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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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质监局

效能建设情况汇报

(2010-12-6)

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张家界市质监局在省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机关效能建设年”和省局制定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以规范执法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工作作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年”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李少阳任组长,朱允红、彭波、贾集华、罗兴林、田烨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和区县局局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日常工作。并将“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同业务工作一起考核,一起评比,有力的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扎实工作,有效推进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根据省局、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理清权力来源,明确权限职责

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是质监部门的职权职责,也是权利的来源,而综合管理主要通过依法行政和执法来实现。加强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依法行政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我市质监系统对依法行政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并结合系统实际,对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进行认真分解,对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认真梳理,使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是从公开职权来源依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运行流程入手,我局先后制定了《张家界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已汇编成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就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个,《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质量兴市”奖励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06]12

号)保留。《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关于加强学校采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函[2005]61号)废止。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7个,其中《关于对珠宝玉石实行“一品一签”有关事项的通知》(张质监局函[2003]05号)等4个文件有效。《张家界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张质监标发[2008]4号)文件以新代旧。《关于做好全市集团购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质监局监发[2007]06号)和《关于加强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质监局监发[2008]11号)2个文件废止。

(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利用案审制度,严把案件预审关,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退回承办人员进行补正。在案审过程中,案审会人员对每起案件均本着“三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对拟处意见各抒已见,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形成了最后的处理决定。在告知过程中,一方面认真听取相对人的呈述,检查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同时指出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另一方面对相对人如何改正违法行为、守法生产和经营提出合理的看法和建议,既得到了相对人的理解,也为其创造法制社会打造了良好环境。在实施查审分离制度的基础上,今年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和质监部门自身发展的需要,

实行了“开门审案”,阳光执法。通过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约束了执法人员的所谓“自由裁量权”。实行“开门审案”从制度上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全年所办32个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三)依规办案,行政执法能力提高

今年来,全市质监系统为了提高依法办案和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听取了“全国科技打假第一人”的精彩授课,围绕如何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等内容,对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主体资格的确认、结案要求、依法办案的程序、文书制作的要求、案件定性的准确、和有关规章等进行学习,开展了集体评卷,撰写体会的研讨,有效地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行政执法事实依据收集比较完整。能做到“一案一卷”,遵守“申请—受理—审批—决定—送达—回证”等程序,能够清晰反映行政执法的事实依据;二是行政执法的程序完善。行政处罚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各阶段的法定程序进行;三是行政许可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是行政执法中法律依据的适用更加准确。行政处罚案卷基本做到了适用法律条、款、项、目正确。行政许可项目均在省局批准公布的项目范围内,许可的依据均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五是行政决定的作出更加科学民主。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前,均先经过案件

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六是行政执法和许可的案卷管理更加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建立了卷宗,坚持一案一卷,尤其是行政处罚卷宗的整理、归档比较规范。

(四)优化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措施有力

1、优化环境出硬招。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把惠企政策落到实处,我局印发了《张家界市质监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服务工业园企业方案》、《服务企业工作指南》等系列文件,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进工业园区检查时向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行政审批、检验检测提速,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了1/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新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属于自由裁量情形的,原则上运用法定区间的下线执行;处罚的最高上限,没有突破法定处罚幅度的中间线。2010年6月以后办理的十二个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依据条款有自由裁量的部分,全部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中情形划分相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采取了对照标准查项目,对照项目查票据,对照票据查金额,对照金额查行为的办法,对本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严禁超标、超项目、搭车收费,确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了工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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