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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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管理乔亚东龚媛)
一、人才的概念
什么是人才?现实生活中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众说纷纭,近30年人才概念的理论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初创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人才定义理论与人才学研究相伴而生,并形成了对后来极具代表性的两种人才定义。
早期人才学研究者雷贞孝、蒲克同志在1980年所写文章《应该建立一门“人才学”》中指出,人才,“是指那些用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效果,对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对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对人类进步做出了某种较大贡献的人。”①1987年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工业学校教育研究协作组第二次高等工程教育理论讨论会上,多数到表都赞同了这个定义的核心实质,并把人才定义表述为,“人才,是在认识与改造自然界、认识与改造社会的实践中,用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和人类的进步作出较大贡献的人。”②这类定义,突出了五个方面的特征:第一,肯定了人才的创造性劳动,揭示了人才之所以具有较大社会意义的本质在于,人才的活动中既有一般的模仿性、重复性劳动,更有复杂的、艰苦的创造性劳动,后者可以创造出更大的价值;第二,“效果”一词,还体现了劳动本身与劳动成效的区别,强调人才的劳动应当体现出实际的社会效应,而不是劳而无功,耗废劳动力和社会资源;
①雷贞孝、蒲克:《应该建立一门“人才学”》,出自《人才,人才!》,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页。
②《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工业学校教育研究协作组第二次高等工程教育理论讨论会——关于新时期人才观的讨
第三,以贡献评价人才,突破了那个时代比较盛行的以学历、资历、职称等要素来衡量人才的片面做法,有利于人才培养、开发和使用;第四,明确指出了人才劳动的方向性,即对社会和人类进步有促进作用而非阻碍作用,防止重才轻德现象的发生;第五,“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实际上指出了人才劳动的领域,即在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才能够产生人才,离开了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与改造,人才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凭据。
同期另一个代表性的人才定义,出自我国人才学重要创始人王通讯先生。他认为,“人才就是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进行了创造性劳动,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工作上作出较大贡献的人。”①该定义也强调了人才劳动的创造性、方向性、社会价值量等等,不同之处在于:第一,该定义强调人才劳动创造性的同时并未明确指出这种劳动是否应该表现出具体的劳动效果。他认为,人才包括显人才和潜人才,潜人才是那些“确实进行了创造性劳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被埋没了”,但也应该是人才。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值得商榷。不过该定义用更为抽象的“贡献”一词来隐喻了具体的“劳动效果”,一定程度上依然肯定了人才劳动的实效性。第二,该定义将人才劳动的场景明确化,不再是抽象地概括为“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认识社会改造社会”,而是具体到“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工作”。这样有利于各行各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人才衡量标准,防止人才标准流于形式化和空洞化。
上述两种定义,对人才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奠定了人才学领域对人才进行定义的基础。同期还产生了其他一些人才定义,有的也具有较大参考价值。例如,甘自恒同志1982 撰文指出“人才,是指现实个人在特定专业(行业)的实践和认识活动中,产生和发展了某种较强才能(主要是综合性创造能力),并以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事业的考核成果、创造成果或影响作为客观标志的系统范畴;这个系统中的较强才能实质上是主体感受、选择、贮存、转译、重组、再现、发出和调节某类信息的较强能力,这个系统中的主体是具有时代、专业、阶段、层次差别的现实个人。”①该定义尽管不够简洁抽象,却有突出的借鉴之处。第一,指出了人才劳动的内在依据在于有某种较强的、以综合性创造能力为主体的才能,而且,还指出这些才能的获得需要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第二,不是笼统地讲人才的贡献,而是列举了可能呈现的三种形态,即考核成果、创造成果或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唯成果倾向或者唯物质贡献倾向,以及只见创新成果不见非创新但具有实际社会意义的成果等倾向。
2、发展阶段。上世纪90年代,人才定义有了新的发展,其中,叶忠海先生的定义最具代表性。他认为,“人才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对社会或社会某方面的发展,作出某种较大贡献的人。人才的本质则是创造性、进步性、社会历史性的统一。”②这与初创阶段的主流定义在基本内涵上是一脉相承的,突出的特点在于指出了人才所在的“社会条件”。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①甘自恒:《论人才的特征》,《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02。
实性上,是一切关系的总和。人才素质的产生、发展以及转化为实践活动并产生效果,都离不开一定场境支撑,其劳动的价值也要回归到具体的社会进行检验和评判。因此,这一定义避免了不分时代、不分情景界定人才的错误。
同期还有一些定义具有一定影响力。例如,段尔煌撰文指出,“人才是通过刻苦学习,达到德才兼备标准,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以复杂的、创造性的劳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做出了超常贡献的人。”①他看到了人才创造能力不取决于先天因素,而取决于后天“刻苦学习”,具有借鉴意义。不足之处在于,尽管作者在文章中补充说明了人才的贡献有大小层次区分,但用“超常贡献”来确定区分人才和非人才的标准,易生歧义。与此类似,有人用“超常”或“突出”等词语来从人才素质角度给人才做出定义,例如,黄津孚认为,“人才是指在对社会有价值的知识、技能和意志方面有超常水平,在一定条件下能作出较大贡献的人②。田丹认为,“人才就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能的人,即:一个人的先天智力条件、心理品格、身体状况与后天的实践所形成的内在素质。”③这些学者也在各自的文章中解释了人才的广泛性、层次性等等,但是难以避免引起对人才认识的精英化、狭隘化、片面化。
3、深化阶段。21世纪开篇,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推动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人才的定在争鸣中深化发展。
①段尔煌《“人才”定义辨析》,《行政人事管理》1999,05。
②黄津孚《人才是高素质的人》,《人才开发》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