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洛阳市为例谈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2019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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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洛阳市为例谈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迅速发展。
城市化建设不仅要注重物质层面,更重要的是精神文化层面,城市文化建设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其巨大的魅力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强劲体现,也是城市全面发展的助推器。
未来城市之间的竞争,既是经济的较量,更是文化的角力。
在我国的不少城市和地区,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只顾单纯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要建设特色的城市文化,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一、洛阳市的文化遗产洛阳市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发祥地,其历史文化遗产源远流长,文化积淀厚重精深,因此在1982 年就成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
河洛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源头和核心,其中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河图洛书,《易.系辞上》中记载:“河出图?o洛出书?o 圣人则之”,被誉为“万典之祖”的河图洛书是中华民族文明的源头与核心,而洛阳正是河洛文化的中心地区,是最早意义上的“中国”;洛阳市是“十三朝古都”,据史料记载,从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一一夏开始,先后有商、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等十三个王朝在此建都,其中夏都二里头、偃师商城、东周王城、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遗址沿洛河一字排开,形成了世界罕见的“五都贯
洛”景象①;洛阳作为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以及隋唐大运河的中心,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和传播做出了杰出贡献;洛阳雕塑艺术在中国雕塑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拥有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龙门石窟以及登峰造极的洛阳唐三彩;洛阳也是“牡丹之都”,洛阳牡丹栽种始于隋,鼎盛于唐,宋时甲于天下,栽培历史已达千年,现有品种1100 多个,牡丹有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她既是雍容华贵的象征,又代表了刚直不阿、不畏权贵,这些文化元素都是牡丹深为国人喜爱的原因,洛阳也被称为“牡丹花城”;洛阳的地方民风民俗如根雕、耍皮影、剪纸工艺、刺绣、河洛大鼓等也具有很大的艺术魅力⋯⋯总之,洛阳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价值,下表是洛阳市的文物资源数量,洛阳市当之无愧是一座独具特色的世界文化遗产宝库。
二、洛阳市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然而,近年来洛阳市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正在努力缩小与省城郑州之间的差距,计划到2020 年实现60%的城市化率,所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着尴尬的局面。
首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相矛盾。
洛阳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的商业用地、居民住房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急剧增加,造成城市的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开发商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就开始打文化遗产的主意。
一方面,文化遗产要为经济建设“让路”,随意拆除历史遗迹、古街巷道和特色建筑
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开发商把经济利益的增长点转向历史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所在地具有较高的商业开发价值,
即在文化遗产周边建设高楼大厦,并宣称自己的楼房有文化遗产景观作为天然的陪衬,所以握有索取更高房屋价格的筹码。
但是结果就是文化遗产与周围的新建筑形成鲜明对比,反差太大以致极度不协调,就像山西省的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五台山,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前就不得不花费数亿元对五台山周围的现代化建筑进行整体拆迁和改造。
其次,民间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太过淡薄。
我国在2001 年加入WTO以后,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中的西化风越来越显著:肯德基、麦当劳西式快餐到处可见,好莱坞大片占据大荧屏、韩剧占据小荧屏⋯⋯人们在节假日时多数选择到大商场里购物娱乐或者是去电影院看电影,而鲜有人去光顾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城市居民实际上在慢慢放弃自然、朴实的生活态度,而普遍追求物质上的享乐。
洛阳市虽为历史文化名城,拥有资源丰富的文化遗产,但城市居民似乎并不是很在意对于它们的保护,对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重视。
再次,“隐性化”的历史文化资源较多。
洛阳市有很多历史文化遗产,在上表中已经呈现,同时在这些文化遗产中有很大一部分仍深埋地下,如邙山古墓群,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古墓葬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但邙山古墓葬博物馆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而已①;另一方面,目前许多
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多数仍然停留在以收门票为主的经营理念,与之相关的装饰、服饰、纪念品、饮食、影音、书画、会演、娱乐等服务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匮乏,文化内涵利用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造成资源闲置浪费②,洛阳的城市文化建设需要充分挖掘这些潜在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三、洛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的对策综上所述,针对洛阳市文化遗产的现状以及结合洛阳市2011 年―― 2020 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笔者提出保护文化遗产与建设洛阳市城市文化的相关对策。
1. 政府需将文化遗产保护放在城市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的重要位置。
保护洛阳市的文化遗产,政府的领导和带头作用无可替代,其一,文化遗产是一种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管理,政府应该起主要作用,文化遗产是保护性资源而不是开发性资源,虽然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可以为城市文化产业发展贡献力量,但是开发的前提是保护,企业和个人没有力量担此重任;其二,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长久而艰巨性的工作,需要世世代代的人们为之付出努力。
2. 洛阳市要完善制定的相关地方法规、条例,利用法律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我国对于文物保护的法律尚在完善之中,以198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文物保护法》为标志,我国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20 世纪90 年代我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文物保护
法》全面修订,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由原来的33 条增加到89 条;之后又于2011 年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它与《文物保护法》相互补充,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但是总体来说,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基本上都是从宏观、整体出发以确定大的保护方向,各地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
洛阳市在这方面已经做得较为充分,比如颁布了《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等,洛阳市当前要做的是针对现实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修订法律法规,比如说针对城市化进程中过度开发者以及城市居民的随意破坏等情况,要制定对城市文化遗产破坏者进行处罚的明确的制度和措施。
3. 注重对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使洛阳市城市文化建设体现自身特色。
《雅典宪章》、《内罗毕建议案》、《马丘比丘宪章》等世界性文件中都提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要从整体上着手,洛阳市在2011年―― 202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很好地体现了整体性特点,主要内容有:“洛阳市的保护内容包括自然环境、文化遗产两方面,二者都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总体包括总体层面、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工业遗产及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的保护;保护内容包括与历史文化相关的自然环境要素,即洛河、伊河、?e河、涧河、邙山、周山、香山、西山、万安山等。
”③
4.针对民间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太过淡薄的现象,首先,洛阳市政府可以通过积极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来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一天的关注――终生的行动”,洛阳市可以依托每年六月的“文化遗产日”这个平台,举办各种特色活动,鼓励市民参与其中,提高人们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程度。
其次,借助民间与市场的力量保护文化遗产。
在英国,除了政府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以外,还有许多民间组织从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他们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自身经营,一部分是基金支持,还有一部分是彩票支持。
洛阳市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普通民众参与其中,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
5.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的建设。
洛阳市有很多隐性历史资源,更需要有一批专业的队伍包括大学教授、考古学家、古建筑维护技师等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保护,学者们的积极参与能够确保洛阳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顺利进行,但是洛阳市的现状是专业人才力量队伍过于薄弱,与洛阳市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不相称,因此洛阳市政府应该着重招募专业人才,增强保护队伍建设。
6.以申遗工作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格局。
洛阳是丝绸之路沿线重要城市和东方起点,汉魏洛阳故城内城遗迹、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含明教坊、宁人坊)以及新安汉函谷关遗址三处被列入中国丝绸之路首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洛阳是隋唐大
运河的中心城市,以洛阳为中心,向东北、东南辐射的水运网,形成了一条南北水运大动脉,在2011 年3 月29 日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原则通过的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
洛阳的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被确定为“立即列入项目”,通济渠―洛河隋唐洛阳城段被确定为“后续列入项目”。
申遗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包括编制保护管理规划、对重要遗址点进行保护展示、筹建专题性博物馆及整治周边环境等方面④,这需要洛阳市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与协作。
7.对文化遗产进行建档保护,从而使洛阳市的城市文化建设突显历史记忆。
特别注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2011 年9 月,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字、图片、影像记录,征集并妥善保管相关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为非遗传承人建档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一种有效的抢救性措施,是对传承人进行分类、认定和保护的基础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的关键所在⑤。
洛阳市存在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它们进行立档保护,是保护措施中至关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