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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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
评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
徐思源一、缘起作为杨庆堃研究中国宗教的经典著作,《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自出版甫始,1就颇受中国宗教研究者的瞩目。评论者多以为该书对中国宗教与伦理体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综合分析,其中的诸多创见对研究中国宗教甚至研究宗教比较都有莫大启发,2以至欧大年(Daniel L. Overmyer)认为此书可被称为研究中国宗教的《圣经》。3这部早应被译出的学术佳作现在终于呈现在我们面前,无疑是憾事后的大幸事。4 然而一如所有学术杰作,该书也饱受争议,其中之一便是批评杨氏力求巨细无遗,以至行文冗长、琐细。5因学有未逮,笔者在试图把握杨氏思想观点时,更觉得很难在总体上加以分析。职是之故,本文拟集中围绕《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的具体因素——家庭——去讨论杨氏笔下的中国宗教。在材料运用上,我们将主要依靠对杨氏该书的评论、杨氏在该书中引述过的材料以及杨氏的其他著述去厘清相关问题。之所以选取“家庭”作切入点去考察杨氏笔下的中国宗教,还有一个原因便在于这是杨氏的研究重点之一。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出版之前,杨氏就曾出版过有关于中国家庭研究的专著,题为《共产革命时期的中国家庭》(Chinese Communist Society: The Family
and The Villag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M.I.T. Press, 1959),着重考察了中国家庭中的妇女与婚姻问题的变迁以及家庭的经济、等级结构等。6同年出版的《早期共产主义过渡中的一个中国乡村》(A Chinese Village in Early Communist Transition,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M.I.T. Press, 1959)也设专章考察“家族制度”(Kinship System)并讨论了它的变迁,直到1989年出版的《中国社会:从不变到巨变》(与刘创楚合著)都在“社会制度”一章中专门讨论了家族制度。7可以说,“家”一直都是杨庆堃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层级。对中国社会中“家”的关注,折射的正是杨庆堃对中国社会结构的理解。因为按照杨氏的理解,在中国社会中,“社会组织生活基本单位存在于家庭中”(第270页)、“功能分散的社会组织的基础是家族制度,而其最高层是国家。不过家庭和国家之间从来就缺少各种中介团体,……在家庭以外便是‘国家’(国-家),既代表国家的概念,也表示大社会”(第300页),缺少对家庭组织的微观考察是无法理解整个中国社会的。这一信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韦伯问题的回应。在给《中国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China)一书英译本所作的导言中,杨氏特别提到,韦伯分析中国社会体系是从五个具体因素去考察的:货币体系、城市和行会、世袭国家、家族组织和法律,8而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中杨氏正近似地按照这些结构因
素来分析中国社会中的宗教:第三章“社会和经济团体中的宗教”主要对应于城市和行会,第六章“天命的运作”和第七章“政治伦理信仰:‘以神道设教’”主要对应世袭国家,第二章“家庭整合中的宗教”主要对应于家族组织,第八章“国家对宗教的
管理”对应于法律,而对经济问题的强调则散见于对宗教组织物质层面的分析中。但这种对应并未使杨氏满足于韦伯的分析,相反他一直认为韦伯并不关心中国社会结构的系统描述,9并力求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中按照更清晰的组织结构来描述中国社会中的宗教,无怪乎李玫瑰(Rose Hum Lee)认为杨氏著作给人留下的突出印象便是将不同的伦理
体系和宗教置于统一的等级安排下。10 事实上,对“家庭”因素的关注,除了接续韦伯的思路以外,应当还直接受到帕森斯(Parsons)的影响,甚至可说仍是当代社会学研究
的中心之一,因为帕森斯等人就特别强调家庭的连贯意义,而在这一强调渐渐失去事实支持时,当代活跃的社会学家吉登斯依然承认,“家庭既是深刻社会变迁的焦点,又濡染着由既定家庭组织模式所传承下来的价值”。11正因为此,我们
才有必要对杨氏笔下中国家庭中的宗教作一总结。二、杨庆堃笔下传统中国家庭中的宗教杨庆堃在《中国社
会中的宗教》的第二章专门讨论了家庭整合中的宗教,特别侧重于讨论宗教在传统中国家庭中所履行的功能。按照杨氏的分析,中国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宗教内容乃是祖先崇拜,
它通过丧礼抚慰生者的悲痛、重新确定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关系,通过祭礼保持群体对宗族传统和历史的记忆,维持道德信仰与群体凝聚力,当然,除此而外,其他的宗教信仰内容也有力地支持了传统家庭的道德价值观念。12 然而
一如有些分析者指出的那样,“在整本书中,对与政治生活有关的问题处理得最有力,但涉及家族制度的问题则最为薄弱”,其实,理解家族制度将有助于理解祖先崇拜,而杨氏并没有很好意识到这一点,也没有注意家庭与血亲制度之间的区分。13事实上,杨氏在第二章对中国家庭中宗教的分析确实显得并不周密,其原因部分缘于有关内容他在其他章节别有涉及,部分是因为他在论及祖先崇拜时,并没有如阐述佛教、道教那般提供足够的立论基础,以致突破了社会学研究的限定,流于富有争议性的历史评价,14还部分地因为家庭与血亲制度在传统中国是纠缠在一起的。如果我们将《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全书中有关家庭的事实根据及论断重新整合,会发现杨氏对这个问题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分析与论述。 1.传统中国家庭中的宗教内容
虽然杨氏特别强调了祖先崇拜的重要性,但他并没有否认,甚至在书中其他地方还零散提到中国家庭生活中同时充斥着的其他宗教内容:门神、土地爷、灶王爷、神话传说;普通大众(即使是受教育的儒生们)几乎都相信命定、占卜、
风水和阴阳五行;而更为虔诚的家庭往往还会供奉观音菩萨或其他神像。从某种意义上说,或许这些内容才是传统中国家庭日常宗教生活的主体内容。 2. 传统中国家庭的宗教仪式和杨氏强调祖先崇拜相关联,他对中国家庭宗教仪式的概括主要集中在丧礼与祭礼,并特别注意从儒家的经典观点来解释这些仪式与其价值意义。当然,他同时也提到了丧礼中甚至会有佛教的和尚和道教的道士提供宗教服务,并有佛、道教的宗教物品掺杂在两种仪式中,这都局部改变了古典的丧礼与祭礼。 3. 传统中国家庭的组织特点和上面这些事实性描述相比,杨氏最富创见之处在于对中国社会各因素组织、结构与功能的分析。如果我们接受杨氏对宗教的一个宽泛界定——“宗教会被看成一个连续统一体,从类似于终极性、有强烈情感特质的无神论信仰,到有终极价值、完全由超自然实体的象征和崇拜与组织模式来支撑的有神信仰”(第39页),那么,传统中国家庭实际上可被视为“弥散型宗教”(diffused religion)15中的一种组织层次。这也为杨氏在著作中的多处论述所支持,并零散描绘出传统中国家庭的组织特点:从宗教活动中心角度说,杨氏曾将宗祠同寺庙道观进行对比,来阐释其宗教功能;从他一直强调的宗教活动的经济基础角度说,杨氏通过比较也明确指出宗祠的相对优越性;从宗教领袖角度说,杨氏不仅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中提到了族长、年长者、受教育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