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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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国物质性人格权制度史(略) • 5、中国精神性人格权制度史(略)
第二节 一般人格权
• 一、一般人格权概念与制度的产生和历 史演变
• 二、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 三、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一、一般人格权概念与制度的 产生和历史演变1
• 1、一般人格权萌芽于罗马法。马克思指出: 罗马法最先制定了“抽象的权利”,即一般人 格权。包括“自由”、“市民权”和“名誉”。 它们都是罗马人的一种法律地位或资格。其中, 自由人地位,分生来自由与解放自由二种,因 自由地位的丧失而导致权利能力灭失的“最大 人格减等”,等同于市民法上的自然人的死亡。 丧失市民权,导致“人格中减等”,即自自由 受限制。不名誉者,如从事卑贱职业,削减其 能力。
一、一般人格权概念与制度的
产生和历史演变2
• 2、近代民法正式确立一般人格权。近代民法 确认了一系列具体的人格权,但法民、德民并 未就一般人格权作出规定(为什么?)。瑞民 则在“自然人”一章中首次提出了“人格的保 护”问题,承认了“一般人格权”。二战后许 多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等均接受。
• 3、我国相关立法规定。①旧民法18:“人格 权受侵害时,得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 害之虞时,得请求防止之。前项情形,以法律 有特别规定者,得请求损害赔偿或慰抚金。”
案例3
• 2000年2月2日傍晚,村民苏某被一辆机动车撞 死,当地村民为保护现场及尸体,在苏某尸体 旁边用石头设置标记,用编织袋覆盖尸体,等 候交警前来勘查处理。此时,村民罗某驾驶吉 普车路过,在未停车辨明路障的情况下,驾车 从尸体上轧辗过去,并将尸体往前拖拉十多米, 掉至路中。后经法医检验,苏某尸体多处皮肤 擦伤、毁损。苏某之孙起诉,以无法查找肇事 车为由,要求罗某承担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尸体损害费和亲属精神损害费。
• 3、主张:结合上述二种流行观点,将人 格权分为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具 体人格权又进一步分为物质性人格权与 精神性人格权。
四、人格权制度史1
• 1、国外物质性人格权制度史:①同态复仇时 期:对外族,采取“血族连带责任”;对内, 采个别惩罚主义。②自由赔偿时期:以金钱代 替同态复仇。受害人或其血亲有权选择以金钱 赔偿或复仇。汉穆拉比法典、十二铜表法均有 规定。③强制赔偿时期:为罗马法最终确立 , 禁止同态复仇,强制以赔偿代替。④双重赔偿 时期:对受害人或血亲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均要求予以赔偿(罗马卡尔威刑法规定了抚慰 金制度)。
一、一般人格权概念与制度的 产生和历史演变3
• ②我国现行宪法3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 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③《民法通则》101:“公民、法人享有名誉 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4:“消费者在购买、 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 族风俗得到尊重的权利。”(25、43)
第二章 人格权
• 第一节 人格权概述 • 第二节 一般人格权 • 第三节 物质性人格权 • 第四节 精神性人格权
第一节 人格权概述
• 一、人格 • 二、人格权 • 三、人格权分类 • 四、人格权制度史
一、人格1
• 1、一般概念:《现代汉语词典》:人格 有三义: ①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 征的总和; ②个人的道德品质;③人的 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
三、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 1、人格独立:每个民事主体都有其独立人格, 不受他人的支配、控制和干涉。
• 2、人格平等:每个民事主体的人格都是平等 的,都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 3、人格自由:每个民事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 意志而不受他人意志的强制,都有保持、发展 自己独立人格的自由。
• 4、人格尊严:每个民事主体都有权受到他人 或全社会最起码的尊重。“人的尊严是宪法体 系的核心。”(王泽鉴)
三、名誉权1
• 1、概念:主体就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 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
• 2、客体:①名誉,即好的名声(社会好的评 价)。《墨子·修身篇》:“名不徒生,而誉不 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设,反之身者 也。” ②分外部名誉与内部名誉二种。A、外 部名誉:他人对其评价;具客观性。B、内部 名誉,主体自身的感受(名誉感)。名誉感不 是名誉权的客体,因其不具有社会性、客观性、 特定性、观念性和时代性。(案例)
一、生命权1
• 1、概念:①生命:法律意义上的生命, 指自然人维持其生存的基本的物质活动 能力。②生命权: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受 他人非法剥夺(维持自己生命)的权利。 (生存权)
• 2、意义:生命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 人的生命是人的最高的人格利益,具有 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是人的第一尊严。
一、生命权2
案例1
• 1991年12月23日下午,倪某(女,21岁) 与王某(女,22岁)同赴国贸中心下属 惠康超市,购物后交款出门时,被超市 工作人员强行检查身上所带的手提包, 并被迫解开外衣和摘下帽子让超市工作 人员检查。后二女以国贸中心侵犯其名 誉为由,向法院起诉。
第三节 物质性人格权
• 一、生命权 • 二、健康权 • 三、身体权
二、人格权3
• ②法律属性:自然权利需要通过法律化 (确认),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 4、客体:人格利益。①指民事主体就其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 名或名称、名誉、隐私、肖像等所享有 的利益的总和。②通常分为一般人格利 益与具体(特别、个别)人格利益。③ 具有无形性特征(精神利益)。
三、分类1
案例4
• 2002年2月4日,广东湛江某工程师因病 死亡。而在举行追悼会当天,死者的亲 朋好友却找不到尸体。后据殡葬管理所 调查,该所在2月5日处理一批无主尸体 时,误将该工程后,死者的亲属将殡葬管理所告上 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金。
第四节 精神性人格权
四、人格权制度史3
• 3、小结:人格权概念与制度是一个逐步 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并呈现以下几个 趋势:①人格权主体范围不断扩大;② 人格权内容逐步充实;③人格权从依附 性权利变为固有性、专属性和绝对性权 利;④人格权的保护方法从野蛮转变为 文明、科学。⑤人格权立法从分散形式 逐步达到完整形式。
四、人格权制度史4
• 2、法律概念:源于拉丁文 Persona(人 格), caput(法律上人格),英语 Personality,指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 律资格,即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服从 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能力的集合。
一、人格2
• 3、中国法中的人格,源于日本法,首次 在《大清民律草案》中引用(第二章第 五节“人格保护”,7个条文)。
二、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 1、概念: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独立、自 由、尊严而享有的基本权利。
• 2、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关系:前 者产生并决定后者;后者是前者的具体 化。一般人格权解释、产生、补充具体 人格权,是一种“渊源权”。
• 3、特征:①主体的普遍性;②客体的高 度概括性;③内容的不可枚举性(不完 全确定性、广泛性、抽象性)。
• 1、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魏振 瀛、王利明):分类标准:人格权 的客体。①前者指民事主体基于人 格独立、自由、尊严而享有的基本 权利,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包容性; ②后者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由法律明 确规定的具体的人格权利,具有法 定性。
三、分类2
• 2、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张俊 浩、杨立新):主张依客体为物质性要 素与精神性要素分为物质性人格权与精 神性人格权,后者包括表彰型、自由型 和尊严型三种类型。
• 3、客体:自然人的生命。①生命的开始: 始于出生?②胎儿是否有生命?③生命 的终止:死亡。被宣告死亡人的生命权 问题。
• 4、内容:①生命安全维护权:维持、防 护、自卫、请求;②生命利益支配权: 献身、自杀、安乐死?
二、健康权1
• 1、概念: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 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 生理机能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从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 (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能正常和维护健 康利益的权利。王利明)
• 4、法律人格的三重含义:①指具有独立 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②指作为民事主 体必备条件的民事权利能力;③指人格 权客体。
二、人格权1
• 1、观点及评析:①指民事主体固有的, 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 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 必备的基本权利(魏振瀛)。②指民事 主体依法固有的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 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王 利明)。③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 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 备的固有权利(杨立新)。
二、人格权2
• 2、基本观点: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 有的,其尊严、自由应受尊重与保护的 权利。
• 3、人格权性质:自然性和法定性。①自 然属性:A、人格权始终与民事主体相伴 随而客观存在,不依其意志更无需其行 为而取得;B、民事主体只能享有权利而 不能转让、放弃;C、法律可剥夺某些人 格权,但不能剥夺尊严。
三、身体权2
• 4、内容:①身体保持完整权;②身体支 配权。器官的买卖与捐献,献血。
• 5、性质:①所有权说;②健康权说;③ 独立人格权说。
• 6、对尸体的法律保护:①尸体的法律性 质——权利客体:物?所有权客体说、 管理权客体说、身体权延续客体说。② 保护尸体,是人的尊严的需要。③合法 利用尸体。
• 一、姓名权、名称权 • 二、肖像权 • 三、名誉权 • 四、隐私权 • 五、自由权 • 六、其他精神性人格权
一、姓名权、名称权
• 1、姓名权:①概念:指自然人决定、使用和 依照规定改变其姓名的权利。②客体:姓名, 包括笔名、艺名等。③内容:姓名决定权、使 用权、依法变更权。④同名同姓是否构成侵权?
三、身体权1
• 1、概念: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 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 2、意义:身体是生命的物质载体,是生命得 以产生和延续的最基本条件。
• 3、客体:身体,bodily(人的躯体),包括二 部分:①主体部分:包括头颅、躯干、肢体、 器官和其他组织体;②附属部分:毛发、指 (趾)甲等附着于身体的其他组织。移植的器 官、镶装、配置的人工制作的代替物如假肢, 能否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 2、名称权: ①概念:法人或合伙组织依法享 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转让其名称的权利。 具有直接的财产性。②客体:名称(商号); 法人名称的管理制度。③内容:决定、使用、 变更、转让等。
二、肖像权
• 1、概念: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肖像的权利。 • 2、客体:肖像,即比照人物而制作成的
与人物相似的形象,是自然人真实形象 及特征的再现。 • 3、内容:①制作权;②完整权;③使用 权;④许可他人使用权。 • 4、第三人合理使用与侵害肖像权。非法 使用他人肖像,是否应以营利为目的?
四、人格权制度史2
• 2、国外精神性人格权制度史:①古代习惯法 时期:自然人的名誉、贞操均受保护;②古代 成文法时期:扩大了具体人格权范围,如汉穆 拉比法典2规定,诬告他人者,被诬告者可取 得诬告者的房屋。摩奴法典225规定,恶意说 一个处女不是处女的,罚100。罗马法确立了 人格概念。③近现代法时期:德国普通法、德 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英国1891年诋毁妇女 法、美国1965年人权法案等。
案例2
• 1994年7月15日晚7时左右,怀孕8个月之久的 卫新萍与同事在某农行营业所值班守护金库。 被告黄勤虎闯进来,卫劝其离开,却遭到黄的 殴打。卫被送到医院,确诊为有先兆早产。在 进行了保胎治疗后,同年8月18日,卫比预产 期早1个星期产下原告王瑞。卫后见其儿与同 龄孩子发育明显迟缓,经医院诊断:“胎儿宫 内窒息,导致发育迟缓,形成脑瘫。”卫遂起 诉黄某,要求赔偿。
• 2、意义:健康是维持人体生命正常活动 的基础。
二、健康权2
• 3、客体:①自然人的健康利益。生理健康, 心理健康?②健康的二个要素:生理机能的正 常运作;生理功能的完善发挥。
• 4、内容:①健康维护权;②劳动能力的保有、 利用和发展权;③健康利益的支配权。
• 5、对胎儿健康的延伸保护问题。日民721: “胎儿,就损害赔偿请求权,视为己出生。” 台民7,美国辛德尔诉阿伯特化工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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