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会议》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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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4年1月20日上海市政府令第19号发布,自2004 年5月1日起实施。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 4月5日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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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6、信息公开类型(信息的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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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哪些 ?
◆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 反映本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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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1、定义:基础教育机构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 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2、特征:社会性、公共性、服务性; 制作或获取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3、实施主体: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区(县)教育行政 部门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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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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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有利于改变政府管理透明度不足的状况,促进信息资源的自 由流动,节约社会成本,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是体现民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 ——有助于增强社会的组织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 ——有利于公众更好地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利,是防止腐败的治本 之策。
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公民的过去的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
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 ◆公民的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传输、处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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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
◆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可部分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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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浦东新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培训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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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什么是政府信息?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条:政府信息指
政府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 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 载体反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是指 行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 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具体部门,明确专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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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5、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具体职责 ——具体承办本机构的信息公开事宜; ——维护和更新本机构公开的信息; ——组织编制本机构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本机构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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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哪些 ?
◆ 属于国家秘密的; ◆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 机构内部或者机构之间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具有法律上
影响的事务,或者讨论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调查处理过程中未确 定方案草案(将方案草案பைடு நூலகம்社会征求意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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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公开与基础教育机构的关系
1、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依据是什么?
《条例》第三十七条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 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 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 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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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公开与与基础教育机构的关系
4、基础教育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机制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内部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机关日常
工作;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责;
基础教育机构: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
察组织监督检查和各个部门参与的信息公开组织体制
◆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宅、地址、电话号码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 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室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被国家机 构监视居住者除外 。
◆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 ◆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 ◆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的除外。 ◆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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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秘密 ?
◆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 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 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 规定》 (教密[2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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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隐私 ?
◆ 个人隐私是指关系个人财产、名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不 宜对外公开的情况、资料。
◆ 现在正在····· ◆ 过去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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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
依申请公开:指各机构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而公开符合一定 条件的信息的活动。 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具 有特殊的作用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 ◆失效、废止的信息,尚未废止但适用期已过的信息,或从公开 成本的平衡考虑,无须向所有公众公开的信息;
2、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意义
◆实现科学治教、民主治教、依法治教的基础 ◆强化监督和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转变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的需要 ◆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和改进教育管
理,扩大教育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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