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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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当场地周边有地表水汇 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要 求,基坑支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1. 基坑支护结构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 计算内容应包括: 1) 根据基坑支护形式及其受力特点进行土体稳定性计 算;
三级
注:从一级开始,有二项或二项以上,最先符合该基坑等级标准者,即可 定位该等级 基坑等级确定说明: 1、基坑环境条件:指临近既有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的重要性、邻近 程度、荷载大小、基础类型和埋深、变形控制要求等; 2、破坏后果:包括对本工程或周边环境的破坏后果; 3、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按照侧壁软土、砂土层的性质和厚度衡量; 4、地下水位低:指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深度;
4.2.3 基坑支护结构选型
基坑支护结构选型的依据:
1 周边环境条件; 2 开挖深度; 3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4 施工作业设备; 5 施工季节及施工工期; 6 工程造价。
基坑支护结构选型表:
结构型式
排桩或地 下连续墙 水泥土墙 土钉墙
适用条件
1)适用于1、2、3级基坑; 2)悬臂式结构在软土中不宜大于5m;3级基坑为主; 3)地下水位高于坑底时,应采用降水、截水、或地下连续墙; 1)基坑等级为2、3级;2)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软土地基承载力不宜 大于150kPa; 3)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1)基坑等级为2、3级的非软土场地(否则用复合土钉支护); 2)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实践中已突破此范围),否则应采用复合 土钉支护(结合放坡、微型桩、搅拌桩、预应力锚杆等)。 3)地下水位高于坑底时,应采用降水、截水措施。 1)基坑等级为2、3级; 2)淤泥和淤泥质土场地不宜; 3)拱墙轴线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 4)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实践中已突破此范围)。 5)地下水位高于坑底时,应采用降水、截水措施。 1)基坑等级宜为3级; 2)施工场地应满足放坡条件; 3)可独立或与其他支护方法联合使用; 4)地下水位高于坑底时,应采用降水措施。 以上型式可组合使用。
z
(三)粉土和粘性土水平荷载标准值的计算
eajk ajk ai 2cik ai
当按以上规定计算的基坑开挖面以上水平荷载标淮值 小于零时,应取零。 (四)基坑外侧土体竖向应力标准值σ ajk计算 σ ajk =σ rk+σ 0k+σ 1k (1)计算点深度zj处自重应力σ rk (a)计算点位于基坑开挖面以上时 σ rk =γ mjzj 式中 γ mj——深度zj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b) 位于开挖面以下 σ rk =γ hmh 式中:γ hm——开挖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式中: x为计算点低于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点的长度,0≤x≤b。
上部放坡
q0
q0
(二)砂土和碎石土水平荷载标准值的计算
(1)计算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
eajk ajk ai 2cik ai
(2)计算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
eajk= ajk ai-2cik ai zj hwa mj hwa wa ai w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八、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应取得以下基本资料:
1、建筑场地及其周边,地表至基坑底面下一定
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土(岩)的物理力学性质, 地下水分布、含水层性质、渗透系数和施工期地下 水位可能的变化等资料; 2 标有建筑红线、施工红线的总平面图及基础结
构设计图;
3 建筑场地内及周边的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的位 置、深度、结构形式、埋设时间及使用现状;
规范计算土压力。 2、水平荷载标准值相当于主动水土压力,水平抗力标准值相 当于被动水土压力。 3、JGJ120-99坡顶局部超载 应力扩散角为45度。
应力扩散角的取值不同规范
或教材可能不一样,
如边坡规范:取45+φ/2
4、超载垂直应力的简化考虑: 1)坡顶均布荷载: 直接按照均布荷载大小考虑。 2)坡顶局部荷载: 应力扩散角为45度。作用范围见图 右图中,坡顶局部超载大小为q0 , 作用宽度为BC宽,即b按照 45度扩散原则, FA=FB=a FA段和E点以下的土体不考虑 坡顶局部超载的作用 坑底 该荷载作用范围为AE段。 计算垂直荷载时,大小因为 应力扩散,其值变小: q= (q0×b)/(b+2a)
4.2.1 基坑工程的分级
建设部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 安全等级 破 坏 后 果


一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变形过大对基 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变形过大对基 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
1.10
二级 三级
1.00 0.90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变形过大对基 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不严重
注:有特殊要求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 72-2004)
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基坑环境、破坏后果、基坑深度、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条件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破坏后果严重;基坑深度h>12m;工程地 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很高、条件复杂、对施工影响严重。 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破坏后果较严重;基坑深度6m<h≤12m; 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水位较高、条件较复杂、对施工 影响较严重。 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破坏后果不严重;基坑深度h≤6m;工程 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轻微。
逆作拱墙
放坡
无支护开挖
支 护 设 计 方 案 优 选 流 程
上部放坡,下部土钉支护 土钉支护
上部放坡,下部桩支护 上部土钉,下部桩支护
变 形 控 制 不 严 格
单、双排悬臂桩、水泥土墙
锚杆加桩、墙
内支撑加地下连续墙(或密排桩) 逆作法施工
上部放坡,下部桩锚 上部土钉,下部桩锚 土钉加预应力锚杆
变 形 控 制 严 格
4.2.4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荷载
设计荷载
土压力
水压力
一般 地面 超载
影响区 内建筑 (构筑) 物荷载
施工 荷载、 邻近施 工影响
其他
4.2.4.1 支护结构的侧向土压力计算
一、支护结构上的侧向土压力计算 关于基坑桩墙侧向土压力计算模式很多,主要采用的有 以下两大类: (1)以Rankine、Coulomb等理论公式计算的土压力;使 用时应注意地基土的c、φ的取值。计算时还应考虑地面荷载、 地面不规则几何形状等对桩墙侧土压力的影响。 土压力与水压力可分开计算,也可合并计算;合并计算 时地下水以下土的重度取饱和含水重度,降水后土层按稍湿 状态考虑。对于粘性土,可忽略粘聚力,适当增加内摩擦角 来计算。 (2)由土压力计等测定换算的实测值为基础的土压力分 布模型(图示法)或侧压系数法,图示法中采用较多的是Terza ghi-Peck所建议的土压力分布模型法。
(2)当支护结构外侧地面满布附加荷载q0 时(见图),基 坑外侧任意深度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σ0k可按下式确定: σ0k = q0 式中 q0——地面均布荷载(kN /m2)。
三、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其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 对周边环境的水平与竖向变形的影响,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 和对周边环境变形有限定要求的二级建筑基坑侧壁,应根据 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及土的性质等因素确 定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限值。 四、当场地内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的工程
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础
第四章
§4.1 §4.2 §4.3 §4.4
基坑支护结构计算与设计
概述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原则 排桩、地下连续墙设计计算 土钉墙设计计算
§4.5
§4.6
水泥土墙设计计算
地下水控制
§4.2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原则
4.2.1 基坑工程的分级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4.2.3 基坑支护结构选型 4.2.4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荷载 4.2.5 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内容
a F 450 B
q0 C b q 450 D
A
450
E
3)当基坑边壁的局部荷载有一定埋深时,如浅基础,上式中 q0 取基底附加压力,作用范围相应下移一个基础埋深 d 。
d a 450 a q q0 b
坑底
A
450
F
4)基坑上部放坡时,超载的考虑: (1)从上部边坡坡脚处开始,按照45度扩散至 支护结构上,上部边坡视为超载,大小为q0 E (2)BC间不受超载影响B点标高处 C Db 计算超载引起的垂直应力时取零。 F 0 45 (3)A点以下计算超载引起的 垂直应力时取q=q0 B x b (4)AB之间线性分布。 450 A AB之间标高垂直应力为: 坑底 q=(x/b) ×q0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4 邻近已有建筑的位置、层数、高度、结构类
型、完好程度、已建时间、基础类型、埋置深度
、主要尺寸、基础距基坑侧壁的净距等;
5 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情况,地面雨水、污水
、上下水管线排入或漏入基坑的可能性及其管理 控制体系资料;
6 施工期间基坑周边的地面堆载及车辆、设备
的动、静载情况等。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基坑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不出现以下各种状况。 (1) 基坑变形影响基坑正常施工、工程桩产生破坏或变位; 影响相邻地下结构、相邻建筑、管线、道路等正常使用。 (2) 影响正常使用的外观或变形。 (3) 因地下水抽降而导致过大的地面沉降。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2) 基坑底突涌稳定性验算;
3) 根据支护结构设计要求进行地下水位控制计算。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六、基坑支护设计还应包括质量检测及施工监
控的要求等内容,并制定应急预案。
七、支护设计应选择符合支护结构实际条件的 计算工况,特别要对施工期可能出现的不利工况进 行验算,并在确认参数的合理性、计算结果的可靠 性后,方可将计算结果用于设计。
0.65ka H
砂土层
k a H
软-中硬土层
(0.2 ~ 0.4)ka H
硬黏土层
土压力计算图(Terzaghi-Peck所建议的模型法)
二、水土压力的分算与合算
1、水土分算:对于透水性较强的土,如碎石土、砂土,
采用水土分算。侧压力计算时,土体重度用浮重度,再 加上静水压力。
地面
h z M
各地方和行业规范有各自的规定,可参照使用。例:
《北京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DB11-489-2007)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同一基坑周边条件不同可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
相邻建筑基础与基坑相对关系示意图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一、基坑支护结构应采用以分项系数表示的极限状态设计表 达式进行设计。 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基坑工程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要求不出现以下各种状况。 (1) 支护结构的结构性破坏——挡土结构、锚撑结构折断、 压屈失稳,锚杆的断裂、拔出,挡土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 等使结构失去承载能力的破坏形式。 (2) 基坑内外土体失稳——基坑内外土体整体滑动,坑底隆 起,结构倾倒或踢脚等破坏形式。 (3) 止水帷幕失效——坑内出现管涌、流土或流砂。
式中: Kai —— 第i层土主动土压力系数; ajk —— 作用于深度zj处竖向应力标准值 kN; zj —— 计算点深度 m; mj —— 计算参数,当 zj h,取 h j ;当 zj h ,取; hwa —— 基坑外侧水位深度 m; wa —— 计算系数,当时 hwa h ,取1;当 hwa h 时,取0; w ——水的重度 kN/m3。
地下水位面
坑底
p’
p’+pw pw
二、水土压力的分算与合算
2、水土合算:对于透水性较弱的土,如粉土、粘性土,
采用水土合算。侧压力计算时,土体重度用饱和重度, 不再单独计算水压力。
地面
h
地下水位面
M
z
坑底
psat
三、规范法
(一)有关基本规定
1、JGJ120-99首选各地经验土压力,没有经验时,才按照该
2) 基坑支护结构的受压、受弯、受剪承载力计算;
3) 当有锚杆或支撑时,应对其进行承载力计算和稳定 性验算。
4.2.2 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2. 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及对支护结构变形有限定的二 级建筑基坑侧壁,尚应对基坑周边环境及支护结构变形进行 验算。 3. 地下水控制计算和验算: 1) 抗渗透稳定性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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