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泳联设施规则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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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国际泳联设施规则
2015-2017 前言
FR1 通则
FR2游泳池
FR3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用游泳池
FR4自动裁判系统
FR5跳水设施
FR 6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跳水设施+
FR 7水球泳池
FR 8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水球泳池
FR 9水球器材
FR 10花样游泳泳池
FR 11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花样游泳泳池FR 12自动裁判装置
FR 13音响设备和效果标准
FR 14 高台跳水
前言
该设施规则旨在提供尽可能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并不涉及大众游泳健身活动,游泳设施的业主或管理者有责任监督管理大众游泳健身活动
FR1总则
FR1.1 国际泳联奥林匹克标准泳池:所有的世界锦标赛(不包括世界大师赛)
和奥运会比赛泳池都必须符合本规则第3条、第6条、第8条和第11条的要求。

FR1.2国际泳联普通标准泳池:其他国际泳联赛事应在奥林匹克标准泳池中进行,但是对已经建设完成的泳池,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赛事管理者(或国际游泳联合会执行局)可以放宽标准。

FR1.3国际泳联最低泳池标准:国际游泳联合会规则下的所有其他赛事应在符合本规则最低标准的泳池中进行。

FR1.4为了保护使用游泳设施进行娱乐、训练和比赛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公共泳池或训练比赛专用泳池的业主或管理者必须遵守泳池所在国家的法律和卫生标准。

FR1.5新建的竞赛设施(如出发台、泳道水线等)必须在奥运年和世界锦标赛年的1月1日投入使用。

FR2泳池
FR2.1 长度
FR2.1.1 50.0米泳池:当在出发端或转身端安装了自动裁判系统
的触摸板后,应保证泳池两块触摸板之间的距离为50.0米。


游泳图表1。

50m图1
FR2.1.2 25.0米泳池:当在出发端或转身端安装了自动裁判系统
的触摸板后,应保证泳池两块触摸板之间的距离为25.0米。


游泳图表2。

50m图2
FR2.2 尺寸允差
FR2.2.1 对于50.0米泳池,在水面上0.3米到水面下0.8米之
间,每个泳道两端池壁之间的距离允差为0.00米~+0.03米。


池的尺寸应由泳池所在国的国际泳联会员指定或批准的测量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官员进行确认。

安装完触摸板后也不能超出该允差范围。

见游泳图表1。

50m图1
FR2.2.2 对于25.0米泳池,在水面上0.3米到水面下0.8米之间,每个泳道两端池壁之间的距离允差为0.00米~+0.03米。

泳池的尺寸应由泳池所在国的国际泳联会员指定或批准的测量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官员进行确认。

安装完触摸板后也不能超出该允差范围。

见游泳图表2。

25m图2
FR2.3 深度:距离有出发台的端墙1.0米处延伸至少6.0米的范围内,水深不小于1.35米,其他区域的水深不小于1.0米。

FR2.4 池壁
FR2.4.1 尽端池壁应该平行,并且与泳道和水平面成90度直角,水面下0.8米深范围内的池壁应采用固体材料建造,其表面应做防滑构造,以保证运动员在触碰和推动转身时没有危险。

FR2.4.2 池壁上可设置歇脚台,距水面不小于1.2米,宽0.1~0.15米。

内凹和外凸的歇脚台都可以,但内凹的台更好。

FR2.4.3 泳池四周可设置溢水槽。

如果泳池两端设置了溢水槽,应在水面上0.3米处预留安装触摸板的地方。

溢水槽上应覆盖适宜的铁篦子或挡板。

FR2.5 泳道宽度至少2.5米,且在第一和最后一个泳道外侧应增加至少0.2米宽。

FR2.6 分道线(水线)
FR2.6.1在8道泳池,分道线(水线)应与赛道长度一致,固定在凹进两端池壁的挂钩上。

挂钩的位置应保证泳池两端的浮标能够浮在水面上。

每个分道线(水线)从头至尾都应该有浮标,浮标的直径为0.10米~0.15米。

泳池中分道线(水线)的颜色应如下所示:
两条绿色分道线(水线),1、8道
●四条蓝色分道线(水线),2、3、6、7道
●三条黄色分道线(水线),4、5道
距离泳池两端池壁5.0米的长度内浮标应该为红色。

每个泳道内只能有一条分道线(水线),且应该拉紧固定。

见游泳图表2。

25m图4
FR2.6.2 距离泳池两端15米的浮标标志的颜色应该与周围的浮标颜色区分开来。

FR2.6.3 50米泳池里,25米处的浮标应截然不同以作标记。

FR2.6.4 在泳池的出发端和转身端的分道线(水线)上应该设置柔软材料制作的分道线(水线)编号。

FR2.6.5 泳道标志线尺寸应和FR2.6.6泳池图表一起读。

FR2.6.6 泳池图表
见游泳图表1,50m-奥运会和世锦赛
见游泳图表2,25m-图表和泳道标志
FR2.7 出发台
出发台应坚固无弹性,高出水面0.5~0.75米。

表面积不小于0.5m×0.5m 并且采用防滑材料覆盖。

倾斜度不应超过10度。

出发台应该保证让使用前倾式出发姿态的运动员能够在前方或两侧抓住平台。

如果出发台的厚度大于0.04米,建议两侧有不小于0.1米宽、前端有不小于0.4米宽,深入台体0.03米的把手。

前倾式的出发把手应该安装在出发台的两侧,仰泳出发把手应该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安装在水面上方
0.3~0.6米处。

仰泳出发把手应与池壁表面平行,但不应突出池壁。

距离安装出发台的尽端池壁0.1米~0.6米处的水深必须为1.35米。

电子显示板应安装在台下,不能闪烁。

仰泳出发时数字图形不能移动。

见游泳图表1、2,图3.
FR2.8 编号
应该在每个出发台四周清楚的标明泳道编号,在从出发端面对泳道时,泳道编号0应该在右手侧,除了50米比赛,因为50米比赛可从另一端出发。

触摸板的编号可以标在顶端。

FR2.9 仰泳转身标志:横穿泳池的旗绳距水面1.8米高,悬挂在距离每端池壁5.0米处的固定柱子上。

泳池两侧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可能的话,应设置在每条分道线上距离泳池每个端壁15.0米的位置上。

FR2.10 仰泳出发壁架
仰泳出发壁架可能被采用:
●这个壁架可以在水面上下4厘米的范围内调节位置。

●这个壁架最小长65厘米。

●这个壁架必须8厘米高,2厘米宽且倾斜10度。

见下页图表
FR2.11 出发犯规召回线应该在距水面不低于1.2米的高度横穿泳池,悬挂在距出发端15.0米的固定柱子上,它通过一个快速释放装置与柱子相连接。

出发犯规线启动时必须能有效地覆盖所有泳道。

见在FR2.6.6的泳池图表。

见游泳图表1、2,图1,2。

FR2.12水温应为25度~28度。

比赛期间池水应保持恒定水平,无明显流动。

为了有效遵守多数国家有关健康方面的规定,只要不产生明显的水流或涡流,允许水流入和流出。

FR2.13照明:出发台和转身端的照度不应低于600 lux
FR2.14 泳道标志线应该是深颜色的对比色,布置在每条泳道中间的池底。

宽:最小0.2米,最大0.3米。

长:50米长的泳池46米;25米长的泳池21米。

每条泳道线两端距离池壁各2.0m,在标志线的两端应布置一条与标志线等宽、长1.0米并与其垂直的横线。

目标标志线布置在两端池壁上或触摸板上,居于每条泳道的中央,与泳道标志线等宽,从池壁上沿一直延伸至池底最深3米。

水面下0.3米处设置一条0.5米长横线,横线长度是从中点量起。

2006年1月1日后建成的50米泳池,0.5米长的横线应布置在距离泳池两端15米的位置上。

2013年10月之后,从尽端池壁量到横线中点。

见游泳图表1、2,泳道标志线图5,6,7,8。

FR2.15隔墙—如果使用隔墙作为两端池壁,其长度应该与泳池宽度一致,水下0.8米至水上0.3米的池壁应坚固、平整、防滑,其上可以安装计时触摸板。

在水线上下不能有让运动员手脚或脚趾、手指穿过的开口,一面造成伤害。

隔墙的设计应能够保证官员在其上来回走动时池水不会产生明显的水流或湍流。

FR3奥运会和世锦赛用的游泳池
长度:泳池两端自动裁判装置触摸板之间的距离为50.0m;除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外(25米),其要求长度为25.0m。

FR3.1尺寸公差见FR 2.2.1.
FR3.2宽度:奥运会和世锦赛泳池宽度为25.0m。

FR3.3深度:最小2米;当用于多准则如花样游泳时,建议3米。

FR3.4池壁:见FR2.4.1
FR3.5奥运会和世锦赛的比赛游泳池应该在两端安装溢水槽。

FR3.6泳道数量:世锦赛8条,奥运会10条
FR3.7泳道宽度应为2.50m,第1和8泳道以外应该分别留有2.5米宽的区域,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时必须用分道线把泳道和这个区域分隔开。

如果是10条泳道,泳道编号应为0~9。

FR3.8分道线:分道线(水线)应与赛道长度一致,固定在凹进两端池壁的挂钩上。

挂钩的位置应保证泳池两端的浮标能够浮在水面上。

每个分道线(水线)从头至尾都应该有浮标,浮标的直径为0.05米~0.15米
泳池中分道线(水线)的颜色应如下所示:
●两条绿色分道线(水线),0、9道
●六条蓝色分道线(水线),1、2、3、6、7、8道
●三条黄色分道线(水线),4、5道
●距离泳池两端池壁5.0米的长度内浮标应该为红色。

●每个泳道内只能有一条分道线(水线),分道线(水线)应该拉紧固定。

FR3.9出发台:见FR2.7
除了表面应该至少0.5米宽×0.6长并覆盖防滑材料之外,应安装出发犯规控制装置。

FR3.10编号:见FR2.8
FR3.11仰泳转身标志:见FR2.9。

横穿泳池的旗绳应该悬挂在水面之上不低于1.8米的位置,旗子应为等腰三角形,挂在绳子上的边长为0.2m,其他两边长0.4m,旗子之间的间隔为0.25m。

旗子可以是国际游泳联合会事先认可的样式。

FR3.12出发犯规召回线:见FR 2.10。

FR3.13水温:见FR 2.11。

FR3.14照明:整个泳池的照度不应低于1500lux。

FR3.15泳道标志线:见FR 2.13。

每个泳道中心点间距应为2.5米。

FR3.16如果泳池和跳水池处于同一区域,它们最小间隔5米。

2014年1月1日后建造的泳池最小分隔距离8米,10米更好。

FR4 自动裁判装置
FR4.1 自动和半自动裁判装置应能够记录每位运动员的成立、确定运动员的名次。

裁判和计时系统应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100秒)。

装置不能妨碍运动员的出发、转身以及溢水系统的功能。

FR4.2 自动裁判装置必须:
FR4.2.1 由发令员操控
FR4.2.2 在池岸上尽可能不走明线。

FR4.2.3 能够按名次和泳道显示每一个泳道的成绩。

FR4.2.4 提供易读的数字化运动员成绩。

FR4.3 启动装置:
FR4.3.1 发令员应该有发口令的麦克风。

FR4.3.2 如果使用发令枪,则必须使用转换器。

FR4.3.3 话筒和转换器应与各个出发台的扬声器相连,使每位运动员
能够同时听到发令员的口令和出发信号。

FR4.4 自动裁判装置的触摸板
FR4.4.1 触摸板的最小尺寸应为2.4m宽,0.9米高,0.01m ± 0.002m 厚。

触摸板应高出水面0.3m,浸入水下0.6m。

各泳道触摸板应独立安装以便独立控制。

触摸板的表面应颜色鲜明,并且画有目标标志线。

FR4.4.2安装—触摸板应牢固地安装在泳道中心位置上。

触摸板应轻便、以便在没有比赛时易于拆卸。

FR4.4.3灵敏度—触摸板的灵敏度应保证不会因水流的波动而启动,只有手指的轻微出动时才会启动。

触摸板的上沿应比较灵敏。

FR4.4.4标志线—触摸板上的标志线应该与池壁上的标志线重叠。

触摸板周围边沿应为黑色,宽0.025m。

FR4.4.5安全—触摸板应避免触电的危险,边缘平滑。

FR4.5 使用半自动装置时,运动员触及终点时应由计时员按动按钮记录运动员的成绩。

FR4.6 安装自动装置时,应该至少配备以下部件:
FR4.6.1 打印所有信息,并且在下一轮比赛时能够重复打印。

FR4.6.2 成绩显示屏
FR4.6.3 精确到1/100秒的接力触发裁判器如果安装有悬挂式摄像机,可以作为自动裁判接力触发系统的一14 个附件。

对于接力触发系统的差异,可以咨询制造商。

FR4.6.4 自动计圈器
FR4.6.5 分段成绩公示版
FR4.6.6 统计成绩的计算机
FR4.6.7 触摸板误触纠正器
FR4.6.8 自动充电电池
FR4.7对于奥运会和世锦赛,还应配备以下设施:
FR4.7.1 公布成绩的电子显示屏,可至少显示12行,32列字符,每个字符既可以是字母,也可以是数字,高度至少为360mm。

显示栏可以上下滚动,并具有闪烁功能,还可以进行程序化控制,能够显示视频画面。

电子显示屏的尺寸最小为7.5m宽,4.5m高。

FR4.7.2 在距离终点池端 3.0~5.0米处应该设置一个带空调的控制中
心,面积不小于6.0m×3.0m,在比赛时应不受阻碍,清晰地观察到终
点池端,裁判可以方便的进出。

在其他时段,控制中心应该可以封闭。

FR4.7.3 录像计时系统
FR4.8在国际游泳联合会赛事和其他重要赛事时,如果每个泳道有三个按钮,每个按钮由一名裁判员操作(这种情况下不再需要其他终点裁判员),半自动装置可以作为自动裁判装置的备份。

转身检查员可以操作其中一个按钮。

图表1/2/3
FR5跳水设施
FR5.1跳板
总的要求:所有跳水设施细部尺寸需要按照见跳水设施图表,附录1.1和1.2 FR 5.1.1 跳板必须至少4.8米长0.5米宽。

所有国际泳联的赛事中,
跳板型号必须由国际泳联批准,且表面必须防滑。

FR 5.1.2 跳板应该有可移动支点,方便运动员调节。

FR 5.1.3 在2013年10月1日后改造和建造在混凝土平台上的跳板
跳水设施,需要符合以下要点:
FR 5.1.3.1 从安装跳板支撑点的平台到跳板表面的距离应为0.365m。

FR 5.1.3.2 从支撑点调节装置(0.741m长)前沿到支撑平台前沿的距离不超过0.44m。

FR 5.1.3.3 如果平台前沿长出这个距离,那么支撑装置和后部铰接装置必须向前移动,以便保证从平台前沿到支撑前沿最大不超过0.44米距离。

FR 5.1.4 支点后方到其中心线的最小距离建议符合跳板制造商提供的推荐值。

FR 5.1.5 活动支点到位后,跳板应绝对水平地安装在平台的前沿。

FR 5.1.6 跳板应安装在平台的一侧或两侧。

双人跳水比赛时,应至少有两块跳板安装在同一高度上,且不应有任何的障碍物妨碍双人跳水运动员互相观察对方的动作。

见跳水设施图表,附录2.1和2.2
FR 5.2 跳台
FR 5.2.1 每个跳台应该坚固且水平。

FR 5.2.2 每个跳台最小尺寸应该
10米跳台的宽度至少为3.0m,从跳台前沿向后3.0米处两侧的扶手栏杆可以按照下面的规定设置。

建议用于一般比赛时的扶手栏有便于拆卸的部分,可以在双人跳水的时候拆除(见示意图)
FR 5.2.3 跳台前沿的厚度最好为0.2m,但不要超过0.3m,且应垂直,或者倾斜角度与铅垂线不超过10°。

FR 5.2.4 跳台的标明和前沿应覆盖弹性防滑材料,两部分应分别铺设,以确保达到90角或符合FR 5.2.3的要求。

FR 5.2.5 跳台应该覆盖防滑材料,这种材料应该是在干湿条件下都能提供充分摩擦力的花纹胎面,以保护跳水者表演任何方向跳水时不会滑倒。

它的最小厚度6毫米(-0~+1毫米)并且色彩要和周围环境对比。

材料要易于清洗并且有防滑特性。

这个跳台防滑材料的安装应满足国际泳联规则FR5.2.4要求。

FR 5.2.6 10米跳台前沿应至少伸出泳池边沿1.5m。

7.5米、5.0米、2.6米~3.0米跳台和前沿应伸出泳池边沿 1.25m,0.6米~1.0米跳台前沿应伸出泳池边沿0.75m。

FR 5.2.7 如果一个跳台直接布置在另一个跳台的下面,则上方的跳台应比下方的跳台至少多伸出0.75m(最好为1.25m)的长度。

FR 5.2.8 所有跳台(1.0米或者更低跳台除外)的后端和直到跳台前沿1米处的两侧应该安装扶手栏杆,两侧栏杆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8米。

栏杆高度至少为1.0米,距跳台前沿1.0米起的栏杆上应该在跳台外出挑安装两个横栏。

FR 5.2.9 所有的跳台应该设置楼梯(不是梯子)。

楼梯要符合现行国家建造规范和健康安全标准。

FR 5.2.10 最好不要在一个跳台下面布置其他跳台。

但如果环境不允许必须遵守跳水设施图表,附录1.1,1.2,2.1和2.2。

FR 5.2.11 对支撑结构的要求。

跳台和跳板的支撑结构的设计荷载为每延米P=350公斤。

除了对支撑结构的稳定性以及使用者的舒适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为了还要考虑塔台的晃动,跳台和跳板的支撑结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跳台的基频为10.0Hz
支撑塔的基频为3.5 Hz
整个结构的基频为3.5 Hz
在跳台前沿X,Y,Z三个方向上分别施加100公斤的拉力,前沿的变形不超过1mm(见图)。

应使用加强混凝土结构满足这些要求。

应对整体结构进行动态表现校验和静态负荷计算。

FR 5.3 总则
FR 5.3.1 2013年9月26日以后设计建造的泳池,跳水设施的最小尺寸(以米为单位)应符合“跳水设施图表”(附录1.2)的要求。

以铅垂线为测量基准点,铅垂线是贯穿跳台或跳板的前沿中心垂直线。

建议重要的赛事场合,跳水设施尺寸为首选尺寸。

FR 5.3.2 跳台铅垂线到邻近铅垂线的距离C应符合“国际泳联跳水尺寸”表的规定,跳台宽度符合FR5.2.2附录1.2表的详细规定。

如果跳台的宽度增加,C 尺寸也应该相应增加,增加的宽度应该为宽度增加部分的一半。

FR 5.3.3 跳台和跳板高出水面的高度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高度误差应在+0.05m和-0.00m之间。

FR 5.3.4 5米跳台的末端一定不能超过3米跳板的末端但他们彼此邻近时。

FR 5.3.5 在全水深区域,池底高度应该提升2%。

在跳水池,任何位置水深应不小于1.8米。

FR 5.3.6 在室外泳池,如果在北半球,建议跳板和跳台面向北方,如果在南半球,建议跳板和跳台面向南方。

FR 5.3.7 水面上方1米位置的照度应不低于600lx。

FR 5.3.8 自然或人工光源应能够进行调节,避免产生眩光。

FR 5.3.8 在
FR 5.3.9 水温应不低于26℃.
FR 5.3.10 机械造波器应该安装在跳水池的底部,帮助运动员看清水面。

安装了水下鼓泡机的泳池,在低压工作状态下如果能够制造足够的水面波纹,应只使用鼓泡机,否则应使用水面喷水系统。

FR 5.3.11 跳水池的泳道标志线应该是深颜色的对比色,布置在每条泳道中间的池底。

宽:最小0.2m,最大0.3m。

长:25米泳池为21.0m。

泳道标志线两端距离池壁各2.0m,在标志线的两端应布置一条与标志线等宽、长1.0米并与其垂直的横线。

目标标志线应布置在两端池壁上或触摸板上,居于每条泳道的中央,与泳道标志线等宽,从池壁上沿一直延伸至池底。

在水面下0.3米处的池端目标线中心应由一条长0.5m的横线。

他们应该是连续不间断地从泳池边到底板或者不超过3米深。

FR 5.3.12 单人跳水
FR 5.3.12.1裁判应该靠着总裁判坐在跳板/跳台的两侧,并排坐成一排。

FR 5.3.12.2当有7 个/ 5个裁判时,4个/3个裁判应坐在靠近比赛现场的一侧。

注:总裁判有权根据比赛现场跳水池的位置决定4个/3个裁判的最远位置。

FR 5.3.12.3 跳板或跳台前沿的后面不应设置裁判席。

FR 5.3.12.4在面对跳板/跳台时,裁判座位应该按顺时针方向编号。

FR 5.3.12.5在1米板比赛时,使用普通座椅。

FR 5.3.12.6在3米板比赛中,裁判座椅的高度不应低于水面以上2米。

FR 5.3.12.7在10米跳台比赛中,可以使用3米跳板裁判座椅,如果有可能的话,裁判应该坐得更高一些。

FR 5.3.12.8为了方便3米板和10米台比赛裁判的工作,裁判座椅应该尽可能远离跳水池边缘进行设置。

FR 5.3.13 双人跳水
FR 5.3.13.13个/2个动作裁判靠着总裁判坐在跳板/跳台的两侧。

FR 5.3.13.2面对跳板/跳台时,动作裁判的座位应该按顺时针方向编号,左侧为和E 3(或E1和E2),右侧为E4、E5和E6(或E3和E4)
FR 5.3.13.3同步裁判成一排作在动作裁判中间。

FR 5.3.13.42个同步裁判坐在靠近跳板/跳台比赛现场的一侧,另外3个同步裁判坐在对面一侧。

FR 5.3.13.5同步裁判的座位应该从跳水池左侧最低的座椅S1开始编号,一直到跳水池右侧最高的S 5。

FR 5.3.13.6双人跳水比赛中,最靠近跳水池边沿的同步裁判座椅的高度应不低于水面上方2.0米。

FR 5.3.13.7其他相继的同步裁判(或动作裁判)座椅应该比前一个高出至少0.5米。

FR 5.3.13.8裁判座椅的前方不应该有任何干扰或活动。

FR 5.3.13.9以上要求见跳水图表,附录2.1和2.2
FR 5.3.14陆地训练设施
总则:陆地训练设施尺寸详见跳水陆地训练设施附录3.1和3.2和跳水陆地训练设施要求附录3.3
FR 5.3.14.1 为了跳水者学习新、难跳水动作的安全和技术提高,强烈建议下面提到的准则被纳入设施并且放在邻近跳水竞赛设施或者区域。

FR 5.3.14.2 当采用B和C最小尺寸,垂直保护垫或其他保护面层要与适当向前的及侧面的墙体相连。

FR 5.4 电子自动裁判装置
FR 5.4.1电子自动裁判装置记录给每个跳水者的裁判员们评分并且根据规则D7决定每一跳的最终成绩。

FR 5.4.2首选的设备应该能:
FR 5.4.2.1记录裁判评分Record judges awards by whole and half points
FR 5.4.2.2能够显示每个跳水者前后每一跳所有的记录和计算信息。

FR 5.4.2.3能够显示所有跳水者每一跳之前之后的成绩
FR 5.4.2.4能够显示每轮所有跳水者完成后的排名和成绩。

FR 5.4.2.5设备为每个裁判员提供一个能输入他们的评分的电子裁判设备,并且可以通过一个窗口看见他们的评分。

裁判长接受裁判们的评分后,所有评分应该在每一个电子裁判设备上显示。

FR 5.4.2.6应根据每次或一系列赛事的汇总,提供裁判评估系统
FR 5.4.2.7必须给裁判长一个监视器,通过它,在成绩公布前,裁判长可以观察所有裁判的评分。

FR 5.4.2.8打印信息要求如下
1,跳水顺序图表
2,每一个会期或大赛的时间表
3,每轮结束后跳水者的排名
4,每次赛事后跳水者的排名
5,每次会期或大赛后,每个参加者的裁判打分和成绩。

FR 6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跳水设施
FR 6.1总题要求-跳水设施尺寸详细见跳水图表,附录1.1和1.2,奥运会和世锦赛用的比赛场地详见:跳水图表,附录2.1和2.2
FR 6.1.1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跳水设施应符合FR 5的全部要求,但是水面上方1米的照度应不低于1500lx。

FR 6.2跳水设施的规格可以综合“国际泳联跳水设施尺寸”表附录1.1和1.2中的首选尺寸和最小尺寸。

但不能小于表中最小尺寸。

如果游泳池和跳水池在同一区域,泳池最小分离距离8米,10米更好(见FR3.16)
FR 6.2.1跳台和静态跳板距离喷溅或冒泡前的静态水面的铅锤高度应该在跳水设施尺寸表中特殊注明。

这些尺寸需要被泳池所在国泳联批准或指定的调查员或其他有资质的官员认证合格。

FR 6.3跳水池的水线标志包含3跳水线,水线为跳水者面对跳水板或跳水台时成90°角勾画出跳水池幅度。

这些水线要符合些列规定:
宽:最小0.2米,最大0.3米
长:25米宽的跳水池21.0米长
每个泳道中心店间距2.5米。

第一根水线中心点应在3米板子铅锤正下方。

见跳水图表附录2.1、2.2
FR 6.4主办机构应提供一个准确定位装置和一个热水管的蹦床。

能提供两个蹦床更好,并且提供一个陆地区域,布置跳板和平台能跳入泡沫着陆坑。

附录1.1/1.2/2.1/2.2/3.1/3.2/3.3
FR 7 水球比赛池
FR 7.1总体要求:水池尺寸和设备详见按照奥运会和世锦赛用比赛场地细则。

见水球比赛池图表,附录4.
FR 7.2 比赛场地:男子比赛两边球门线之间的距离应为30.0米,女子比赛的距离应为25.0米.比赛场地边缘的定位点应设置在球门线后面30厘米处。

比赛场地宽度为20.0米。

水深始终不小于1.8米,最好是2.0米。

整个比赛场地包括球门区,男子30米x20米,女子25米x20米。

FR 7.3水温应为26℃±1℃。

FR 7.4 水面以上1米高度的照度不小于600lx。

FR 7.5经赛事主办方自行裁决,可以使用FR 7.2规定以外的场地。

FR 7.6在主裁后面同一高度为比赛秘书处设置一张桌子。

FR 8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水球泳池见水球比赛池图表,附录5
FR 8.1必须符合FR 7.2的规定。

FR 8.2水温应符合FR 7.3的规定。

FR 8.3照度不低于1500lx。

FR 8.4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国际泳联的赛事应使用新水。

FR 9水球泳池设备
FR 9.1比赛场地两侧应该设置明显的球门标志线、距离球门2.0米的标志线和5.0米标志线以及中线标志线。

这些标志线应在比赛过程中清晰可见。

白色浮标用来标示端线,在距离门线前边缘0.3米处排成一列,场地两端应该一致。

红色浮标用来表示从球门线前端向场地内量起2米。

场地两端一致。

黄色浮标标识从两米线开始向场地中继续量3米。

场地两端一致。

场地中部区域为绿色浮标,男子比赛20米长,女子比赛15米长。

在绿色浮标区的中间设一个白色浮标,用来表示场地中线。

驱逐区位于泳池两个角落,与官方工作台相对的角落。

它的长度是沿着球门线方向两米长。

FR 9.2 场地两侧都应提供比水平面高70厘米,宽1米的平台。

这些平台使得裁判可以在赛场两端之间自由活动。

球门线处也应为球门区裁判提供充分的活动空间。

平台的颜色必须符合规格,详见赛场图表附录4.
FR 9.3 球门:球门柱和横杆应该使用木质、金属质或合成材料(塑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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