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工程招投标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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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探讨
摘要: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间,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有了很大进步,但由于存在建设体制、市场机制以及招投标实体方的问题,现阶段招投标工作仍旧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本文中笔者结合相关工作经验,基于对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的分析,探讨了完善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措施及其发展趋势。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现状、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众所周知,招投标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而作为商品交易领城中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可以规范建设工程相关程序,减少人为干扰,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然而在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还存在招投标管理漏洞,个别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甚至非法手段承揽工程,加上人情关系,领导关系,主管部门指定等因素,对工程质量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巨大威胁。
二、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
2.1 招标组织方面问题不容忽视
其一是多数招标人本身对《招标投标法》中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理解程度偏低,对招标组织的建立及其在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作用掌握不透,往往对设立招标组织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有些单位在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根本就不设立组织机构,这样招标人
本身损失就更大,招投标市场得不到规范。
其二是有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对招标组织资质审查不严格,甚至不按程序办事,也有些部门在招标资格审查过程中纯属应付上级检查,这样严重影响了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发展和规范。
其三是按《招标投标法》建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得不到落实,难以发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市场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这一“新生事物”缺乏了解和认识;有关监督部门对招标组织审查不严等。
2.2 招投标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执行不严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体系不完善、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主体行为不成熟或不规范等问题,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不能有效运转。如,部分招标文件资金情况不明,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审核部门未能严格把关,在企业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也能办理施工许可证,这就势必造成工程款拖欠的严重后果,甚至工程干完了,施工企业却迟迟拿不到工程款,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日趋严重。
2.3 交易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建筑市场本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封锁和行政干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和加强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各政府大都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法规,由于其机制的非正常运行,使得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往往
很难顺利在当地政府管理部门注册,这大大限制了外来建筑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参与竞争。另外,在一些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为了照顾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人在设置竞标条件或资格预审阶段排斥外地企业。同时,在评标的过程中,区别对待,使得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水平线上,造成对外来施工企业的“歧视”。
2.4 评标专家素质良莠不齐
由于评标专家产生于社会各行各业,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评标,进行系统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很少,所以评标专家的思想道德素质及专家素养较难把握。特别是在库容不足的情况下,合乎法律硬件规定的专家基本都能入库,使得专家质量良莠不齐。比如有的专家并不很了解招投标相关法律和程序,有的评委只是敷衍了事的签字结账走人,并不过多关注评审本身等情况。
三、完善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措施
3.1 加强对招标前期工作的监督
主管部门需认真检查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金来源、招标办法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招标公告是否通过国家和省指定的报刊、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检查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是否已向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以上单位发出了招标邀请书。
3.2 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体系
加强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评标专家抽取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对各施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可有效防止招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建设招投标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3.3 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
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要把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实现全过程监督。把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开标、询标、中标结果等都要进行公开,整个过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抬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活动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要独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独立于建设单位或基建部门之外,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能参与评标定标,不能接受任何单位、任何部门的好处,要严肃执法,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予以查处。
3.4 重视评标管理工作,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趋势
招投标是经济社会的产物,其发展也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招投标的本质属性是不变的,但招投标的模式一旦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时,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和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同时还会派生出权力干预、虚假招标并滋生腐败等问题。所以,招投标制度应是动态的,其目的就是面对市场进步中的困惑,不断调整机制防止招投标竞争属性被扭曲,滋养公平正义,凝聚市场的和谐发展。因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度的不断有效突破和创新,规范市场。
首先,对国有投资项目,积极探索国有投资项目的“代建制”,按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使用、监督分离的要求,推行“政府项目代建制、代建单位招标制、代建风险包干制”。其次,继续打造诚信市场,深化信用体系建设,限制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促进招投标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最后,建立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依据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关于建立《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建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由监察、建设、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以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定期研究、制订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重大问题,增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招投标监管合力,这将是我国招投标发展的必然趋势。
六、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产物,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利于节约工程资金、选择优秀的施工企业、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