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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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这一术语首先在20世纪80年代的英文文献中出现,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公司治理原则中,对公司治理定义如下:公司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同时它提供一种用于设置公司目标的结构并提出达到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
现今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股权主导型、债权主导型和家族控制型的治理模式。
按照1999年5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给出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
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同时,它还提供了一种结构,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也提供了达到这些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
”可见,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在于妥善处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即股东与信托人(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代理人(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忠诚于股东并勤勉尽职,董事会如何有效激励和监督经理,以及如何平衡公司各相关者利益关系的问题。
一、英美股权主导型的公司治理模式
英、美两国在政治文化等方面比较相似,都强调追求自由和提倡个人主义、风险意识。
两国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程度低,自然人投资踊跃带动了两国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
如表1所示,与日、德相比,英、美企业资本结构中,股权比重很大,资产负债率低。
在股权资本中,股份是高度分散化的,美国和英国公司中前五位最大股东的股份集中度分别为25.4%和20.9%,低于日本和德国公司的33.1%和41.5%(朱义坤,1999)。
公司治理机制一般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原则,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CEO)三个层次。
董事会下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公司董事以外部董事为主。
由于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发达的证券市场使得公司之间收购和兼并变得容易,所以“收购兼并”的约束机制与“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机制构成了英美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特点。
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很大比重的股份,大多数机构投资者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
英美股权主导型的公司治理侧重于市场的作用,强调资源的流动性,有利于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使资源向优势企业和朝阳企业集中。
股东通过市场来控制、监督、激励和约束经营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让经营者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其创造力。
英美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安排,也有利于企业依靠兼并机制迅速扩大规模,靠规模经济优势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但这种治理模式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公司股权的高度流动性使公司资本结构的稳定性较差;公司并购有时不利于经理人员积极性的发挥;没有足够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一!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的成因分析
英国是最早产生公司的国家之一。
在英国公司形成、发展的几百年历史中,公司治理从最初的孕育到发展成熟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公司治理中责任、监督、利益保护等概念的古老渊源可以追溯到12、13世纪的英格兰。
18世纪早期,英国的商贸活动首先盛行于独资企业和小型的合资企业。
18科年通过了股份公司法,股份公司的正式形成和快速发展是公司治理开始走向成熟的基础,因为股份公司带来的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由此而产生的多种权力和利益关系是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设计的主要出发点。
而美国是一个没有经过封建社会的国家,地处北美,远离其他大陆,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没有受到干扰,因此资本主义的市场发展比较充分。
美国是现代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早在1791年就由汉密尔顿创立了第一个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股份公司SuM(Sociat殉rEstablishingusefulManufacture)。
美国强调个人主义、私有财产、英雄主义和精英思想,同时美国又是一个移民国家,很多移民迫于各种政治迫害而离开母国,他们不喜欢政治和经济权利集中在某些人手中。
1863年的《国家银行法》和1977年(麦克逊登法案》规定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行,形成分散的银行体系,这种分散的银行体系不可能形成大的银行集团。
同时,1933年《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将商业银行分离开,并对他们所持的股份进行限制。
在不可能通过银行大规模融资的条件下,企业也只有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在企业所有权方面,体现出“股东利益至上逻辑”,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体现在股东大会上。
因此,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是有其独特的文化、政治、经济、制度背景的。
《二)英美公司内部治理的特征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持股的人数、持股的主体和持股区域也在不断扩大。
近年来,美国个人股东占总人口的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基本上保持在50%,而英国个人股东占人口
的34%。
由于美国的股东非常分散且股东持股数量比较少,因此存在大部分股东“搭便车”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英美公司治理中缺乏大股东的直接监督,只有通过严密的内部组织才能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
在典型的英美公司中,持股主体多元化,且股权分散化,因此中小股东存在“搭便车”的心理。
原本所有者“用手投票”的机制变成了“用脚投票”,在公司业绩下滑时,股东是通过股东大会对管理层施加压力而且转让股票,股东大会成为“虚置”。
股东大会在美国治理结构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分散的股东把希望寄托在董事会上,非常注重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因股东大会的虚置,相对来说,蓝事会的权力是比较大的。
一般认为,在美国,公司的业绩与公司董事会的质量正相关,董事会质量高的公司的回报率要高于蓝事会质量低的公司,因此,英美公司非常注重董事会自身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从董事会结构上看,蓝事会成员可以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蓝事。
内部董事既是公司雇员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又担任公司的董事。
内部董事一般在公司内部担任重要职务,是公司的核心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6美国董事会人数一般为9个,内部董事一般为3个。
为了防止蓝事会和经理层互相勾结,美国蓝事会引人了外部董事制度。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外部董事由各个行业的专家组成,具有很好的专门知识,能够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监督职能。
(三)英美模式的外部治理特点
市场约束的外部治理在英美治理模式中处于主导的地位,美国的融资体制是市场外向型融资体制,证券市场发达,发行股票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1.股东重视“用脚投票”。
由于股权结构(包括股东数量和持股份额)的高度分散化,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专门化程度越来越高,一般的股东没有能力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很难对公司的经营提出惫见;同时股权的高度分散化,大t股东无论从理论上和实际操作上都很难达成一致。
股东参与企业主要是通过买卖股票来实现的,靠股票价格的涨落对经营者阶层进行约束。
因此,股票的大规模转手,使其流动性极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证券市场。
如果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就会卖出公司的股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者施加压力,迫使经营者改善经营,提高企业业绩,甚至可以驱逐经营者。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IBM 等多家公司的CEO被迫下台,充分显示了股票市场对经营者的约束功能。
2.经理市场和外部监管市场。
良好的经理市场可以迫使经营者在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的不同岗位流动,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如果经营者经营不善,就可能被公司茸事会解雇,更甚者如果经营者声名狼籍,可能就会被永远赶出经理市场,经理市场从物质和精神上对经营者施加压力,这种市场博弈的最终结果是那些对股东利益负责、经营绩效好的经理得到认可。
例如,美国高层经理的年薪是一般企业职工所无法相比的,在销售收人50亿美元的公司中,美国高层经理人员的平均薪酬是10850以】美元,远远高于德国的537以X)美元和法国的485(X抖美元。
3.购并市场。
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的另一个结果就是购并市场的形成。
从理论上讲,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客观上容易使购并者通过市场来收购分散的股票,并最终能够实现对企业的控制。
从实际操作看,当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实际价值时就会发生购并活动,如果购并活动成功,经营者就会面临着被替代的危险。
因此,经营者就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反对购并活动,例如,制定反收购议案、毒药丸计划(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动时,给予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优惠,从而避免收购)、金色降落伞计划(公司雇工合同的一项条款,指当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动时,被解雇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得到一大笔货币补偿)等。
但购并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所有权的变更,管理层的这些计划不能从根本上阻止购并活动的发生。
(二)对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的评述
英美模式的有效性一般说来有四个方面。
1.合理的资源配置。
由于英美国家股权分散,其流动性极强。
股东根据股票的市场价格的涨落和股票回报率来决定其投资的方向。
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明晰可靠的信息,减少了投资的盲目性,同时保证了资金向那些优势产业集中。
但在股权分散化的条件下,要想吸引投资者必须使公司股票具有较高的资金回报率,所以公司的经营者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企业的短期经营绩效和利润水平上。
但是经营者追求短期经营绩效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企业的长期发展受到影响。
2,美英公司的经营者具有相当大的经营权,特别是公司的首席执行长官(CEO)就有相当大的经营自主权,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经营者的创造力得以发挥。
但另一方面,虽然英美公司有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例如,董事会中有外部董事保持其独立性来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外部治理中有独立的审计和核查。
即使这样,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分散的股东不可能完全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因此经营者就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行为,安然事件的发生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3.英美公司治理模式遵循“股东利益至上”的逻辑,企业就是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存在激烈的外部竞争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想获得生存,也只有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做大做强,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这非常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
4.在英美模式中,市场能够有效地治理企业,因此政府能更多地从制度上引导企业,政府无权干预企业,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纠纷通过法律来解决,因此采用英美模式的国家需要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
一、股权结构
从过去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发现,美英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要低于日德公司。
以美国为例市场导向型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股权的高度分散。
这使股东缺乏监督公司内部治理的积极性主要是通过竞争性的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形成的外部压力来对董事会及其经理人员进行选择、激励和约束。
从股权结构来看,美国企业目前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等。
不过.机构投资者在一个特定公司的持股份额通常不到1%,因而在公司中的发言权非常有限,不足以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二、资本结构
筹资方式对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不同的资本结构下.企业的代理成本也有所不同.最优的资本结构应权衡股票与债券两种筹资方式的利弊使代理成本最小化。
由于各国的环境、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公司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存在明显的国别差异。
英美公司的债权分布比较分散.且较少依赖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是其主要资金来源.负债率较低.而德日公司的债权分布相对较为集中且更多依赖金融机构银行是企业筹资的主要来源,负债率较高。
而且.德日公司中投资者既是股东又是债权人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美英公司中这种情况很少。
三、董事会制度
美国公司通常实行单一董事会制,不设监事会内部监督主要依靠来自公司外部的非执行董事进行。
羞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由外部蓝事与内部董事组成,且大多数美国上市公司外部董事要多于内部董事。
羞事会下设若干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报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等.分工负责公司有关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四、激励与约束机制
在美国最大的1000家公司中经营者总报酬的1/3左右是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的.以此将经营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
因而公司对经营者的监控主要来自外部市场体系,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通过股票市场股价的波动和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兼并、收购活动对经营者施加压力.直至撤换或变更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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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的过程也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协同运行的一个过程。
所谓外部治理机制,是指来自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是指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的作用和影响,例如兼并、收购和接管等市场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权的作用。
所谓内部治理机制,是指企业内部通过组织程序所明确的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具体表现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权力分配等一些企业内部制度安排。
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二者不仅互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替代的。
一方面,通过“用手投票”替换在位经理的决策常常建立在“用脚投票”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一个有效的股票市场会使对经理的直接控制变得不太重要。
在现实中,哪一种机制更为重要主要取决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和股票市场的发达程度。
二、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三者构成。
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关。
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单独设立监事会,其监督功能由董事会下的内部审计委员会承担,内部审计委员会全部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为典型的股东主权型模式。
这种模式的产生有其深厚的社会经济制度基础长期以来,美国在传统的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发展起来,形成了公司自己的融资结构特点,即:在企业总资产中以股权资本为主,资产负债率低;在股权资本中股份极为分散。
在这种企业融资结构下形成的股东主权型公司治理结构具体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企业融资结构中,以股权为主,资产负债率低。
美国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在35%~40%之间;同时在公司融资结构中,单个债权人(银行)在某一企业的债权比重也是很低的。
美国金融法律规定,银行对某一家客户的贷款不能超过该银行资本的15%。
在这种融资结构下,公司治理结构必然是股东主权型的,即以股东控制为主,债权人一般不参与公司治理,股东利益至高无上,得到最好的维护,而债权人只是在公司面临债务危机时才会发生干预企业经营的可能。
2.在股权资本中,股份又是高度分散化的。
美国公司中前五位最大股东的股份集中度为25.4%。
从股权结构角度看,美国分散的个人投资者的比例、短期持股的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
例也比较高;代表集中股权的长期持股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企业法人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3.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对解决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面,证券市场使得公司股份流动极为方便,当股东“用手投票”不起作用时,自然可以“用脚投票”,即在众多分散股东难以联合起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约束时,在企业外部通过证券市场形成一个有效的经营者约束机制—“收购机制”。
另一方面,借助证券市场设计对经营者的经理股票期权(ESO)计划。
“收购接管”的约束机制和“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机制构成了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特点。
4.机构大股东对公司直接领导。
机构大股东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某种约定,并建立起维护股东利益的相关规则。
比如美国加州政府雇员退休基金会向其所投资的公司约法三章,要求这些公司吸收更多的外部董事,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以及建立对董事会工作的评价系统,等等。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质资本所有者或股东组成的联合体,因此,狭义而言,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传统公司治理结构所要处理的问题是:公司在于运营中物质资本所有者通过何种方式确保所有者获得投资回报。
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亦称公司治理系统、公司治理机制,是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关系、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和制衡机制。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是通过一系列要素合约而将各种生产要素组合在一起进行生产的经济单位,企业的目标不应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所有签约人的共同剩余的最大化。
所以,现代公司治理的主体除了股东以外,还应包括与企业(公司)有各种联系的主体,如银行、内部职工、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等等。
如果从更广义的角度来说,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只是公司内部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包括这个公司所处的法律、文化和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的大环境。
因此,现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企业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
其所处理的问题是物质资本所有者或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约束与监控以及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问题。
二、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
公司治理结构自!"世纪’"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以来,主要被概括为两种模式:美英模式和大陆模式。
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后者以日本为代表。
两个国家企业在发展背景、市场结构、文化传统上各具特色,它们导致了两者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
以下从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背景、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模式和内部治理结构模式等三个方面对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进行比较。
完善的市场体系为美国公司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中,市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美国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完善的国家,其健全而有效的产品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以及劳动力市场等为其公司的各相关利益主体提供了便利的监控。
其中,产品市场与技术市场对企业的产品和技术迅速做出评价,并影响到企业的财务;而企业财务的变化又通过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披露出来。
金融市场通过股权市场和债权市场予以反应,这表现为公司股票价格的升降和外部融资的可能性,透明的证券市场使公司潜在的收购者能不受阻碍地收购公司的股票,从而使公司所有权易手,新的股东通过改组公司的经理层解雇不称职的经理;经理劳动力市场对经理的人力资本进行评价,从而使不称职经理的人力资本贬值,最终影响公司的收入。
产品市场、金融市场、经理人市场构成了对企业和经理的外部监管体系。
相反,日本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弱,强有力的政府干预为其公司外部治理结构染上了鲜明的特色。
日本模式中,政府通过制定经济战略、运用合适的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加强同企业的
合作并参与企业的内部治理。
日本政府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商讨、制定、调整、实施有关政策、措施和计划,通过这种方式,使企业按政府的意图进行运转。
高度透明的企业运作是美国外部治理模式的又一特色。
在美国,通过会计、外部独立审计、内部监督制度和信息披露的四位一体,保证企业运作的高度透明,以提供一个有效发现经营者滥用权力的外部监管环境。
如果没有信息的充分披露,经营者滥用权力的行为就会难以被发现。
美国企业所具有的高度的运作机制、有效透明,发达的会计、独立的审计和健全的内部监控从本质上确保了企业所有的交易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记录下来,并以全面公开的原则披露出来。
美国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
其发达的证券市场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压力。
在美国公司的融资结构中,主要呈现以股权为主、股份高度分散化,并且股份多为机构投资者持有的特征。
这种分散化的特点导致了其所有权的间接控制,即股东通过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的方式来评价经营者的绩效,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而不是通过股东会来实现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它被形象地比喻为“用脚投票”。
由于分散的小股东难以承担昂贵的监督成本的问题,又会因“搭便车”而弱化对代理人约束的问题。
因此美国通过“用脚投票”来抑制这一内部监控效率低下的缺点。
它以简单、便捷、成本低下构成了对所有权的间接约束,成为美国股东的必然选择。
美国公司的股权分散的特点导致了股权结构不稳定,股东不能联合起来对公司进行控制,因此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董事会和经理层则是分开运作的,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董事会负责重大项目的决策以及对经理层进行监督。
传统的公司董事会常由公司的内部职员组成,因此无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因此,现代美国企业更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
其董事须未被公司或子公司雇佣,也非任何公司雇员的亲属,不得向公司提供任何服务。
这些规定确保了董事会的独立性,使其权力能够有效地予以执行。
二、两种典型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
市场主导型的英美模式很大程度上依赖资本市场的外部监管,组织控制型的日德模式则主要表现为企业的内部监管。
两种模式的差异源于不同的资本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文化理念等诸多因素,在内、外部监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
1.内部治理结构的差异英美模式下,由于企业股权的高度分散,股东“搭便车”现象普遍,使得董事的选举实际由经理人控制。
企业一般不设监事会。
公司的内部监控问题主要依靠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拥有高度独立性,其行为受“声誉”机制的制约,这是其能够行使监控职能的主要原因。
同样由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声誉”机制,使其行为具有较强的保守倾向,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日德模式下,由于企业股权的集中,大股东控制着董事会并选择经理人。
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密切跟踪企业经营状况,通过掌握经理人的任免大权对经理人进行有效的约束。
2.外部监控机制的差异股票市场、借贷市场、经理人市场等构成了对企业和经理人的外部监控体系,这一监控体系在两种不同企业治理模式下有着明显的不同。
英美模式下存在完善的股票市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一旦经营不善,公司股价下跌,分散的股东“用脚投票”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股价。
当出现公司价值被低估的情况时,公司将面临被接管的威胁,经理人同样面临被解雇的危险。
这一模式下的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存在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
日德模式下企业拥有稳定的法人股大股东,股票市场上分散的股权所占比例较少,“用脚投票”无法造成接管和收购,对经理人威胁不大。
债务市场对企业的约束主要依靠债务合同和破产机制。
英美模式下企业融资以直接融资为主,其负债率低且债权人分散。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搭便车”问题,债权人主要关心债务合同的履行与否,未能对经理人形成明显的约束。
日德模式下银行通常既是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又是企业的最大股东,极易获得内部信息。
银行有强烈的利。