律、反倾销诉讼、产业信息、技术交流、对外协作、招商引资、职工技能培训和营销联盟为重点,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统计、培训、会展、招标、名牌认定、行业质量标准制定、价格协调和公信证明等工作。
(五)切实提供人才资源保障。要根据不同的产业,采取灵活、配套的人才政策,分层次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保证人才支撑需求。加强政府、企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创办各层次的专业化教育、培训基地,满足产业集群发展对人才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